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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诗歌 > 宋诗 > 治乱吟五首

治乱吟五首——其妻必孽


平仄:平 平 仄 仄
韵脚:入十七薛
拼音: qí|jīqī|qìbìniè

其妻必孽释义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妻】〔古文〕《廣韻》七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千西切,音凄。《說文》妻,與己齊者也。《詩·邶風》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又令妻,令善之妻。《詩·魯頌》令妻壽母。又妻曰鄕里。《南史·張彪傳》呼妻曰:我不忍令鄕里落他處。《姚寬曰》猶會稽人言家里。又《梵書·蓮經註》佛有妻,名耶須。又《集韻》千咨切,恣平聲。義同。又七計切,音砌。以女嫁人曰妻之。《論語》以其子妻之。一曰妻者,判合也。夫者,天也。故於字夫正而妻偏。

【孽】《正字通》俗孼字。

治乱吟五首其它诗句

火能胜水
火不胜水
其火遂灭
水能从火
水不从火
其水不熟
夫能制妻
夫不制妻
其妻遂绝
妻能从夫
妻不从夫
其妻必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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