子归切忌再沾唇释义


【子】〔古文〕《唐韻》卽里切《集韻》《韻會》《正韻》祖似切,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

【切忌】1.深忌;十分忌恨。《旧唐书·忠义传上·夏侯端》:“但主上晓察,情多猜忍,切忌诸李,强者先诛,金才既死,明公岂非其次?”2.务必避免。儆戒之辞。宋戴复古《论诗十绝》之四:“须教自我胸中出,切忌随人脚后行。”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一:“诗笔固不宜直率,尤切忌刻意为曲折。”毛泽东《<中国工人>发刊词》:“我希望这个报纸好好地办下去,多载些生动的文字,切忌死板、老套,令人看不懂,没味道,不起劲。”

【再】《唐韻》《集韻》《韻會》作代切,音載。《說文》一舉而二也。从冓省。《徐曰》一言舉二也。《玉篇》兩也。《廣韻》重也,仍也。《書·禹謨》朕言不再。《禮·儒行》過言不再。《註》知過則改,故不再也。《左傳·僖五年》一之謂甚,其可再乎。又子例切,音祭。《楚辭·九章》背法度而心治兮,辟與此其無異。寧溘死而流亡兮,恐禍殃之有再。

【沾唇】形容略微喝一点酒、茶水等饮料。多与“不”连用表示否定。《儿女英雄传》第五回:“让了两遍,公子总不肯沾唇。”清余怀《板桥杂记·轶事》:“我大贱相,茶非惠泉水不可沾唇。”叶圣陶《我们的骄傲》:“在那三年之中,真是一点一滴也不曾沾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