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未逾月释义


【相见】。《礼记·曲礼下》:“诸侯未及期相见曰遇。”旧题汉李陵《与苏武诗》之三:“行役在战场,相见未有期。”宋苏轼《和子由除夜之日省宿致斋》之一:“等是新年未相见,此身应坐不归田。”《红楼梦》第四回:“姊妹们一朝相见,悲喜交集,自不必説。”巴金《随想录》五:“我们分散了,又重见,相见后又别离。”

【未】《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逾月】亦作“踰月”。1.古代礼制,士死后要满一个月,到第二个月才下葬,称为“逾月”之制。《左传·隐公元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杨伯峻注:“踰月者,歷二月也。”宋穆修《徐文质墓志铭》:“生能葬以其道,正合士礼踰月之制。”2.谓时间超过一个月。汉蔡邕《述行赋》:“延熹二年秋,霖雨逾月。”南唐李建勋《送人诗》:“相见未逾月,堪悲远别离。”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二:“乐饮逾月,忽飘然浮海去,逾岁而归。”3.犹言一个月后。宋秦观《录宝林事实》:“逾月,赐号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