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来安县志目录

卷首 序 纂修员名 凡例 目录 县境图 县城图 县署图 学宫图 形胜图今缺

卷一 舆地志 建置沿革 沿革表 疆域 星野 经纬度 形势名胜附 山川

卷二 营建志 公署仓库、院局附 城池街道、坊表、乡都、市集附 坛庙寺观、古迹、丘墓、义冢附 津梁

卷三 食货志上 户口风俗附 田赋徭役附

卷四 食货志下 物产 仓储 蠲赈祥异附 义田各款规条附

卷五 水利志 塘沛 圩坝《圩田图说》、《朱家山开河记》附

卷六 学校志 学宫建置礼器、祭品、乐器、学额、学田、书院、义学附

卷七 武备志 兵防 驻防 教场 塘汛 铺司驿递附 屯政马政附 兵事

卷八 职官志表 文职 武职

卷九 名宦志传 名宦

卷十 选举志表 荐辟 科目 武职 仕籍 封赠 土职

卷十一 人物志传 乡贤 宦绩 孝义义行附 儒林 文苑 方技 耆寿 侨寓 释道

卷十二 烈女志 贞烈 贞节 节烈 节孝 女寿

卷十三 艺文志 集文上、下 集诗

卷十四 杂志 考辨 拾遗 正误捕蝗法

卷末 跋 旧志序 旧志纂辑员名 文目附存

重修来安县志序

志也者,政教之迹。一邑之志,一邑之政教系焉。来自明令魏君大用创修邑志,嗣周君之冕,伍君斯瑸又先后续辑 ,可云备矣。惟《伍志》 后迄今又九十年,其间兴废举坠,月异日新,与夫文人硕士、宦绩选举、忠孝节义之有待于表章者 ,不可胜纪,及今弗续,将久而失传,有职其咎者矣。壬午冬予莅兹土 ,越癸未夏奉中丞云汀陶公檄修《安徽通志》,刊发采访程式,征稿于郡县。当取旧志再三校勘,见其体例未备,考据未详,非质之全史无以正沿袭之讹,非练以积年无以臻撰次之美 。因鞅掌簿书 ,未遑及之。秋间予同怀弟瀚来署,来之人士以瀚尝于嘉庆已卯、庚辰间协予在籍续修《益阳志》,称详密,议令主稿,而予亦深幸检校之有人也。于是始搜罗书史,取旧志反复参阅而增订之。迨甲申冬,稿渐有绪,予适奉调婺源。淛水雪樵张君署县篆 。时人物、艺文等志纂辑未全,镌刻诸费亦未裕,遂于乙酉春属瀚于张君以蒇其事 。稿成,张君复委序于予,谓予始事者也。予始之,究未终之。瀚之此稿能否如《益阳志》之称详密,予未敢遽信也。衷诸至是,以匡予不逮,是所望于后之君子。

赐进士出身特授来安县知县调知婺源县事符鸿撰 。

重修来安县志序

来安志,魏君大用初创之全书不可得见矣,其略当并于《周志》 。周君之冕继修之全书亦不可得见矣,其略犹存于《伍志》。《伍志》者,雍正乙卯伍君斯瑸令邑时属司谕项世荣偕邑六生为之 ,符稿谓之旧志是也。旧志历今近百年,百年之间不可以弗识 ,志即不可以弗续。自道光癸未,云汀陶中丞檄征汇入《通志》之事 ,于州县且命之各续其志。前县符君鸿起甲申以其弟明经瀚主稿,搜罗采辑,续旧志后九十余年当识之事,并援据考辨,订旧志之缺且讹者,三易寒暑,符君已调任婺源载余矣 。明经仍留蒇事,其用意勤,其取材多矣。唯始也以求详之,故失之繁。如“建置沿革”,旧志仅一纸许,乃因详考来邑建置,涉及旁郡县,辄就旁郡县生枝节,累至三十余纸,而所宜详者转或未详 。此其稿不无可损益者一也。其继也以欲速成之,故失之杂。如人物、艺文率皆取办,临去未暇决择,摭拾编次,转有宜志之人、宜志之文缺弗载焉 。又其稿不无可损益者一也。槐于丙戌冬季来视邑事,闻其付梓 ,无几,费中缺。初第谋所以雕镌之者,迨丁亥春 ,得孝廉方正生员马锦云肩镌费 ,适逢今中丞檄文补征《通志》局内轶事,为其事不可再缓也,亟开卷阅之,欲复得数事申送省局。及见有可损益处在,并检卷眉曾自注“俟改”字样数十条,曰予任雕镌,不得以不文惮损益劳不为谋善本也 。僭以已意 ,别次目录 ,为手订人物、艺文二门及舆地门建置沿革、疆域、形势三篇,余尽属之邑举人原任颍上县训导事贺彝鼎、邑进士欧阳泉、邑岁贡生戴宗矩损益之。于今戊子二月上旬书成,付剞劂焉 。然非符稿,予无所施其损益,设使以予成初稿,其可损可益者又未必不多于符稿也。故仍以符序弁简端 ,谓此志为增损符稿而修。以请裁定于上台,俾后之官斯土者与邑人士咸备考览云 。

特授来安县知县壬子科举人汜水刘廷槐撰

重修来安县志序

安徽向隶江南,分省后无专志,陶云汀、张兰渚、邓嶰筠三中丞相继纂修《安徽通志》,并檄所部各修郡县志送局备采,将以征一邦之文献,觇全省之风俗 ,甚盛举也。来志自雍正乙卯重修后 ,阙未纪者近百年矣。道光癸未,邑侯益阳符公奉檄重修,与其弟禹门明经搜罗捃摭 ,再历暑寒,稿粗就,符侯调任星江,仍留禹门蒇厥事。无何 ,禹门闻符侯疾,匆匆辞去,事几寝 。丙戌冬,汜水刘公来治吾邑,公余取符稿详加检阅,谓其体例已具,考核颇详,惟征引太繁,未合事增文减之旨,因重加厘订,成若干卷,寄声来索序。夫桑梓敬恭,古义也,沅不敢序,然亦不敢辞。窃惟邑志舆地、营建、食货、学校诸门,风俗之所本也;人物、选举、节孝、艺文诸门,风俗之所征也 。昔宋欧阳公刺滁,极道滁州风俗之美。是时,滁为清流、全椒、来安郡名,来即滁也,滁之风俗即来之风俗也。大抵吾乡风俗曰质、曰厚、曰尚古道。方今治教昌明,又得贤父母鼓舞而振作之,庶几吾邑人永葆此数百年相承之风俗,毋胜质以文,毋易厚以薄,毋厌古人而趋习尚,则今之志匪惟纪其事而已,必将使輶轩者莅止 ,谓来安今日之风俗,犹是欧阳公治滁时之风俗。于以采入《通志》,虽山陬小邑 ,亦足昭我朝一道同风之盛,岂不懿欤 !爰邮寄数言附诸简。

诰授通议大夫署直隶布政使前瀚林院庶吉士邑人戴宗沅撰于保阳官舍

来安县志纂修员名道光甲申重修,戊子告成

纂修

原任来安县知县乙丑科进士符鸿湖南益阳人

现任来安县知县壬子科举人刘廷槐河南汜水人

总纂

候选知县苏州府教授庚辰科进士欧阳泉邑人

颍上县训导庚申科举人贺彝鼎邑人

贡生符瀚益阳人

岁贡生戴宗矩邑人

采辑兼参校

岁贡生余滋 岁贡生王桐 廪生余嘉玉 生员赵作霖均邑人

采辑

副榜贡生张之淦 副榜贡生程之箴 恩贡生余泽 恩贡生陈暄岁贡生赵作凤 岁贡生曹文炳 例贡生武文熨 生员武剑泉 生员侯宝棕 生员陈纯嘏 生员严亦式 监生朱树华 候选吏目武一桂 武生武友华 武生甄寅均邑人

参校

举人武凌云 岁贡生严尚廉 岁贡生程蔚华 岁贡生任廷钺 岁贡生武佩文 廪生张梦诗 生员欧阳祚 生员叶勋臣 生员章观潮 生员林镕均邑人

来安县志凡例

一、州县志例各处不同,地有异宜,事有异制,而书亦因之。来邑地僻事简,志内门目班部皆参取他志及旧本《周志》、《伍志》,斟酌变通,以归核实。

一、是书首舆地志,为地记也。地之疆域待人而分,山川待人而名,规模制度于是乎始,故营建次之。郡县既定,民为邦本,户口、风俗、赋役、物产,皆民政之大者也,故食货次之。沟洫与食货相表里,故水利次之。既富而教孔门之经,故学校次之。自来文武兼资,常则右文,变则经武,故武备次之。保卫人民,撄守土之责者,官吏也,故职官志次之。其治绩尤章者,勤于抚字,无愧循良,官斯土者可资鉴焉,故名宦传次之。官师勤于教养,斯人材出矣,故选举表次之。人材中有懿行奇节,均宜表著也,故人物传次之,烈女传亦类次之。艺文末也,又次之,而以杂志终焉。

一、旧志沿革甚略,今博考史传,正讹补阙,增订者十之八九,并立沿革表,以符志体。

一、沿革惟六朝时最难明晰。沈约谓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亟有离合,千回百改,巧历不算。在当时固已讥之矣。志内引证虽多,只据可知者言之,有当存疑者,附注于下。

一、志载十景,本非通例,以旧志有图,仍存之。采旧说,附形胜篇。

一、志载古迹,惟废城故垒最重。考沿革者所必资也。至名流遗迹,旧说所有者分别存之,无者更不附会。

一、田赋为国用所出,民命所关。旧志及旧档册籍悉资考证,不可略也,备载之,而以道光七年安徽藩司较定司县案为准。

一、徭役为政体所不废,而胥吏因缘为奸,遂多额外派累。今以近年除累各条件附载备登。

一、州县志多不纪蠲赈,以事关天下,或数州数郡,非一邑所能专也。旧志有此一门,今沿其例,惟不及前代,断自国朝顺治初年为始。

一、邑内义田均系邑人创立善举,助公事所不及。经理得宜,人沾实惠,已种善缘,何利如之!所有各处捐产及议定各规条详悉登载,以为好义者劝。

一、来邑水利无多,水患则圩田为甚。朱家山河虽不在县境,而议除民患者必兼及之。故仍旧志载于篇,并以《圩田图说》、《开河记》附后。

一、来邑在前明时,驿递、屯政、马政累民滋甚,旧志载之,固司牧者得失之镜也。今亦存而不削。

一、志系官书,非私家谱牒可比。旧志每作一传,辄上溯祖父,下逮子孙,现存之人,一概附缀。以《史记》王侯世家、《唐书》宰相世系表为例,则失之;僭以行状、墓志为例,则近于谀。不特史无此体,即各州县志亦无此体也。改从简约,庶不为有识所讥尔。

一、旧志有耆硕、慈寿二门,凡无可入志而求入者俱藉此位置之,殊不免于徇滥。且耆硕二字名义太尊,非可施之寻常士庶。慈字亦非官书所宜称颂,改为耆寿、女寿,义尚可通。其甄录之例,各见本篇。

一、妇女节孝在所必录,然内言不出,原无实事可征。迨举报请旌,类多袭用套语,而作志者遂承用之,敷衍陈因,亦势使然也。现在来邑奉檄汇请旌表,俱属年例,已符志内,无庸一一标注。惟贞烈多可纪之迹,必详书之。

一、节妇教子成名,乃节孝之大端。故传内必兼书其子,与他处不滥及子孙者各标一义。

一、艺文一门,凡旧志所存及采访所得,择其有关邑事者登之,间有删润,究不失本来面目。其人现存者不录,惟官师所作及邑人公牒不在此例。

一、来邑《魏志》、《周志》、《伍志》,体例相承,各载序文一篇于全书后。后之君子追寻端绪,可以得其略矣。

一、志内称旧志者,统《周志》、《伍志》言也。有二志不同者,别称《周志》、《伍志》。至凡所引《州志》,则康熙癸丑《滁志》也。《通志》则乾隆丙辰《江南通志》也,篇中不复细标,总识于此。

一、《伍志》现在尚全,《周志》仅见赋役、祀典,年表、兵防、风物、外纪、异纪七门。又李锡贤《志稿》六十页,严钟铭《志稿》五十页,虽非足本,均文献之征云。

一、是书每门各有子目,每目各成篇幅,阅者或有续增,或有考订,均可接纸尾书之。所续者多,页数不妨重出。

来安县志卷一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舆地志

建置沿革 沿革表 疆域 星野 形势名胜附 山川

建置沿革

来安,在《禹贡》 :“扬州之域”。周初属徐国。

《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 。孔安国《传》曰 :北至淮,东南至于海。《淮南子》:徐偃王好行仁义 ,陆地之朝者三十二国。《通鉴辑览》 :徐偃王地方五百里。韩昌黎《徐偃王庙碑》:徐为嬴姓国 。及偃王诞,行仁义。周穆王无道,四方诸侯贽玉帛于徐庭者三十六国 。穆王闻之,恐,与楚连谋伐徐。徐偃王不忍斗其民,北走彭城今徐州府。山下百姓从之万有余家。偃王走死失国,民戴其嗣为君 。杜预曰:徐国在下邳、僮县东南。《括地志》云 :大徐城,在泗州徐城县北三十里,古徐国也。《元和郡县志》 :徐城县东至泗州五十里。〈考正〉旧志云 :来安,周属钟离国。其说非是。按《世本》云 :钟离,嬴姓国。应劭云:钟离,古国名。唯杜预《春秋传注》:钟离,楚邑。不以为国名。《通典》云 :钟离故城在临淮县东四里。临淮废县距来安二百四十里。春秋时,小国地方不过六七十里。钟离并非大国,安得有二百四十里疆域乎?《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 俱云永阳春秋时为楚地,不云属钟离也。今按:徐国在泗州古徐城县北三十里,徐偃王跨淮立国,地方五百里。今之来安,在古徐国之南二百里,正为徐国属地。安得属钟离哉?兹采辑诸书订旧志之误。按《清一统志》 :康熙十九年,泗州沦于洪泽湖,移治虹县,非泗州旧治矣 。

春秋时先属吴,后属楚。为吴楚二国战争地。战国仍属楚。

《春秋传》 :鲁襄公五年,仲孙蔑会吴于善道。〈考正〉《南兖州记》:盱眙,春秋时为吴善道地。按来安与盱眙壤地相接,故同为吴之属地。旧志云:春秋时先属吴。今从之。《滁州志》:全椒县,春秋时为椒邑。楚大夫伍举封于椒,故曰椒举,其子曰椒鸣。汉改全椒县。《太平寰宇记》:六合县,本楚棠邑,《汉书》作堂邑,春秋时伍尚为棠邑大夫,即此地。秦灭楚,以棠邑为县,汉因之 。〈考正〉按楚伍举封于椒,即今之全椒。伍尚封于棠,即今之六合。全椒、六合之地既皆属楚,来安介居二邑之间,亦当属楚矣。《春秋传》:鲁襄公十四年,楚子囊师于棠(即今六合)以伐吴 。吴不出而还。盖近棠邑之地。是年,皆为子囊所取。来安自是属楚矣。《春秋传》:鲁哀公二十二年冬,越灭吴。《史记/越世家》:勾践已平吴,乃北渡淮,会诸侯于徐州。已去,渡淮南 ,以淮上地与楚。〈考正〉按《史记》越灭吴,即以淮上地与楚。来安未尝属越,旧志误。

秦灭楚,置建阳县,属九江郡 。

《楚世家》:负刍五年,秦破楚,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楚郡 。孙检谓:灭去楚名,以楚地为三郡。《晋书/地理志》谓:置彰、会稽、九江三郡。又《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初并天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汉书/地理志》:九江郡,县十五:寿春邑、逡遒、成德、橐皋、阴陵、历阳、当涂、钟离、合肥、东城、博乡、曲阳、建阳、全椒、阜陵。《水经注》:寿春县故城,楚自陈徙此。秦始皇立九江郡,治此。《南畿志》:建阳城在滁州东四十里,本秦县。案今县南三十里水口镇,西至州城三十五里。镇东有故城遗址,俗呼东城埂,即其地。

汉初,建阳县属淮南国。元狩元年复属九江郡,隶扬州。

《史记/黥布列传》:天下定,布剖符为淮南王 ,都六 ,九江 、庐江、衡山、豫章郡皆属布。《淮南衡山列传》:高祖十一年,立子长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 ,凡四郡。传子厉王安,元狩元年坐罪国除 ,复为九江郡。《汉书/地理志》:秦分天下为郡县。汉兴,因秦制度。至武帝攘斥胡越,开地斥境 ,凡十三部,置刺史 。

后汉省入全椒县 ,属九江郡,隶扬州。建初四年,又以全椒益下邳国 。

《后汉书/郡国志》:扬州刺史,部郡六:一、九江。《宋州郡志》 :扬州刺史,前汉未有所治 ,后汉治历阳。又《续汉志》:九江郡,十四城:阴陵、寿春、逡遒、成德、西曲阿、历阳、当涂、全椒、钟离、阜陵、下蔡、平阿、沛义、成本。《序》云凡前志有县名,今所不载者,皆世祖所并省也。案此无《前汉志》之建阳,故旧志以为并省。《后汉书/惠王衍传》:下邳,惠王衍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临淮郡及九江之钟离、当涂、东城、历阳、全椒合十七县益下邳国。建安十一年,国除。案旧志:永平中封淮阳王为阜陵王,为阜陵国地,以全椒近阜陵、建阳,入全椒故也。然考东汉之初,九江十四城,全椒与阜陵并列,当永平十六年阜陵质王徙封之时(《本传》注:食二县 。)而全椒尚为列侯马成封邑 。至建初元年,质王贬侯,仅食阜陵一县。建初四年,全椒已益下邳国。后虽章和元年复爵,增封四邑,不得复有全椒明矣。且以阜陵下湿徒寿春 ,全椒亦非近邑。

三国为吴地,罢县,置屯田都尉屯阙 ,隶扬州郡属郡阙。

《吴志》 :赤乌十三年,遣兵十万作堂邑涂塘,以淹北道。案此塘埂在堂邑,即今六合县地。《名胜志》:汉建阳、全椒、阜陵三县地,孙吴置涂塘以限魏兵 。案今滁地,古曰涂中。薛居正《五代史》谓 :孙氏作涂中、东兴塘、瓦梁堰,塞滁河为渊。《明一统志》谓 :东兴堤在无为州东北五十里东关口,西接巢湖,一名濡多坞。则东兴又涂中之南境也。《通志/沿革表》 :江淮之间,魏吴边境。又于《滁州沿革表》谓:三国属魏。系袭《州志》之误 。至旧志云:三国属吴,后属魏。属吴是矣,其云后属魏者,亦未知晋咸宁五年大举伐吴,地乃归诸晋也。《方舆纪要》 :涂塘即瓦梁堰。孙氏时,尽罢县邑,治以屯田都尉。瓦梁堰在今县东南赤山湖。《通典》:魏有州十二,扬治寿春。吴置州五,扬治建业。案《方舆纪要》:吴,扬州领郡六:丹阳、宣城、毘陵、吴郡、吴兴、新都,皆治江南。未详涂中设何屯都尉,属于何郡。

晋初,仍入全椒,属淮南郡,隶扬州。东晋侨置顿丘郡 ,隶北徐州。后废郡为顿丘县,属秦郡,隶雍州。

《宋书/州郡志》:扬州刺史,魏治寿春,晋平吴,治建康 。《晋书/地理志》:扬州统郡十八,淮南郡县十六:寿春、成德、下蔡、义成、西曲阳、平阿、历阳、全椒、阜陵、钟离、合肥、逡遒、阴陵、当涂、东城、乌江。案淮南郡,袁术改九江郡置,魏晋因之。时无建阳名,应仍东汉省入全椒属焉。又,元帝渡江后置顿丘郡 ,属北徐州。《通典》:顿丘县,汉全椒县地。案此系以东汉建阳省入全椒言之。据《广舆纪》 ,顿丘故城在今来安县东一里许。则元帝初置顿丘郡,即与全椒合。至孝武置南谯郡于全椒 ,全椒已与顿丘分矣。郡废为县,又在孝武后。《宋书/州郡志》:顿丘县,二汉属东郡。在今大名府清丰县。江左流寓,立属秦郡。案改堂邑为秦郡,《宋志》列在晋末安帝时 ,《晋志》亦系约元帝渡以后言之 ,其止云侨立尉氏县属焉者 ,或安帝初置秦郡时,顿丘仍自为郡,至废为县,乃并以属之秦也。《通志》:东晋,秦郡之顿丘,乃寄治淮南者也,至隋改名曰清流。案东晋流民南徙,有一县侨置数郡者,有一郡惟领一县者,有竟省县者 。《通志》谓宋无全椒,东晋已为南谯郡。《南畿志》谓全椒南齐改为嘉平县,顿丘县之分自全椒。是否适得建阳故境 ,无可考,其后割并,亦复不一。至隋改清流,与全椒始复各出,全椒得秦县名。又《晋志》:元帝初,以雍州镇酂城,寻省 。孝武时于襄阳侨立雍州州,皆遥领。案旧志云:东晋孝武于淮侨立郡,邑属南谯郡。盖误于顿丘前之建阳省入全椒。考晋孝武太元中所置南谯郡,治山桑。《方舆纪要》谓在巢县东南二十里。固亦有谓在全椒县桑根山之阳者。然顿丘始于元帝已别自为郡,例不他属。及后废为县,则又属秦郡,不得复属谯郡也。若误以谯州为谯郡,则南谯州治新昌郡,郡治顿丘县,见《北魏志》及《隋志》 ,始于梁又不始于东晋。又《州志表》:西晋地属琅邪王国。今考《晋书》诸王列传,惟晋伐吴,使琅邪王胄督率所统连据涂中,既破吴,益封其子为侯,胄仍为琅邪王,并未食邑于滁。应依《晋志》属淮南郡为是。

宋初,顿丘县属秦郡,隶豫州。元嘉八年以沛县并入,改隶南兖州。元徽间又度属新昌郡,为郡治,隶徐州。

《宋书/文帝纪》:元嘉八年,割豫州、秦郡属南兖州。旧志谓在孝武帝时。误。又,《州郡志》:元嘉八年以沛并顿丘。《方舆纪要》:天长县,刘宋侨置南沛郡及沛县于此。又,元徽元年,割顿丘属新昌。又,平昌太守元徽八年立顿丘令。江左流寓时东晋立,属秦。先有沛县,元嘉八年并顿丘,元徽元年度属此。又《广舆纪》:顿丘城在来安,刘宋立新昌郡,治此。又《宋书/废帝纪》:元徽元年割南兖州之钟离、豫州之马头,分秦郡之顿丘时兼沛、梁郡之谷熟在今和州西北、历阳之酂在今和州北,置新昌郡,隶徐州。案新昌郡,《宋志》一作“平昌”。其实《宋书》“平昌”一见,“新昌”两见。又《通鉴纲目》 :宋孝武帝大明八年以蔡兴宗为新昌太守,则平昌字之讹也。《通志/沿革》谓南齐改平昌为新昌,非是。又旧志云:宋明帝时魏取淮北 ,侨徐、兖于淮南,淮阳立兖州,钟离立徐州。是地分隶二州之境。据《通鉴纲目》:明帝泰始二年,侨立徐、兖、青、冀州。注云:兖州治淮阴,徐州治钟离。则淮阳字误。又据《宋志》,先隶南兖,后改隶徐,并非分隶,且隶兖于元嘉时,兖亦不在淮阳。《太平寰宇记》:废顿丘城在永阳县东一里。宋明帝割秦郡顿丘以立新昌,即此处也。

齐为新昌郡治,隶北徐州,仍割置沛县。

《通志》:齐新昌郡,治顿丘。《南齐书/州郡志》:新昌郡:顿丘、谷熟、尉氏。又,北徐州镇钟离,宋泰始末年属南兖。案《纲目》:泰始二年,南兖治淮阴。此应其末年以钟离改南兖治。永徽元年置州,割为州治。《废帝纪》:割南兖州之钟离。本此。旧志云:齐为新昌郡,属豫州。今考《南齐志》惟南谯郡属南豫州 ,而新昌郡固隶北徐州。又,沛郡相萧沛。案系是时仍割置沛。

梁为新昌郡治,兼谯州治。又析置高塘郡,并隶谯州。太清三年入东魏 ,寻入北齐。

《隋书/地理志》:清流,旧曰顿丘,置新昌郡及南谯州。兼梁与东魏、北齐并陈并言。《寰宇记》 :梁大同二年,割北徐州之新昌、南豫州之南谯、豫州之北谯凡三郡,立为南谯州。案《魏志》 :萧梁所置,止曰谯州。陈于盱眙立北谯州,始以新昌所治为南谯。则诸书于梁称南谯者缘此,追称之也。《魏书/地形志》:谯州,萧衍置,魏因之,治新昌城。领郡四,新昌郡领县四:赤湖、荻港、薄阳、顿丘。案《舆地纪胜》 :荻港在清流县西北二十里。《州志》:赤湖在州西十里,薄阳坝在州南二十里。即二县故址。又今县东南四十里界六合有赤山湖,全椒县西北六十里有赤脚湖,或有一赤湖命名处。又高塘郡领县四:平阿、盘塘、石城、兰陵。案旧志:高塘城在县东北六十里。《魏书/地形志》:高塘郡,隶谯州。《隋志》:废高塘入顿丘。即此。《通鉴纲目》:梁太清三年,东魏取梁司州。注于是东魏尽有淮南之地。

《南史》:梁绍泰元年,谯、秦二州刺史徐嗣徽举兵反。史略谓齐因纳萧渊明归地,及渊明废,徐嗣徽以谯、秦二州降齐,江北悉没 。又案旧志:北齐宣帝时,徙南谯州于新昌郡。误以陈宣帝为齐宣帝,兼误北谯州为南谯州。至云:北齐宣帝时改北谯为临滁,领县三,曰新昌、临滁、高塘。据《隋志》:全椒,梁曰北谯,置北谯郡。后齐改郡为临滁,亦在全椒。而齐无地志,莫详。所领县以高塘言,则为郡,自梁至后周始废为县。以新昌言,则至陈犹为郡,至隋始改顿丘县为新昌县。又皆不在北齐时。

陈为新昌郡治,兼南谯州治隶焉。太建末入北周,废州之高塘郡为高塘县。

《通鉴纲目》:太建五年,陈击齐,取江北数郡。瓦梁、庐江、历阳、合肥皆降于陈,高堂、齐昌、瓜埠、胡墅等城亦降于陈。《隋书/地理志》:盱眙,陈置北谯州。《陈书/宣帝纪》:太建五年,割南兖州之盱眙属谯州。应即北谯州之置。六年,诏赦南谯等州。应即新昌之谯州,别称南谯州之始。七年,移谯州镇新昌。据《隋志》:盱眙,陈置北谯州,寻省。应即省其割为北谯州之地,移入新昌郡属。《纲目》:太建十一年,周取陈江北地。南北兖晋三州及盱眙、山阳、阳平、马头,秦历阳、沛,北谯、南梁等九郡民。按此北谯或即移入南谯州,后州降为郡。又马头郡,刘宋置,陈末废。按《通鉴辑览注》:马头郡,在今江南怀远县。《纲目/质实》谓在来安县北七十里。非是,详马头山注。

《方舆纪要》:梁置高塘郡,后周改为高塘县,隋初省入顿丘县。按此高塘改县,或即属治顿丘之新昌郡,故隋初省入。

《通志》:高塘故城在来安县东北白塔镇西 ,又有古城,在县北八十里,疑即乐鉅。案此乐鉅亦附近顿丘 ,故隋初与高塘一并省入。又旧志:齐改新昌为永阳,地属永阳郡。陈宣帝时北齐取淮南,废永阳,于秦郡置秦州。已而陈破齐,尽复故地,仍为永阳,地今改县。自宋暨梁俱属南朝。梁太清末侯景乱,袭谯州,陷入北魏。明年,高洋废魏主而承其统,是为北齐。则取之者北魏,非北齐;失淮南者梁,非陈宣帝也。迨北齐主高洋纳萧渊明,陈霸先废渊明而立梁敬帝 。徐嗣徽以谯、秦二州叛入齐。盖齐因纳渊明,故复以归梁,渊明废,故复叛入齐也。至陈宣帝太建五年,克复江北,是地始为陈有。十一年复陷入北齐,后归于隋。又考《南齐地志》无永阳郡 ,顿丘仍属新昌。迨后梁置谯州亦治新昌,故后魏因梁仍为新昌,惟《南史/张欣泰传》:其父兴世,齐建武四年出为永阳太守。《陈书》:皇子伯智封永阳王。皆不详的在何地。

隋初并乐鉅、高塘,改置新昌县,为滁州治属焉。寻改清流县。大业初,罢州,属江都郡。

《隋书/地理志》:高祖开皇三年废诸郡。注罢郡为州。炀帝嗣位,寻即改州为郡。江都郡统县十六:江阳、江都、海陵、宁海、高邮、安宜、山阳、盱眙、盐城、清流、注:清流旧曰顿丘,置新昌郡及南谯州。开皇初改为滁州,郡废。又废乐鉅、高塘二县入顿丘,改曰新昌。十八年又改为清流。大业初州废。全椒、注:全椒,梁曰北谯,置北谯郡。后齐改郡为临滁。后周又曰北谯。开皇初郡废,改县为滁水。大业初改名焉。六合、永福、句容、延陵、曲阿。《舆地纪胜》:清流河,源出滁州西清流沛上,西南入滁河,县得名以此。案西南当作东南。《通志》:清流旧县,即今州治。案旧志误以置清流县在大业罢州后。

唐初,清流县复为滁州治。景龙三年,析清流别为永阳县 。后周改永阳郡。郡废,仍为滁州,县并属焉,隶淮南道,自贞观始。

《通典》:隋滁州,炀帝并入江都郡,唐复置。《通志》:唐武德三年复置滁州,天宝初改永阳郡,乾元时复曰滁州。

《唐书/地理志》:太宗元年分天下为十道 ,开元二十一年,又因十道增置十五采访使检察,如汉刺史之制。又,淮南道采访使治扬州。又,淮南道滁州永阳郡县三:清流、全椒、永阳。注永阳,景龙三年析清流置。案此隋之滁州治清流,领清流、全椒。唐初复滁州亦仍领二县。至中宗析清流置永阳,复归顿丘旧治,始领县三。又永阳郡系元宗时改 。《唐志》系约言之 ,旧志漏叙。《太平寰宇记》:永阳县,唐景龙三年析置,取县北永阳山为名。

五代永阳县为吴地 ,寻为南唐地,改今名,曰来安,属滁州,隶军阙。

《五代史/吴世家 》:唐龙纪二年,杨行密取滁、和州。又《职方考》:梁初十一国,至周之季,在者七国。自江以下二十一州为南唐。《续文献通考》 :唐永阳县,南唐改为来安县,属滁州。案旧志:五代自淮南留后杨行密取宣、润、滁、和等州,建国为吴,地属焉。徐知诰灭吴称帝 ,都金陵,号南唐,传子景 ,始改永阳县为来安。无年月。魏《序》谓来安设自南唐中兴,或又以中兴元年戊午当之。考戊午为周显德五年,景已尽献江北地;又,周分兵攻略滁州,在周显德三年二月,则来安非于戊午可知矣。又,旧志谓宋太祖开宝八年下江南地,始属宋。考属宋在建隆元年,其前已曾属周。又案《通鉴注》 :南唐以军领州,沿唐末节度使故事 ,后周亦然。如寿州,唐置清淮军节度使,后周改忠正军是也。至宋乾德初,令节镇所领支郡,皆直隶京师,节度使之权始轻 。滁在南唐时隶军未详。

后周,来安县属滁州,隶淮南军。

《宋地志》 :来安县,唐永阳县,南唐改。案此周无当所更 。《五代史/南唐世家》:周世宗南征,取扬、泰、滁、和等十州。景遂献庐、舒、蕲、黄,画江以为界。又《职方考》:滁,周有。又《通鉴》:宋建隆元年冬十月,周淮南节度使李重进谋起兵。案周于扬州设淮南节度使,始自显德三年,时有节度使向训请并力攻寿春,滁州守将亦弃城引兵趣寿春,当为所领 。

宋初属滁州永阳郡军,直隶京师,后隶淮南路 ,又改隶淮南东路。南宋绍兴五年省入清流。十八年复。乾道九年废为镇。淳熙二年复。

《通鉴》:太祖乾德元年正月初,以文官知州事 。四月,置诸州通判 ,诏军民之事皆统治之,与长官均礼。又令节镇所领支郡皆直隶京师,得自奏事,不由诸藩 。三年三月初,置诸路转运使。案宋之路即唐之道也。时命诸州度支经费,外尽由一路转运使掌之,虽节度、防御、团练、观察诸使皆不得预佥书金谷之事。第财赋隶于转运,纠举则隶于观察,兵马则隶于节度,其奏事则仍专达。又《通鉴》:太宗至道三年,分天下为十五路。《宋史/地理志》:淮南路,熙宁五年分为东西两路。东路州十,南渡后州九 。滁州上 ,永阳郡军事,县三:清流望、全椒紧、来安望。绍兴五年废入清流,十八年复,乾道九年废为镇,淳熙二年复。又滁州,嘉熙中移治王家沙。景定五年复旧治。案旧志载,仁宗时邑罹荒乱 ,人户仅百余,不堪置令,议改为镇。误以高宗为仁宗,其云改为镇者,即《宋史》所谓废入清流也 。《宋史》云废为镇者亦然。

元初属滁州路总管府,寻属扬州路滁州,并隶江淮行省 ,后又改隶河南江北行省。

《元史/地理志》:至元中,内立中书省,外主行中书省。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淮东道宣慰司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扬州路 ,领州五。滁州下,元至元十五年,改滁州路总管府,二十年仍为州,隶扬州路,领三县:清流下、来安下、全椒中。案《通鉴》 :河南行省会两淮转运使盐筴 ,见于武宗至大元年。其前自世祖至元十五年见淮西宣慰司、十七年见江淮行省、二十五年又与江西、福建等省同见、二十八年又与内郡及四川省同见、二十九年又有江淮行枢密副使之设 ,直历成宗至武宗元年而与河南合者,始见于编。后乃河南省与江浙、江西并见者,一在仁宗延佑元年,一在文宗至顺元年,无复江淮名,则滁州路属及扬州路滁州属,世祖三十一年以前隶江淮行省,于成宗时改隶河南江北行省可知矣。迨顺帝至元十三年复有淮南行省之设,地已非元所有。《元地志》 :初立江浙行省,治扬州路,复分置江北淮东道肃政廉访司,属焉。后改立河南江北行省,治汴梁。而淮东道又增置宣慰司,以江浙治在杭州。此当系江淮“淮”字之讹。

明初并清流、全椒入滁州,属凤阳府,隶南京京师中书省 ,寻与全椒各复为县,属凤阳府滁州,隶京师六部 。洪武二十二年,滁州升直隶州。永乐元年,京师复曰南京 。宣德后置南畿巡抚,隶焉。附县卫所初隶南京大都督府 ,洪武十三年改隶中军都督府 。

《明史/地理志》:洪武元年建南京,时以汴梁为北京,故金陵号南京,后十一年南京改京师,至永乐元年仍复号南京。罢行中书省,以应天等府直隶中书省,卫所直隶大都督府。十三年罢中书省,以所领直隶六部,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以所领直隶中军都督府。滁州元属扬州路,洪武初以州治清流县省入。七年属凤阳府。案七年以前当仍属扬州路。二十二年二月直隶京师,领县二:全椒、州南,洪武初省,十三年复置。来安。州北,洪武初省,十三年十一月复置。来安水在县东。案州北当作州东北。又案十三年复县后,属滁州,滁州仍属凤阳府,故二十二年始直隶京师。《续文献通考》谓:洪武十四年改直隶州。似以《明百官志》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 。不知其时属州亦得领县也。旧志:十九年改直隶州。亦误。《广舆记》:江南,明为京畿重地,不设三司 ,而受成于六部 ,其巡抚专命 ,自宣德昉也 。然正统以前或遣部寺大臣,至景泰间始定以都御史专抚应天等府,而以淮、扬、庐、凤四府,徐、滁、和三州属总漕兼管巡抚 。案不设三司,谓异于他省之设布、按等使司也。明太和县令吴公《御寇始末》内载:崇祯八年正月初七日,详奉钦差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地方、兼理海防、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扬批示。即系以总漕兼巡抚事。至明季崇祯末年,分置安徽巡抚、苏松巡抚与庐凤军务总督,皆一时权设 ,非常置。其安徽巡抚亦名安池太庐巡抚 ,□ 自成化九年,设提督操江都御史于池州,为今安徽巡抚之所自昉。又明太和县令吴公《御寇始末》内载:详奉钦差整饬淮徐等处兵备带管颍道事右参议徐批示 ,淮谓淮扬凤庐四府,徐谓徐滁和三州,与巡抚所辖同。其云带管颍者,颍州于时有属县 ,仍与泗州同为凤阳府之属州,犹六安州时属庐州府,不得依徐滁和直隶州之视府也。

国朝属滁州直隶州,初隶江南省。康熙六年隶江南安徽省。《通志》 :顺治二年,平定江南,改置江南承宣布政使司 ,驻省城。十八年为左布政使,领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九府,徐、滁、和、广德四州。分置右布政使驻苏州,领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五府。康熙五年右布政使增领扬州、淮安二府及徐州,六年定为江南省江苏、安徽二布政使司。江苏布政使司领江苏八府,直隶三州。案原领五府,康熙五年增扬、淮二府及徐州。雍正十年又改徐州为府,共八府。后又分江宁布政使司,领江、淮、扬、徐等四府,直隶海、通二州,驻江宁。江苏布政使司领苏、松、常、镇等四府,直隶太仓,仍驻苏州。安徽布政使司领安徽八府,直隶五州。案原领九府四州,康熙五年分扬、淮二府及徐州归右布政司,领七府,直隶三州。雍正二年改六安、泗州为直隶州,十三年又改颍州为府,共领安、徽、宁、池、太、庐、凤、颍八府,滁、和、泗、六、广五州。于乾隆二十八年移驻安庆。又滁州明初属凤阳府,后改直隶州。国朝因之 ,领县二:全椒、来安。

建置沿革表

虞 禹贡扬州之域





周 扬州 徐国地

详前建置沿革

吴国地

鲁襄公四年,仲孙蔑会吴于善道。其地在今县北盱胎县。何时属吴,今不可考。 楚国地

详前建置沿革

秦 九江郡 建阳县

始皇二十六年并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九江郡治寿春,领县十五。一、建阳。 故城在州东四十里。今县南三十里水口镇东城埂,即其地。

汉 仍秦制分郡,兼分诸侯王国。 淮南国 建阳县

扬州

武帝时置十三部刺史,扬州史部领郡六。 黥布时都六,高帝子长都寿春。

九江郡

元狩元年复

东汉 扬州 九江郡 全椒县

初治历阳,汉末徙寿春,复徙合肥。

下邳国

永平十五年封,建初四年以九江郡全椒等县益之。 光武时省建阳县并入。

三国吴 扬州 郡缺 屯田都尉屯缺

治建业,领郡六。 赤乌十三年筑涂塘、瓦梁,在今县东南赤山湖。其时县罢为屯,屯名未详。

晋 扬州 淮南郡 全椒县

治建康,统郡十八。 治寿春县,九江郡故治,领县十六。一、全椒。

东晋 北徐州 顿丘郡

元帝渡江后,徐州地只得半,侨置临淮等郡属南徐州;侨置顿丘郡属北徐州。明帝后,在淮南者又但称徐州。 故城在今县东一里,时仅侨郡,无领县。

雍州

元帝时侨治酂武,孝武时侨置于襄阳。 秦郡

安帝时侨置,故城在六合县西北。 顿丘县

时废郡为县。

宋 豫州 秦郡 顿丘县

寄治雎阳,即汉晋寿春县。

南兖州

晋成帝初立,寄治京口。宋文帝改治广陵。

徐州

明帝侨立,治钟离。 武帝初,领顿丘等县,隶豫州。文帝改隶南兖州。

新昌郡

元徽元年置,治顿丘。

顿丘县郡治

齐 北徐州 新昌郡 顿丘县郡治

治钟离,即宋元徽元年割南兖州治所置。

梁 谯州 新昌郡 顿丘县州郡治

大同三年立,治新昌城。

高塘郡

析顿丘置,故城在今县东北白塔镇西。

东魏

北齐 谯州 新昌郡 顿丘县州郡治

梁太清三年,东魏尽有淮南地,又北齐因纳萧渊明归地。梁绍泰元年江北复没于齐。



北周 南谯州 新昌郡 顿丘县州郡治

盱眙,陈置北谯州,以治新昌者为南谯州。大建七年移谯州镇,新昌郡又省北谯入南谯。

高塘县

陈大建十一年,周取陈江北地。又高塘郡,梁置,周改高塘县。

附:乐鉅县

隋初并乐鉅、高塘入顿丘。乐鉅在今县北古城,隋以前当置县。

隋 滁州 新昌县州治

开皇三年罢诸郡,置州,滁州治新昌县。

江都郡

大业初,州废改郡,江都郡治广陵。 时并乐鉅、高塘入顿丘改置。

清流县

开皇十八年复改新昌县。

清流县

唐 滁州 清流县州治

淮南道

贞观元年置道,开元二十一年复增置其采访使,如汉刺史之制,次之为观察使。 武德三年复。

滁州

永阳郡

天宝年间改。

滁州

乾元时复。

永阳县

景龙三年析清流置,以县北永阳山为县名,旧治在今县北二里许北塔山上,一名瓦砾冈。

永阳县

五代吴 滁州 永阳县

唐龙纪二年杨行密取滁和州。

南唐 军缺 滁州 永阳县

来安县

后主景以县东二里来安水改。

后周 淮南军 滁州 来安县

显德三年置,寻弃,五年复置。

宋 直隶京师 滁州永阳郡军事 来安县

乾德元年定,时诸路武有节度、防御、团练等使,文有观察,并转运等使。其奏事州得专达。

淮南路

至道三年分隶京师者并隶路。

淮南东路

熙宁五年分淮南路置。

清流县

绍兴五年县省入。 来安县

绍兴十八年复置县,移居今县治。

清流县

乾道九年县省入。 来安县

淳熙二年复置县。

元 江淮行省 江北淮东道 滁州路总管府 来安县

至元十三年,平江淮,设治扬州。

河南江北行省

至大元年,河南省臣会两淮盐筴改隶,当在至元以后,治汴梁。 肃政廉访使司治扬州。

江北淮东道

淮东道

宣慰司改隶河南江北行省时增置。 至元十五年置。

扬州路总管府滁州

至元二十年改。

明 南京京师中书省 凤阳府 滁州

洪武元年建南京,十一年改为京师。

京师六部 洪武十三年罢中书省,置六部。

南京六部

永乐元年,京师复为南京。

南畿巡抚

宣德时置,初遣部寺大臣,至景泰间定以总漕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滁、和三州。

分巡淮徐等处兵备道

初设未详。案与景泰间巡抚所辖府州同。

凤阳府滁州

滁州直隶州

洪武二十二年升。 时省县并清流、全椒俱入滁州。 来安县 洪武十三年与全椒俱析自滁州复置。

国朝 江南省

顺治二年置。 江南安徽省

康熙六年分。 两江总督

顺治四年设,驻江宁,辖江南、河南、江西三省。六年改辖江南、江西二省。康熙元年兼操江。

安徽巡抚

初设以操江兼巡抚,驻安庆。顺治五年移驻池州。康熙元年操江并归总督,始设安徽巡抚,驻安庆。

安徽布政使司

顺治二年初设江南布政使司,十八年分为左布政使司,康熙六年定为安徽布政使司,乾隆二十八年由江宁移驻安庆。

安徽按察使司

初设为江南按察使司,驻江宁。康熙三年分设北按察使司,驻泗州。五年改北按察使司为安徽按察使司,移驻安庆。

分巡庐凤颖六泗滁和兵备道

明设淮、扬、凤、庐、徐、滁、和道。国初顺治七年设安庐道于庐州,又改庐六道。康熙五年分淮扬二府及徐州归右布政使。九年设庐凤滁和道,驻凤阳。至雍正二年,改六、泗为直隶州。十三年,改颖州为府。治为今庐凤颖六泗滁和道。

滁州直隶州

来安县

疆域

县始自秦,曰建阳,治今县水口镇东。时县地与今州地合。东南界棠邑今六合,西南界全椒,北界盱眙,东北界东阳今天长,西北界东城今定远,其界至究,莫详也。东汉省建阳入全椒,南及东南、西南又当以全椒所界为界。至东晋复分置顿丘,治今县东一里,与全椒别,是否适得建阳故城,亦莫详也。宋以沛县并入,兼今天长全境。萧齐复置沛县,未还顿丘之旧。梁又于东北析置高塘,治今县东北六十里白塔镇西;于西南错置赤湖、荻港、薄阳等县,迩今州地。北齐、陈、周间复废赤湖、荻港、薄阳,《隋志》不言废,知北齐、陈、周间已废,而置乐鉅。乐鉅见《隋志》,而宋、齐、北魏诸《志》无,疑北齐、陈、周间置其地,即今县东北古城是也。分合错杂,界益难言。至隋并废乐鉅、高塘入顿丘,改置新昌县,移今州治,立滁州。新昌寻又改名清流,时今县地与今州地始约略可睹。唐景龙三年,析清流置永阳,治县北二里北塔山上,今县地又始约略可睹,其西南则界清流,其北则界盱眙也,其东北则界天长,其东、南则并界六合也。今南界江浦,江浦系明析六合及滁、和二州境地置。五代时,南唐以今县东有来安水,改永阳为来安县。宋南渡后,累遭兵燹,尝省入清流。绍兴十八年,复置县,移居今县治焉。乾道间又经省并,未久旋复。明初亦尝省入清流,寻复,故清流为今州地。今县系唐置永阳析出清流地。故今县地南北袤而东西狭。四至八到,具列如左:

东至界首桥,二十五里,六合县界。《通志》:施官桥即界首桥。

南至三汊河,七十里,江浦县界。即汊河集,系来安水、清流水入滁河处。

西至腰铺桥,二十里,本州界。

北至长店桥,九十里,盱眙县界。在古城集北

东南到张家堡渡,七十里,江浦县界。又东南到雷官集界牌,五十里,六合县界。

西南到乌衣河,六十里,本州界。又西南到界牌墩,二十里,本州界。

西北到三界市,七十里,本州及盱眙、定远县界。又西北到嘉山,五十里,盱眙县界。

东北到三山,八十里,天长县界。又东北到白塔集,七十里,盱眙县界。

东西延阔狭不一 ,南北袤一百六十里迤南偏东至张家堡河 。

东至六合县,九十里。微偏东之南。

西至定远县,二百二十里。偏西之南。

南至江浦县,一百里。偏南之东。

北至盱眙县,一百五十里。

东北到天长县,一百二十里。

西南到本州,四十五里;到全椒县,九十里。

西北到凤阳府,二百四十里。

东南到江宁府省会,一百二十里。

西南到安庆府省会,水陆六百六十里。

北至京师,陆二千二百里,水三千二百五里。

星野

来邑分野,次为星纪 ,宿属南斗 ,星当天府 ,度在半初 。

《晋书/天文志》: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 ,为星纪。吴越之分野,属扬州。《汉书/地理志》:吴地,斗分野也。今之会稽、九江、丹阳、豫章、庐江、广陵、六安、临淮,尽吴分也。《唐书/天文志》:南斗在云汉下流,当淮海间,为吴分。《宋史/天文志》:南斗六星,一曰天机 ,南二星魁、天梁也 ,中央二星天相也,北二星天府、廷也。石申曰 :魁第一主吴,二会稽,三丹阳,四豫章,五庐江,六九江。《晋书/天文志》:九江,入斗一度。

来安县经纬度康熙年测定

来安县治,按地球纬线在赤道北三十二度二十五分四十秒,经线在北京东一度五十五分四十九秒。〈考正〉旧志仅载纬线,漏经线未载,今补入。

形势

永阳,名邑,界于江淮,西阻滁山之险 ,南通浦口之津 ,东连瓜埠之口 ,北拊盱眙之背 。圩田如罫 ,易于足糗粮 ;山势若环,便于资守御。诚长江之屏蔽,建业之咽喉也。以故白塔溃师,拓跋因之扰江北;梁天监二年,魏攻梁 ,拔大岘三城,白塔、牵城皆溃。魏师进攻阜陵。嘉山筑垒,女真不敢窥淮南 。宋嘉定年间,金人犯来安,李全败之于嘉山。今故垒尚在。惟此岩疆,实据形胜,保民者所当注意也。第万山雄峙,古戍犹存;宋绍定元年,滁帅赵葵命赵必胜守万山,有戍垒故迹。石固嵯峨,遗屯何在?宋绍兴辛巳,居民避寇石固山上,垒石为屯以防守。欲讲地利,先求人和。故曰:形势虽强,要以仁义为本。〈考证〉原文错误,今订正。

附名胜旧志有图

琉璃日影县治后数十武吉祥寺前古井 ,大旱不竭,亭午日影射入 ,光若琉璃。

玉石霞光县东南二十里,朝夕霞光,隐映禅林 ,足称胜境 。

沙河带练县东来安水源远流长,环绕顿丘邑。势东向,拱抱有情,学宫宜向之。

石固呈祥岩石层叠,与尖山对峙,为邑东北隅门户。顶极平衍 ,可屯千余人。明时曾产驺虞献于朝 。

五湖环秀山在县东北十八里,广袤可二十里 ,西南北茆村,北白禅村,村下乃五湖。今已半湮,环秀未改。

八石仙踪《滁志摭遗》云:尝见万历年县志十景图作“八石仙踪” ,谓淮南八公,道经来邑,留仙踪于八石山也。事详《十道志》及《太平寰宇记》。今《伍志》作“王母仙踪”,误矣。

舜歌樵乐县北二十里,为邑基之保障。樵歌互答,亦太平乐境也。

天竺迎晖寺在龙山内,山口幽邃,沿溪而入,将六七里,至水穷处。竹木阴翳,禅居隐焉。

龙泉云气山距邑三十里,势如龙蟠。东有伏虎岩,泉流幽咽,云气郁葱。名贤多留题咏。

马岭风声岭距邑九十里,上为白禅村。山高林茂,风声飒然而至,披襟当之,每生远想。

山川山

来安山脉起自六安,逶迤入滁,为五尖山,是为来邑祖山。自六安历庐州西陲,延袤百余里 ,行平塘小焰而起五尖山,又平地分脉出东支、北支。北支起南将军庙皇甫山,东趋州治 。又其先,皇甫直北而行者,渡牵驴坂至磨盘山,稍东为仙居山、大岱山,转南为牛头山,东行为矾山、小岱山,又转北从严家集起嘉山,走信山,转龙窝,经舜歌、银杏以底县治 。左界来安水,右界小涧水,棋布星罗,征名如左:

嘉山在县西北四十五里。为县治主干。上有龙王庙。宋庆元间敕建 ,赐号嘉泽。有井,名嘉泽井,有封诰石刻。又有法华寺、七盘岭、锦绣谷、清凉源、白云涧、过溪桥、丹枫栈、分宝岩、钓鱼台诸景。山之西北属盱眙县。宋嘉定十二年,金人寇淮西,自盱眙犯来安,李全败之于嘉山,即此。故垒犹存,周数里。凡山有寺者详后《寺观》。

信山在县西北四十二里。

太平山与信山连。

鲁山

长岭

白肖山皆与嘉、信两山相连。

破山在县西北五十里,悬崖对峙,如一山分凿。

浮山在县西北四十里,上有宝积寺,后废,塔存,下有涧。

莲荷山在县西北三十五里,顶有莲花池。

独山在县西北三十五里,孤峰矗立,上有寺三重,俱历峻级而登,多古佛像,每至佛诞日 ,香火甚盛。

清河岭在县西北八十里,双源沛—出于此,去为清流河 。

网鹰山在县西北六十里,树林阴翳,多鹰鸟,猎者率网捕于此。

柱子山在县西北四十里。

香炉山在县西北三十五里.二山俱以形名 。

练寺山在县西北二十五里,双源沛—出于此。旁有孔雀寺,旧称名胜寺,东曰浮林,产浮石,体轻质黄,入水不沉。一名浮石岭。

岑湖山在县西北二十二里,旧有开元观。

雨山在县西北二十里。

乌龙山《明一统志》:在县西十八里。上有乌龙王庙,祈雨辄应。旧有茅司徒庙。《通志》:宋绍兴初,县多虎,有石尉者立茅司徒庙于此,率兵捕逐,害遂除。又有黑龙泉,出石窦 ,旱潦无盈涸。

磨山在县西十三里。

八石山在县西十里。巨石叠砢,耸立山岭,丛林环之。《太平寰宇记》:八石山,在永阳县西南十三里。故老相传云,汉时有八仙人在寿春寻淮南王,于此山过,各踞一石坐,故号八石山。《十道志》:即淮南八公憩石处。一曰八公山,亦名八仙山。

马岭在县北九十里。来安水出其下。上为白禅村,村旁有石羊石虎蹲于茂草,不知为谁氏冢。案《隋地志》:县有白禅山。旧志疑即五湖山,以地有白禅村也。据此亦有白禅村,《隋志》所云或即此。并存备考。

马头山《明一统志》:在县北七十里。俗传有龙经过。又石上有人马足迹。欧阳泉曰:旧志依《纲目/质实》以马头郡即来安之马头山 ,其说非是。考《通鉴》:梁天监五年,魏攻马头,拔之。武帝命修钟离城 。胡三省注云 :马头城在钟离之西。马头既陷,魏必东攻钟离,故预为之备。是年,梁取魏合肥,魏人守寿阳,于马头置戍。又普通五年,梁取寿阳,亦置戍于此。《通鉴辑览注》 :马头城,今在江南怀远县。则《质实》以来安之马头山当之,非也。

郑家山在县北六十里。

矾山在县北六十里。《通志》:山中 练成白矾,下为长沟水。

宝山在县北五十五里,下为宝山集。

续村口山在县北五十里。

门槛岭在县北四十余里,岭势高峻,横截南北,有一径可通往来,立门阙于上 。

岳家山在县北四十余里。

斗山在县北四十里。

峦楼山在县北三十六里。

卧羊山《明一统志》:在县北三十五里,形似卧羊。

塔山在县北三十五里,卓立如塔,河流转抱。

龙窝山在县北三十二里,迤逦来自信山,如龙之蟠曲。上有龙窝寺,今废。案此与盱眙龙窝寺异。

大迪山在县北三十里,上有石坑。

尖山在县北三十里,来安水经其东崖,囤仓集居其西麓。《方舆纪要》 :石固山北五里为尖山,其山特出,下临大涧。

舜歌山在县北二十五里。山有二泉,一东流可资灌溉,一自西麓吉祥庵后石罅中出,名观音泉,北有石濑石谷,人迹罕到。

乌石山在县北二十五里,山多乌石。

梅子山在县北二十三里。

伏牛山《明一统志》:在县北二十一里,形似伏牛。

银杏山在县北二十一里,俗名□ 厉山,嶙峋多石,为县治胎息 。

马鞍山在县北二十里。

弓子山在县北二十里。二山俱以形名。

盈公山在县北二十里,北有涧,名断密。

北塔山在县北二里白茆村。《州志》 :旧有圣塔寺,久废。

五湖山《明一统志》:在县东北十八里,下有五湖,因以为名。一名白禅山,因山北属白禅村故也。元《符图经》云:南北长二十里,广十余里。今俗亦称二十里长山。有白禅河,源出山南。泗州官路行山脊上。山前后有二铺 ,中有镇。自建炎兵后,官路及二铺俱废。山有涧道横亘。又名双合山。《方舆纪要》:来安五湖山,控扼南北,至为险要。

石固山在县东北二十八里。势甚高险,望之上圆如鼓而面平,山顶有岳庙。宋绍兴辛巳,居民避寇其上,垒石为城,寇围之逾月。贼首自山南率众而上,有梅姓者挽弩射之,一发而毙,余寇俱退。山北有苟孝子母墓。宋宣和时,芝生其地 。又明宣德四年,山下民舍产驺虞二,黑质白章 ,驯扰不惊,州守以闻尚书 。黄福作颂,夏原吉作赋,以进请受贺,不许。

龙泉山在县东北三十里,一名武宅山。南有飞泉,悬流幽咽。

芝麻岭在县东北四十里。

婆娑山在县东北四十里。

万山在县东北五十里。宋绍定元年,赵葵守滁,命赵必胜守万山,即此。有城垒故迹。

佛子山在县东北五十里。

王母山在县东北五十六里。上有池,径三丈。旧志:王母仙踪,当指此处为是。

踏青山在县东北六十里,白塔镇南。

团山在县东北六十五里。

高塘山在县东北六十里。山下有塘,名高塘,可灌田二百顷 ,今湮为田。山麓有城埂,南接王母山,绵亘四五里。相传六朝时梁魏置高塘郡,此其遗址。案《旧唐书》:汉皖县,梁置高塘郡。《隋志》为宿松县。此高塘乃以其名侨置 。山盖缘故郡名,而城废适为塘,或遂谓以塘名山云。

荆塘山在县东北七十里。

方山在县东北八十里。

三山《明一统志》:在县东北八十里,与天长县接境。山有三峰排列,下为孔道。

义良山在县东北八十五里。

向阳山在县东北九十里。

顿丘山在县东二里。东晋因流民南徙,侨置顿丘郡及县于此。山盖因故治而名。山下旧有石,嶙峋如笋立。

西龙山《明一统志》:在县东二十里,近六合界,与东龙山对峙。势颇高峻,上有龙王庙。

火焰山在县东二十里。

黄连山在县东三十五里,山下有石谷。

赤山在县东南四十五里,土多赭赤,故名。下有赤山湖。

延塘山在县东南五十里。

驻马山在县西南二十里,通滁、六之径。明太祖驻马于此,因名。

金家山在县西南三十里。

山川川

滁 ,名川也,发源于合肥东北废梁县界,流至全椒金狮潭,迤南曲转由赤石埠东下 ,过全椒南二十里之楚迷沟,历石潭口,会襄河抵滁及江浦县界,东北至三汊河,汇巨浸焉。此州所由以滁名也。邑诸水虽无远派,而来安水亦以名县,并其它源流出于县之左右,而汇于三汊河,及发源县北由天长入运河者,亦不可不详也。缕晰条分 ,区别如左:

来安水县东三里。其水行沙石间,澄清澈底,一名沙河。源出县北九十里马岭山,逦迤而南合诸涧谷水,三十五里经宝山西,又南二十五里经尖山东,又东南五里经石固山西,过石濑又南三十里过县城东,高官、龙尾水自西注入,又南五里过洪家桥东,双坝水自西注之,又南十五里过清净桥,又南十里至水口镇,过观风桥,又南十里过板桥,大小涧水自徐家沟西来注之,又南二十里至小河口入清流河,遂转而东会流三十里至汊河集入滁河,又东十里至张家堡,由六合县瓜埠口入江。

高官水源出县北银杏山东南,由高官桥至甄家河入来安水。

龙尾水县城东。源出县北普润塘,东南流经东关外龙尾坝,又东南绕顿丘故城根,至毛家桥入来安水。普润,旧作普涧,误。

玉带河县城东。分龙尾坝水支流向南,由银锭桥至陆家冈转入来安河。以其环绕如带故名。

水口河县南三十里。来安水自县东会高官、龙尾水,又南会县西双坝水,及县南诸陇水悉会于此,为水口。置水口汛,为四达要道。水南去为小河,可通舟楫,由小河口达清流河,下贯滁河。

汤河县东南三十五里。《明史/地志》 :来安东南有汤河,南入滁河。旧有汤河市,久废。《方舆纪要》谓水口集临汤河,误水口即来安水。《明地志》:来安水合清流河、汤河入滁河。明非—水矣。

吴沛水县东南二十五里。源出西龙山大石谷,南流十二里过施官集界首桥,又东南至下湾,二水合流,又东南二十五里入赤山湖,交六合县界。三国时吴作涂塘,筑瓦梁堰于此,亦称吴堰,今水称吴沛以此。水又东注滁,为瓦梁河,由六合瓜埠口入江。以上为县境东条水。

二里坝水县西二里。源出八里庙童塘,南流过梁家桥,又南至二里桥,入苟家坝与三里坝水合流,东过洪家桥,入来安水。

三里坝水县西三里。源出卓家集之东,南流过夏家坝,又南至三里坝,入苟家坝与二里坝水合流,东过洪家桥入来安水。旧志:此县基内明堂之水,为右水倒左,绕黄坝、古坝,东南与来安水会合。

小涧水县西九里。源出龙窝山西南,南汇为大石塘。又南过杜家涧,绕八石山根经蔡家桥、张家湾过县西小涧桥,又南过清水坝,会大涧水转而东南至徐家沟出口与来安水合,由小河口入清流河以注于滁。

大涧水县西南二十里。源出黄道山侧,东南过腰铺桥,又南过大涧桥,俱界本州境。又东南至清水坝,会小涧水出徐家沟口合来安水注清流河达滁河。

双源沛县西北二十五里。旧志:一源出招信界岭下,一源出本县界练寺山后官庄岭下,两水相合于此,因名。十里至沙涧,入清流县界北赵村与清流河合。案旧志云出招信界,入清流县界。下独山水亦云至清流县界,皆沿宋元旧文。招信即盱眙。《方舆纪要》:盱眙,五代吴为招信军,宋初为县,建炎间升为招信军,元为招信军治。水出岭下,即清河岭,其水亦清流河之一源,故曰清河岭。清流县界,今为本州境。此可见今县与州境历宋元如此,盖自清流、永阳析置已然。

独山水县西北三十里。旧志:源出嘉山乡,南三十五里至清流县界,过蒲冲与秋沛水合,入清流河。案嘉山乡,亦宋乡都旧名。

秋沛水县西北三十五里。源出嘉山。西至蒲冲与独山水合,入清流河。《州志》:白茆河在州西北,至蒲冲与盈福河及来安、嘉山河合,入清流河。以上为县境西条水。

南湖河县西南五十里。《州志》:南湖河,州东南三十五里,源出来安县界,东流入清流河。

乌衣河县西南六十里,即清流河。源出本州清流沛,会瓦店河,盈福河及县境双源沛、秋沛、独山诸水,至州城东为清流河。东南流接县境,又东南至乌衣镇,曰乌衣河,又东五里至小河口会来安河,又东至三汊河,入滁河。《州志》:清流河在州东二里,又称北角河。源出清流沛,上有梁村涧水,下与白茆、瓦店河合,北流过常山,与嘉山白道河及沙子涧水合,流至东关门会于东河,入清潭,下至乌衣,东五里又与来安县河合,自此入滁河。

三汊河县南六十里。以来安河、清流河、滁河三水至是合流故名。上为费家渡。以上为县境南条水。

长店水县东北四十五里。源出五湖山北及野塘谷。东北流十五里至丁城,与白塔水合,又东北入天长县界吉家埠河,注天长河达运河入江。

白塔水县东北五十里白塔镇南。源出赵家港。东流十里入天长县界,注吉家埠河。

长沟水县北六十里。源出矾山。东北流十里,入天长县界巷村涧,转注吉家埠河。

打砂涧水县东北六十五里。源出雍家谷。东流二十里入天长县界巷村涧,注吉家埠河。

彭家湾水县东北七十里。源出大山何家谷。东流十里入唐家湾,又东十里入天长县界巷村涧,迤逦流入吉家埠河。

范庄水县东北七十里。源出马岭。东流合戚家谷水入天长县界,迤逦入吉家埠河。

马岭水县北八十里。源出马岭戚家谷。东南流二十五里,合范庄水入天长县界,转注吉家埠河,由此过石梁南,会天长河,抵高邮,达运河,入于江。以上为县境北条水。

开新河案即玉带河 乾隆四年,安徽藩司晏斯盛条陈地方事宜一折内言凤、颍、庐三府,滁、六、泗三州皆有水利可开等语,奉钦差大臣核准,署来安县王师旦详文协同藩司于乾隆五年二月到县详勘举行,续经安徽巡抚陈大受到河重核无异,动帑委员监开报销在案 。

来安县志卷二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营建志

公署仓库 院局附 城池街道 坊表 乡表 市集附 坛庙寺观 古迹 丘墓 义冢附 津梁

公署

县署,唐以前无考。宋旧治在今城北瓦砾冈 ,南渡后始移今处 ,宋末毁于兵 。元泰定元年,达鲁花赤马合谋砂、县尹郭让始建厅事、仪门、谯楼 。至正七年,县尹蒋居仁复修厅事,建清心亭于谯楼之外,元末复毁。明洪武十四年,知县刘煜仍故址复建厅事 。弘治十七年,知县萧启重修,匾曰牧爱堂 ,并建龙亭库及斋所、库房、典史宅 。正德十二年,知县孙镒重修仪门、监狱。嘉靖三十一年,知县李懋材重修圣谕亭。即《戒石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 。本后蜀孟昶《官箴》 ,宋高宗摘取其中四语颁行州县。隆庆元年,知县刘正亨建和风甘雨亭。万历十三年,知县何其贞修龙亭库及典史宅。十九年,知县郑元辅构仕优堂、在大堂左。景欧亭 。仕优堂前。四十六年,知县周之冕修申明亭,重建谯楼,易其名曰东璧楼。即今鼓楼。天启元年,知县周之冕重修六房廊 。国朝康熙十一年,知县黄世臣重修厅事。二十年,知县乔嵩修厅事、六科卷房。二十二年,重修谯楼。三十四年,知县刘之昂以木坊易圣谕亭戒石,修东西书斋,凿仪门外井。四十年,知县马云衢以罚锾修厅事、六科卷房及内宅 ,建皂隶房 。五十八年,知县祁文翰修圣谕木坊。雍正十年,知县伍斯瑸设暖阁围屏于堂。围屏上画县境全图。乾隆二十六年,知县李文勋修寅宾馆 。五十二年,知县王永重修通署。捐廉一千两 ,分三年摊扣。嘉庆二十年,知县伍士超重修东璧楼。道光元年,知县杨炘重修科房。三年,知县符鸿于川堂东构静远山房 ;四年,重修土地祠。此历任兴修之大较也 。其规制则中为大堂即牧爱堂,前当甬道为戒石坊 ,又前为仪门,又前为头门,又前为照墙 。大堂前两廊为科房,东为吏户礼承发四房,西为兵刑工仓库五房。中夹甬道为皂隶房。东科房之南为仓廒 ,西科房之南为监狱。仪门左右为东西角门,前两旁右为廒所,左为寅宾馆,西向。为土地祠,南向。其南亦为廒所。头门上有楼,上书县额 ,门内之东为申明亭。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重修。照墙左右为东西栅门,东去四十步当街口为东璧楼。大堂之东为库,东偏为仓,西偏为典史署,署前亦为仓。大堂之后为宅门,内为川堂;堂西为花厅,其对面舍为桐阴书屋 ;乾隆三十六年,知县王惺建。堂东为静远山房,又东为幕斋 。川堂后为内宅,旁为两厢,东偏为厨房。周遭缭以墙 ,后有复墙 ,更道环焉。其旧有而今者无,若大门内之旌善亭,谯楼旁之清心亭,大堂东之仕优堂,其前景欧亭,其后和风甘雨亭,俱前明置,久废。

典史署建置见县署。大门内为厅,后为内厅,左为书房,又后为内宅。康熙四十一年典史鲁汉修,雍正九年典史袁有成重修,后各任随时修葺 。

教谕署、训导署 俱详《学校》。

巡检司在白塔镇,见《明史/地理志》,久废。

税务司一在白塔镇,一在秋沛市,久废。

阴阳学 明洪武七年设,在城东南隅,久废。

医学与阴阳学同设,亦废。

僧会司 在吉祥寺。

道会司在城隍庙。

察院 在中街,久废,仅存南北两更巷。

公馆一在县前,久废,其地已造民房。一在囤仓,亦废。厅厢基地俱存,今置铺 。

讲约公所 有五,一在城内东门开元观,一在施官集西茶庵,一在水口集真武观,一在张浦营金容宫,一在囤仓关帝庙。

监房在仪门西,凡九间,前三间为狱神祠,男监三、女监二、厨一。嗣又添置二间 ,为禁卒住房、更房。周缭以复墙。雍正十一年,谈士龙捐田七亩半;嘉庆四年,知县钟希贤请帑重修 ,外围易以砖墙。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重葺。

附仓库

预备仓县东新街西仓巷口以南,久废,其地居民领垦。

义仓 旧有五,一在仪门西偏,久废。余四在各乡,俱废,无考。

常平仓 旧设捕署前,三所十三间。雍正十一年,知县伍斯瑸增置监狱南一所五间,仪门内东一所四间。乾隆十九年,知县李文勋增置大堂东一所五间,仪门外东二所八间、西一所五间。凡九所十四廒。乾隆五十年,知县王永重修。嘉庆四年,知县钟希贤修葺前五间;道光元年,知县杨炘修葺后四间。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重修午未廒、寅字廒。

社仓 见后。

库见前。

附院局

养济院 在庆成门外路北,额设孤贫二十名 。乾隆三年定制,每名日给银一分,即于存留经费项下支给,详《田赋》。乾隆十年增设二十名,给银如前数,具文赴司支领转给。旧有茅屋数间,毁于火。乾隆十八年春,知县李春明倡邑绅创建瓦屋二十二间 ,左右各十楹,前后各六楹。嘉庆八年复火 ,知县钟希贤倡邑绅重建如旧制。

恤孤院小西门内偏西。乾隆三十五年,知县韩梦周建,即白衣庵旧址。置茅屋数间,拨诸寺院田共种三十七石五斗,士绅复醵金三百余两 ,初设孤贫四十名,后以费不赀 ,改为三十名。嘉庆二十年续置仓巷房屋一所。田、房俱详《田赋》。二十五年,知县杨炘以旧屋倾塌,新盖茅屋五间。

同善堂城内仓巷街西口路南。嘉庆六年,吏员陈光祖、王淦、魏允康倡议募捐银一千一百余两。嘉庆九年堂成,置义田、义地各所。田详《田赋》,地详《义冢》。道光元年,增置义地一所。

水口镇同善堂镇东弥陀寺后堂三间。乾隆八年,里人朱蕃倡立同善会 ,至二十六年,其子衣点与僧通意复倡众捐资始成堂,增置义田详《田赋》,义地详《义冢》。本堂规条:惜字、施棺、培冢、掩骼凡四事 。知县潘振莹为作碑,碑文大指已括于此 ,不重录。嘉庆二年腊月,水口集桥西火灾,延烧五十余家,时风雪严寒,露处者众 ,里人陈汇川、林朝勤、朝宪等请县给印簿募捐钱六百余千,凡被灾之家各成茅屋数间,六日而毕。以其亦属水口善举,类记于此。

清净庵同善堂道光九年置。近庵士民捐输 ,筹桥工岁修 ,并推广施济,就庵设焉。知县刘撰有善堂规条并桥工缘起 ,勒石捐输姓名 ,载入原碑。倡首捐田入堂者周王氏。

古城镇同善堂道光九年立。该镇袁、项、龚、叶各姓因筹义学经费,倡捐施济,集钱八百千零购田。知县刘定有规条并捐输姓名勒石。该堂房屋,陆姓所捐。

城池

县在秦汉为建阳,建阳故城在今州东四十里。《南畿志》、《通志》、《州志》、《方舆纪要》并同 。今县南水口镇东有遗址,俗呼东城埂。水口镇西至州城三十五里。晋置顿丘郡及县,顿丘废城在今县东一里顿丘山之侧 。宋齐为新昌郡城。梁置谯州,治新昌城,亦即此。赵宋因以此为新昌都,明编昌城乡。隋废郡 ,以新昌名县,改谯州曰滁,始建今州城,而县仍为附郭 ,始移治清流河之西,故寻改清流 。唐析置永阳 。南唐改曰来安,治在今城北瓦砾冈。南宋始移今治。嗣以金人寇乱,废为镇 。别有来安镇 ,在今治东三十里天井村,明置来安驿于彼 ,故名,非县治。寻复为县,有土城周三里。《方舆纪要》:来安,宋乾道中降为镇,寻复为县,有土城周三里。明成化四年,知县赵礼复筑土城。旧志:卑薄不堪保障 ,且岁征茅费,民反病之。嘉靖三十五年秋,知县魏大用始造砖城,高二丈周九百三十二丈。为门六,门各有楼。东曰宾旸,西曰庆成,南曰迎熏,北曰拱极,小南曰崇文,小西曰耀武。旧志:城既成,守尚无兵。倭寇辄警报。嘉靖三十七年,知县魏大用申蒙屯院张批令管屯操锦衣卫千百户张烈等 ,今后遇警即带令原操官军一千八百名员防御 。隆庆间拆西门楼,万历间拆南门楼、小西门楼,各窝铺俱废。旧志:时惑堪舆之说 ,既无吉应,徒失壮丽之观。万历四十六年,知县周之冕次第增修。《周志》:来有城池,自嘉靖三十五年始。比时倭寇为警,吾民足赖以安甚矣,城池之为利大也。第六十余年来 ,天下幸无事,当事者优游为理 ,亦复不以无事为有事之备,而城池岂昔日之城池哉!下则基址掷卸 ,上则草木丛生,业已渐就倾圮,且可扳援而上。其壕又为居民筑坝灌溉,无涓滴之潴 ,此足以为限乎?近年大盗入劫士商者二:万历二十七年劫生员凌尚义从西城出入 ,四十年劫盐商程维新从东南城出入。劫县库将入者一:万历三十一年明火持刃掘开县墙,幸更夫报觉惊散,从西门出。彼凭城上下,如履平地,已事可鉴也。脱一旦变生 ,更有大于此者,何恃而不恐?则夫增陴浚隍,芟丛生之荆棘,禁居民之坝川,而又训练土著以备不虞,诚今日之急务 。至于移锦衣之屯为内蔽 ,借和阳诸县为外援 ,则有魏公申准之成议在 ,无庸喋喋也 。崇祯十二年,知县吴志高浚隍,广五丈深三丈。

国朝康熙十六年,知县周家柱罚锾修城。二十三年,知县乔嵩罚锾修城。《滁州续志》:康熙十九年,淫雨倾城百余丈 ,邑令乔嵩次第修筑。旧志:雍正二年,邑人信堪舆说,开文明门,嗣后终无吉应,今已塞,故不载。乾隆二十二年,知县李文勋领帑重修,周千丈有奇,高一丈四尺八寸,厚四尺六寸。宁国府督粮通判彭旭初监修。五十六年,知县邝永锴补修城东南隅。道光元年,知县杨炘倡捐补修小南门,建文星阁。四年,知县符鸿裒捐理各门楼橹 ,改小南门曰兴文门。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补修北门、湾陡门,又谕邑孝廉马锦云捐修东南隅十余丈 。

附街道

东门大街

南门大街

西门大街县署前,一曰广平街。

北门大街

十字街旧志:民建土地祠塞其西。

小南门街

后街

仓巷街东口旧有双井,久废。

寺巷街

小西门街

中街自搭阁 巷至鼓楼。

儒学街

青龙街儒学东。

观巷在开元观西。

严家巷南门大街西。

王家巷西门大街南。

搭阁巷在中街西。旧一作搭沟,一作搭阁。

更巷一在旧察院南,一在旧察院北。

附坊表

义学坊县治东。

承流坊县治东。

宣化坊县治西。

极乐坊县北。

清平坊县东。

儒林坊儒学前。

都宪坊为御史常道建 ,在县治左。

攀桂坊为举人张寿建 ,在寺巷口。

豸绣坊为御史陈情建,在县东北。以上九坊久废。

世科坊为举人武俊、武钺建,在南门大街。

恩荣坊为总兵周球建 ,一在红土坂,一在大周营,一在园觉寺地方。

附乡都



万善乡置四里三都十四保 。

嘉山乡置六里五都二十保。

会同乡置六里四都十九保。

来苏乡置五里四都十八保。

翔鸾乡置五里四都十九保。



东南乡置十都。

西北乡各置六都。



昌城乡七里总名。宋《祥符图》载:积善、新昌二都并为昌城乡。七里,一曰七都。

一都在县南延塘寺地方。

二都在县东杜家集龙山地方。

三都在县南三城寺月塘地方。

四都在县南水口集地方。

五都在县西垒子墩地方。

六都在县北古城集地方。

七都在县南金刚寺地方。

国朝

七都一曰七里,仍前明制。

十五卫 康熙十二年裁并江宁、右江宁、前江宁、后上元、中上元、前上元、后江淮、左江淮、右广洋、兴武、石城、横海、江阴一十三卫外,滁、泗二州卫未裁。案旧志只云十三卫,今考隶滁、泗卫者,赋虽属卫地,则县境不得而遗也。

里卫军民错居,分四十八保。乾隆间并省四保,共计街保五,乡保三十九。

附市集

彭冈铺县东二十里。

杜家集县东三十里。

施官集县东三十里,桥西属本县。

武家集县东南二十五里。

雷官集县东南四十五里,西属本县 。

大营集县东南四十五里。

雍家巷县东南四十五里,俗呼瓮家巷。

新集县东南五十里。

汊河集县东南六十里,河北属本县。

程家集县东南六十里。

水口镇县南三十里。

相官集县南五十里,旧曰陈官集。

乌衣镇河北集县西南六十里。

卓家集县西七里。

胡家冈县西九里。

张浦营县西北三十五里。

嘉山集县西北四十里。

严家集县西北五十里。

三界市县西北七十里。

仰山集县东北十五里。

张山集县东北十五里。

舜山集县北二十里。

罗家集县北二十里。

复兴集县北二十五里。

囤仓集县北三十里。

石固集县北三十五里。

尹家集县北四十五里。

宝山集县北五十五里。

白塔镇县东北六十里。

杨家小集县东北七十里。

古城镇县北八十里。以上俱存。

汤河市县东南三十五里。河旧误和。

仇沛市县西南二十里。

秋沛市县西十五里。

来安镇县东三十里。以上市镇今废。

坛庙

社稷坛 在西门外,位北向。明洪武十四年,建坛于城之西北隅。正德十四年,知县孙镒移建今地。隆庆元年,知县刘正亨修。国朝雍正十一年,知县伍斯瑸重建,称西坛。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修整,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为民祈报 。

神衹坛 在南门外。明初建。隆庆中,知县刘正亨修。国朝康熙十一年,知县伍斯瑸重建,称南坛。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修整,祭:云雨风雷之神主设正中 、本境山川之神主设左、本境城隍之神主设右。岁以春秋仲月与社稷坛同日举行祭礼。

先农坛 在东门外二里许。国朝雍正四年建,并置藉田四亩九分 。嘉庆二十三年,知县杨炘重修,以每岁仲春月亥日巳时致祭,午时行耕藉礼。佃园农夫□ 名,免其差役,酌给口粮,令看守坛宇,灌溉藉田,每岁租谷除供粢盛外 ,完丁田正银一钱六分 ,余充先农坛祭费。

雩祭 祭无常所,即神衹坛行礼,遵用乾隆七年议准定制,每岁孟夏部颁祭期,至祈雨祈晴,亦因时举行焉。

文庙 建置详《学校》。正中为大成殿,殿前两廊为东西庑;前为大成门,亦曰戟门;又前为泮池;周围甃石基砖栏 ,中为桥。又前为棂星门 ;又前为大成坊;又前为屏墙。大成门之左为名宦祠 ,右为乡贤祠,又右为土地祠。大成坊前东西各置下马碑,又各置耳坊。嘉庆间星棂门外又加围墙,包下马碑接屏墙。另设旁门,寻以阻塞神道撤之,如旧制。以每岁仲春仲秋上丁日举行祭礼如制。雍正五年,奉上谕:八月二十七日,至圣先师诞辰 ,各官致斋,不理刑名,永著为令。

名宦祠 在大成门左。《会典》 :岁春秋释奠 ,礼毕,教谕一人诣祠致祭。

吕 鉅野人,名失考。

杜居敬元县尹,汴梁人。

边宁明知县,岢岚人。

赵礼知县,顺义人。

孙镒知县,庆都人。

周祚知县,山阴人。

顾问知县,蕲州人。

魏大用知县,光化人。

张四术知县,考城人。

杨时训导,汧阳人。

吴毓嘉训导,长汀人。

钱应元教谕,六合人。

陈宗岳训导,上虞人。

刘正亨知县,新淦人。

林鹏飞知县,漳浦人。

郑元辅知县,莆田人。

韩梦周国朝知县,潍县人。

按旧志,名宦祠有范承勋、于成龙等十四员,皆国朝封疆大吏,已崇祀省城名宦,不当祀于下邑,旧志误列,应即删除。惟前明知县刘正亨、林鹏飞、郑元辅三公均宦来邑,当时曾立专祠。今专祠已圮,应并祀名宦,以垂不朽。韩梦周于道光年间已请祀名宦,应列入。

乡贤祠 在大成门右,祭礼与名宦祠同。

苟与龄宋敕旌孝子。

赵察宋永福县丞。

常道明山西巡抚。

武功明福山教谕。

周球国朝正定总兵左都督太子少保。

忠义孝弟祠 在文庙东。国朝雍正七年建。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谕邑孝廉马锦云捐赀重建。祭礼与名宦祠同。

苟与龄见乡贤。

王来

周懋德

贺植家

节孝祠 在忠义祠右。国朝雍正七年建。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谕邑孝廉马锦云捐赀重建,祀本邑节烈、节孝、贞节、贞烈各妇女。祭礼与名宦祠同。

本学土地祠 在乡贤祠右。旧志:仪同名宦、乡贤祠 ,教谕主之 。

武庙 在文庙东,火神庙左。建置无考。明万历十二年,知县何其贞建三义祠于其后。四十二年,知县第五伟重修。崇祯六年,知县袁翎捐俸倡修。国朝历任知县随时修补,以每岁春秋仲月诹吉 ,及五月十三日神诞举行祭礼。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重建正殿、后殿。雍正三年,追封三代公爵。

文昌祠 在文庙东,城隍庙右。建置无考。嘉庆六年列入祀典,以每岁春二月初三日神诞致祭。秋祭八月,其日部颁。后殿,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建。

城隍庙 在文庙东,文昌祠左,火星庙右。明正德十二年,知县孙镒重修。万历间,知县张国祥等相继增修。国朝雍正九年,知县伍斯瑸、前知县黄金品、典史袁有成捐资重葺。无专祭,岁以春秋仲月设位于神衹坛同祀。旧志:春秋仲月从祀山川坛 ,朔望,县令率僚属行香。凡县令以下到任并考满复任 ,皆祀以少牢 ,誓于神前。

厉坛 在城北。明洪武初颁有祭文,镌石在城北里许,以清明、孟秋望、孟冬朔祭之。

马神庙 在武庙东。以每岁春秋仲月上戊日祭之。

火神庙 旧祀在开元观,后移建祠于城隍庙东武庙西。国朝雍正十三年定制以每岁六月二十三日致祭。

蜡神 旧在东岳庙旁,有祠,后附祭于刘猛将军祠,以每岁冬至后第三戊日致祭。

案蜡祭有八 。国朝雍正十一年,奉文将邮表缀、水庸坊、猫、虎、昆虫五神,敬制牌位以祭 。只称五神者,以先啬、司啬、农统于先农也。

军牙六纛 神号曰旗纛之神。每岁正月诹吉,及霜降日致祭。

土地祠祠像案牍神二,与土地像而三。 在县署仪门外东。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旧志:每月朔望,有司拈香祗谒 。

狱神 在监舍内。以每岁四月祭之。

刘猛将军祠 在开元观西。国朝雍正二年奉敕建。以每岁正月十三日神诞及十二月上戊日致祭。

龙王庙 南门外二里。明知县陆宗俊、魏大用、刘正亨相继增修。国朝道光二年,知县杨炘重修。以每岁春秋仲月致祭,其日部颁。

附寺观秩祀之庙见前,其为民间建置,亦称祠庙者,统列此门。

城内

吉祥寺县治后。宋绍兴二年建。明万历二十四年,知县冷起元修。国朝道光四年重葺,寺内恭设龙亭,为三大节朝贺所。

开元观一名真武观。原在县北岑湖村,唐开元中建。宋淳熙年移于城东门内。明万历五年、四十六年相继增修。国朝雍正十三年,知县伍斯瑸捐修。

三义阁关帝庙后。

朱子祠 建阳书院后。

魏公大用祠

刘公正亨祠

林公鹏飞祠

郑公元辅祠上四祠俱前明知县,今废。

刘公之昂祠康熙年知县。诸祠向为邑民所祀,今并废。旧志载有魏公、刘公、林公、郑公生祠记 ,并有专传。惟刘公之昂传、记俱无。今无从知其事实。刘祠,旧在水口镇,今类附于此。

白衣庵城西北隅。雍正元年重建,后废。今为恤孤院地。

城外

金刚寺县东十八里。明嘉靖年重建。崇祯年修。

朝阳寺县东西龙山。

玉石寺县东武家集西。康熙五十八年修。

药师寺龙山东。康熙年间修。

甘露寺县东三十里。

曲涧寺县东三十五里。

马神寺县东四十里。

龙泉寺县东北三十里。元天历年建。明嘉靖年修。寺当盱眙大道,有铺,名龙泉铺。官使经行有题咏甚多。寺有菩提树、锥栗、黄金嵌碧玉、碧玉嵌黄金二竹 ,花木丛茂。万历中,邑工吏吉晨与僧有隙,借公事尽伐之,后遂荒凉矣。

观音寺县南三十里。元至正年建。

弥陀寺县南水口集。宋淳熙年修 。明隆庆年重修 。

白岩寺县南四十里。

大安尼寺县南五十里。康熙年修 。

延塘寺县南五十里,宋天圣三年建。旧名塔院。治平四年赐名寿圣,后改今名。国朝康熙五十年修。

黄道寺县南五十里。康熙年修修 。

大雅寺县南五十里。明嘉靖年修 。

三城寺县南五十里。宋庆历三年建。明嘉靖、万历年 、国朝雍正六年重修。

孔雀寺县西北二十五里练寺山。寺前有铁孔雀。据滁人石玺碑记 ,寺肇于唐开元间 ,井床勒宋天圣年号 ,钟铸正统,瓶纪成化 ,盖古寺也。至嘉靖丙寅,寺僧修整殿宇,广栽松竹,垒石疏泉 ,清雅幽邃。旧志谓可与琅琊争胜。岁久荒落。国朝雍正五年重修。

太平兴国寺县西北八十步。详《丘墓》。

永兴寺县西北十五里。明万历年重建 。

独山寺县西北三十五里独山上。康熙年重建 。

广福寺县西北四十里。明嘉靖元年建。

嘉山法华寺县西北四十五里。宋政和五年重建。

宝乘寺即大乘寺,县北三十里,宋大观元年建,国朝康熙年间重修 。

普贤寺县北三十里。宋元佑六年建。有石匣一副题记元佑年月。明正德年修 。

老龙寺县北三十里。元至正元年建。

宝积寺县北石固山。

龙窝寺县北囤仓集。今废。

白云寺县北三十五里。明万历年修。

新兴寺县北三十五里。元至正元年建。

塔山寺县北四十里。

贴山寺县北四十里。

永兴寺县北长店桥地方。宋元佑二年建。

白塔寺县北六十里。即今广福寺。旧有砖塔,雷摄去三层,遗于泗州伏虎山,今存半塔,刻有“赤乌元年”字样,其地亦名半塔集。

永福寺县北六十里。

老田寺县北六十里。

蓝田法华寺县北八十里。

真武观县南水口集。

开化观县南五十里乌衣河北。

三茅宫县西南十八里。

紫微宫县西北三十里秋沛市。久废。

神霄玉清万寿宫县北三里。宋宣和年知县刘滂奉敕建。久废。前有霄宫桥。

金容宫县西北张浦营旧讲约所。

大王庙县东二里庙,在沙河南岸。庙南为官路。近年以来河岸逐渐倾圮,庙基废为河滩,路窄而险。道光三年众姓公捐钱一百千,契买路南张姓屋基作为官路,以利行人。

东岳庙一在东门外,为每岁迎春所。一在县东彭冈。一在县南水口集。一在县南六十里。一在县西北严家集。

汉高皇庙县南五里。

龙王庙一在南门外,见前。一在县南水口集。一在县南五十五里。

高皇庙一在县南,近叶家湾。一在县南旗杆周。一在县南,近月塘。一在县北五里。一在县北六十里。

元帝庙县南四十里。

清源真君庙石固山。元至正元年建。

大圣庙县南十五里。

关帝庙城内武庙,见坛庙。一在县东张山集。一在县南水口集。一在县北舜山集。一在县北囤仓集。一在县北宝山集。

司徒庙县西北一里许。

祠山庙一在县南二十里。一在北湖堡。祠山神姓张氏,即广德州祠山大帝也。详见《一统志》 。

八里庙县北八里。庙内黑龙王,祈雨屡验。

慈山庙

文昌庙

痘神庙

降福庙上四庙俱在水口集。

灵官庙上四庙,旧志曰“殿”,宜改从庙。

乌龙王庙县西乌龙山。

东茶庵一在东门外。一在县南三十五里。

甄家庵东门外里许,即草庵。

延寿庵县东五里,即胡家庵。

大树李庵县东十二里。

准提庵县东十七里沙子冈东。

大圣庵县东十里。

长庆庵县东十八里。

南庵县东武家集。

清净庵一在县东二十二里。一在县南二十里。

般若庵县东西龙山顶朝阳寺上。久废。

不二庵县东三十里。

花家庵县东三十里。宋庆元二年建。

西庵县东施官集旧讲约所。

园觉庵县东三十里。元至正元年建。

杜家集庵县东三十五里旧讲约所。

鹫峰庵县东龙山下。佛殿后石塔刻“元至正年祈雨有应特建”。

堰塘庵县东南三十五里。

天竺庵县东龙山下。元至正三年建。

峨嵋庵县东南四十里。

南茶庵一在南门外,久废。一在县南二十二里。

宏觉庵县南五里。

白衣庵县南二十五里,近水口集。

古井庵小南门外。康熙年重建 。庵前有古井,井底甃以花瓶数百,以瓦砾投之,铿然有声,一名鼓井。雍正年曹匠淘井,尽撤取其瓶,不久遂堙塞。

段家庵县南二十五里。明嘉靖年改龙王庙 。

三圣庵县南相官集。

万寿庵县南四十五里。

新集庵县南五十里。

朝阳庵县南五十里。明崇祯年修 。

东胜庵县南相官集。

观音庵县南五十五里。

九锡庵县南五十五里 。

昙花庵县南程家集。

庆成庵西门外,即西茶庵。明万历年建 。

卓家集庵县西七里。

八石庵县西八石山。

回龙庵县西二十五里。明万历年建 。

极乐庵县西磨山。

太平庵即仙人庵,在练寺山东。

东岳庵县西北严家集。

大神庵县北十五里。

吉祥庵县北舜歌山。创自元至正二年。倚山壁构殿 ,两旁禅室斋堂悉自上而下因势为台砌,中殿侧为山门,标题:尊胜禅院。游者取道舜歌山脚地藏庵前,迤西竹树盈十亩,苔茵草径,履藉无声 。殿前桂二株,可荫数亩 ,殿后石壁峭立,古树槎枒 ,下有泉,大旱不竭。

北庵县北舜山集。

净业庵县北二十里。

地藏庵县北二十余里。

双鹤庙县东北二十五里五湖山上,凿石为庙,地极高敞 ,可以望远。

寺观附坛庙后,原非秩祀可比。乾隆三十一年奉例不准立檀越名色 ,故凡捐置香火田者,志内概不登载。

附古迹

建阳废城《明一统志》:来安县本汉九江郡建阳县地。考县南三十里水口镇东有古城址,高数尺,俗呼东城埂,相传即古建阳遗址。案《南畿志》:建阳城在滁州东四十里。今水口镇在州东三十五里,城址又在其东,正近四十里,其地为四达要冲 ,今置汛 。

顿丘废城县东一里横风村。东晋初侨置顿丘于此 ,详见《沿革》。今废。城东有顿丘山,盖缘县而名 。又,新昌城即顿丘城。刘宋立新昌郡,治此。《太平寰宇记》:废顿丘城在永阳县东一里,宋明帝割秦郡顿丘以立新昌 ,即此处也。

高塘废城县东北六十里白塔镇西,详见《沿革》。塘埂南接王母山,状若城。塘内田约二百顷,相传下有丁城,上有高塘,盖潴水以为丁城之备 。

永阳旧治在县城北二里许北塔山上。山仅如冈,一名瓦砾冈,接连霄宫桥。襄时寺院林立 ,即永阳旧治也。自唐景龙三年置县后,迄宋南渡前,县治均在此处。今则蔓草荒烟,仅瓦砾遍地而已。

古城县北八十里古城集,《魏书/地形志》:高塘郡,治高塘城,领县四 :平阿、高塘、石城、兰陵。《方舆纪要》云:萧梁侨置。平阿,在今天长高邮界,余无考。今案古城在县北,实近高塘,疑即其所领,但未知何县。又隋废乐鉅、高塘入顿丘。《通志》云:古城疑即乐鉅。案乐鉅未知置何时,或周陈间改梁之盘塘、兰陵等县置也 。

丁城县东北五十里曲里村。《通志》云:丁城在白塔镇东南,四面平远,城地高数丈,废置不可考。案《纲目》 :梁天监二年,魏攻梁,拔白塔、清溪等城。是白塔原有城,疑即丁城。又案梁置高塘郡,所领有石城、高塘,正近白塔,岂丁城乃石城字之讹欤?

赵王城县东二十五里。城周围一里。旧志云:东北有门,城北有涧,涧北有古冢 ,甚大,相传为赵王坟,无考。案旧志作“赵王”,《通志》于城作“赵王”,于冢称“赵侯”,《方舆纪要》又谓:寇乱时有赵、王二将屯此 。考古之王侯,若汉晋六朝之封于赵者,其地皆不在江淮间。若梁之赵伯超为谯州刺史 ,宋之赵范、赵葵曾节制滁州 ,皆其姓而且非王。其殆六朝五代之际扰乱之时 ,偶有赵王者屯此而筑是城欤?顾有城,复有墓,当即筑城者卒而瘗此,则谓赵王为二将恐非。

三城县西南四十五里有三城圩,圩内有三城寺。《通志》云:蒋家城在州东南五十三里,龚家城在州南四十里,塘堆城在州南三十里,三城皆傍湖泽。相传南唐筑瓦梁堰以御北师,水势横溢,居民筑此城以捍水 。案三城皆久废,今三城寺地居高垲 ,岂即古立城地欤?又案《宋史》:宋建炎四年,盗祝友聚众于滁州龚家城,掠人为粮 。盖即其一。

白塔县东北六十里,白塔镇旧碑上有“赤乌元年”字,知为孙吴时建。案《通鉴辑览》 :梁天监二年,魏攻梁,命统军党法宗分兵击东关,拔大岘三城,白塔、牵城、清溪皆溃,攻阜陵不克。今按阜陵在全椒县西南八十里,白塔在来安县东北,盖白塔既溃,魏兵乘胜而南,故进攻阜陵也。《通鉴辑览注》谓:“白塔在巢县南”,误矣。元明于此置白塔镇巡检 。

堰塘县东南三十五里。《名胜志》云:汉建阳、全椒、阜陵三县地,孙吴于此置涂塘以限魏兵 。《方舆纪要》云:涂水即涂河,涂塘即瓦梁堰。又云:五代时南唐于滁水上立瓦梁堰为东西瓦梁城。宋景德元年废瓦梁堰。知全椒王巘言:吴堰众流辐集 ,群山回环,东西相望,底若大陆;如瓦之口,丸泥可刲也 。吴堰,瓦梁堰之别名,以孙吴时始作此堰也。瓦梁城一名吴王城。今其地名姜家渡。案吴筑瓦梁堰遏涂水为塘,故曰涂塘。陂障非一 ,故《名胜志》谓:建阳、全椒皆其地。今滁、全、来滨滁水之壤 ,多圩田,亦当时沦决之势然也。来之堰塘,盖其潴筑所及。又南唐立东西瓦梁,东瓦梁在今六合,此或西瓦梁欤?今其地悉治为田。

吴沛县东南二十五里。流注赤山湖。孙吴时,尽罢县邑,治以屯田都尉 。沛盖其时所浚。沛口即瓦梁堰。

海子眼县东三十里赤山湖。薛居正《五代史》:孙氏割据,作涂中东兴塘瓦梁城,塞滁河为洲,障蔽长江,号称北海。《方舆纪要》云:周显德三年,南唐何延锡言于其主曰:六合西五十五里有堰曰瓦梁,水口、滁河、繇河而上数百里,巨细骈比 ,辐辏吴堰,鱼三州氓 ,□ 四百里。三州谓滁、和及雄州也。案称海子者以此。

仙楂里县东二十里。旧志云:相传南唐筑瓦梁堰成时,惟此地最高,望如云际泛舟,故名。

嘉山故垒 县西北嘉山。其地当盱、滁之交。《通志》以为宋将孟良立寨于此。考《宋史》:嘉定十二年,金人入寇,调李全军援盱眙,遇之嘉山 ,战,小捷。今嘉山有遗垒,宜即全所筑也 。又《州志》谓:金兴定二年,败宋人于滁,拔嘉平山寨。事不见于正史,详《考辨》。

万山故垒县北四十里。《宋史/赵葵传》:绍定元年,葵出知滁州,以其地当贼冲,又与金人对垒,命秦喜守青平、赵必胜守万山以壮形势。严钟铭《滁志摭遗》云:尝游白塔镇,登万山;见城垒故址,势甚险峻。青平,盖即盱眙青平山,近淮,上有战垒。又李锡贤《志稿》亦载此条。

梅冈县北教民场北二里。见赵察墓志。

白果树在县东南七十里烂泥滩地方。老干苍枝,大合数抱。旧志云:明太祖初驻滁,值六合义师有元兵之围,太祖率耿再成由张家堡救之,舟次河岸 ,手植银杏一株以卜休咎 。

刘邺宅李锡宾曰:唐节度使刘邺宅在县西北八十步 。邺舍宅为寺 。今太平兴国寺是也。

惨柏亭县北三十五里苟家村。详见白颜晖《孝子苟与龄传》。

无喧堂县东青龙街。明中丞常道故第 。李锡贤《志稿》云:此堂系中丞致仕后习静之所 。予曾游琅琊醉翁,偶得中丞旧属僚游记刻石 ,云:前夕谒常中丞于无喧堂,一宿极醉,次晨即取道滁上。读之狂喜,亟志之 ,可与书锦醉白同观也 。

漱芳亭吉祥寺巷琉璃井旁。明知县尹梦璧建。久废。

澹香亭今废。乾隆间知县韩梦周《澹香亭宴集诗》曰:澹香亭畔聊置酒,八公山色城头临 。知此亭在八石山上。又曰:此亭结构三百载,花石荒古娱人心 。知此亭修于前明中叶之世。

附丘墓

高辛墓《明一统志》:在县东南一里,地名广阳。案皇甫谧《帝王世纪》:帝喾葬东郡顿丘广阳里 。在今滑县东北七十里。县境曾侨置顿丘,遂附会有此墓。

范增墓《伍志》:嘉山张浦营。《滁志》 云:增本居巢人 ,病归彭城,道经此或然。案亚父自荥阳归彭城 ,道不应经此。据郦道元《水经注》:泗水迳彭城东 ,又迳亚父冢东,彭城南有项羽凉马台,台之西南山麓上即其冢也。《皇览》谓 :亚父冢在庐江县郭东。郦道元犹不信其说,则旧志之误明甚。

孟尝墓《滁志》谓:在浮山下,以汉合浦太守孟尝当之。《伍志》据《汉书》谓尝墓不应在此,极是。

淮南节度使刘邺墓县西北三里白茆村。相传为唐淮南节度刘邺墓。僧澄月《太平寺法堂记》:邺舍宅为寺,既卒,葬此。李锡贤《志稿》:宅在县西北八十步,舍为寺。及宋雍熙二年,重建法堂。太平兴国中赐额“太平兴国寺”。僧澄月作记。今久废。

白行简墓县西北三十五里。旧志:行简尝为滁刺史,卒葬此。案《滁志/职官表》无白行简名。白氏本太原人,后移籍同州,又移下邽。白居易卒,葬洛城。行简乃居易季弟 ,不应葬此。

苟孝子母墓县北三十五里石固山苟家村。事详《孝义门/苟与龄传》。

赵察墓县北四里。旧名万善乡梅图墓,碑久不传。乾隆间察裔孙耕于墓前,得之。

古墓县北九十里白禅村旁,石羊石虎累累然 ,无碑志可考。

王者墓县西十里八石山下有巨冢 ,相传为王者墓,无考。

二大夫墓明岳州知府张纲及其子鸿胪寺卿张楠墓 ,俱在县东北城内。

巡抚常道墓 墓在县东南七里胡家营地。嘉靖赐葬于此,名一马茔。

庄肃公胡松墓滁人明吏部尚书谥庄肃墓 。在县南三十八里。

进士郝孔昭墓 县城小西门外。有石坊。今圮。

昭勇将军贺龙墓县西二十五里黄道山。

推官宋璘墓 县东南二十五里柏家营。

进士夏大儒墓县南四十里马场西。

李都宪墓舜歌山西北五里。明江都进士辽东巡抚李植文赐葬于此。

太子少保周球墓 县东南四十里园觉寺地方。

校尉汤宽百户汤铭墓县东二十五里谷家山。案汤斌文集自述其先世为滁州来安县人,明初,祖讳宽从高皇帝起兵,授总旗升昭信校尉广东神电卫百户。子讳铭调中都留守司金川门百户,再传至讳庠,正统九年以北征功升睢州睢阳卫前所千户,遂家焉 。乾隆三十三年,知县韩梦周访求其祖墓,为文刻石以记。

丁士美祖墓县北四十里哈家洼。碑石刻:“嘉靖己未状元及第孙士美立”。

康烈女墓旧志不言何地。

姚烈女墓县南水口集东韩家营。

附义冢

旧义冢五 一在北门外一里,一在西门外半里,一在西门外一里,一在佑民祠前,旧志云:俱无考。一在小西门外半里。明万历四十六年,邑绅周幹置。

本城同善堂义冢四 一在大西门外城河沿地方,约种一斗,东至河,西至路,南北以义冢为界。嘉庆九年刘万育捐。一在胡家营路北地方,东至塘头进水沟,西至姚姓田小路,南至牛汪坑,北至塘埂为界,俱有石至。界内张席珍山地,以张石至为界。又连界接买张席珍山地一方,俱有石至 。一在大西门外烟墩地方,嘉庆九年,本堂买烟墩地方水旱种五石五斗,内拨旱地三块改为义冢地。一在北门外旧义冢西北地一方。嘉庆二十五年续置,立有四至。

水口同善堂义冢 旧义冢地六所,破山口、老母猪墩、金家山、猪头湾、莫家墩、祠山庙旁。破山口地一所,葛体元捐。高家山山地一所,买高姓地。坝头秦山地一所,买刘姓地。蒋家山坂山地一所,买宋姓地。双庙刘山地一所。买刘姓地。以上俱立有义冢碑至。

清净庵同善堂义冢 凌家营地一所。原系卫田,二丘,种四斗,挑培立碑永作义地 。

津渡

沙河渡县东三里,即大王庙渡。今废。

沙涧渡县东二十五里。

陶家桥渡县南二十五里。

沙子河渡县南四十里。

三汊河渡县南四十里。

小河口渡县南四十五里。

石版滩渡县南五十里,即费家渡。

龙王庙渡县南五十里。

张家堡渡县东南七十里,界江浦、六合。

桥梁

安乐桥北门外大街。桥为城北沟渠汇流处,岁久堙塞,近因居民修街兼浚桥谷,仍旧通流。

太平桥南门内大街。

东门桥东门外。

龙尾桥东门外街东,即银锭桥。

凤凰保子桥县东北一里,东岳庙前。

张二郎庙桥县东二里。

河心石桥县东二里。

青阳桥原名毛家桥,县东四里。乾隆三十四年,知县韩梦周重建,改今名。

龙泉桥原名丁家桥,县东十里。乾隆三十二年,知县韩梦周重修,易今名。

十里庙桥县东十里。

王家桥县东十里。

中坝桥县东十余里。

界首桥县东三十五里,界六合。

赤山湖桥县东三十五里。

磨心桥县东南三里。

兰沛桥县东南十三里,俗名叶家桥。元县尹郭让、监县马合谋砂倡建。

龙江土桥县东南三十里。

定山桥县东南六十里。邑人程显辅建。

南门桥南门外。明县令刘正亨建,砌石路达佑民祠。

龙王庙桥或云:地本县治青龙砂 ,居民欲引龙尾坝水以资灌溉,掘断为桥,大伤地脉。

宏觉桥宏觉庵西,一名洪家桥。

大柳树桥十里墩西,跨涧为桥,本通县治古道。

古坝桥县南十五里。张玉淮建。

清净庵桥向来木桥已圯 。道光九年,周姓五人捐钱二千五百千,由监生周文林、周鑫等监工修成半石半木桥。另捐桥工岁修田二处 ,每岁修理桥工。今此田改归城内财政局经营,以后每岁桥工由城内财政局担任修理。

陶家桥县南二十五里。

猢狲涧桥县南二十八里。

西陶家桥县南三十里。

观风桥水口集西。道光三年重建。

清水坝桥县南三十五里。

板桥县南四十里。

庆成桥在西门外。明县令第五伟建。

二里坝桥县西南二里。

三里坝桥县西南三里。

小涧桥县西南九里。一名蔡家桥。

路家桥西南十五里。万历年路庄氏建。

大涧桥西南二十里。有界石碑与滁州分界。

夏家坝桥县西二里。雍正二年张君佑建。

张家冲桥雍正三年张君佑建。

梁家桥县西三里。

石喇涧桥康熙六十年张君佑建。

曹家坝桥康熙五十九年张君佑建。

陈家冲桥雍正四年张君佑建。

姜家涧桥雍正六年张君佑建。

宁家桥县西十二里。

腰铺桥县西二十里。达本州古大道。

官桥县西北二里。

卓家集桥县西北九里。

杜家涧桥县西北十二里。

北门桥县北门外。

神霄宫桥县北三里。古有庙故名。

库门桥县北五里,在高官营前。一名高官桥。

头道涧桥县北十三里。

二道涧桥县北十五里。

三道涧桥县北十八里。三水俱发源银杏山,会甄家河入来安水。

仙人桥县北二十里。两石对峙,中一石盖如龛 ,阔五尺,长倍于峙石,俗传仙人立,故名。

火焰沟桥县北二十二里。

炮石嘴桥县北二十五里。六合江姓建。

万寿桥农员贺雄建。

长店桥县东北三十五里。

李家桥县东北五十里。原名白塔桥。

福缘桥东北四十五里。和州人建。原名和州桥。

附 王琮《培补地脉禀呈》雍正十二年

风水之说,儒者不道。然周王建邑,必观泉度原;卫侯作宫,亦升墟望楚 。载在典籍,岂同诬妄 ?故凡省郡州县,每凭山川脉理会合成局,而后建都作邑,可以聚风气而奠久长 。来邑虽小,形势亦备。生尝遍周县境,大约山之脉,由大岱山,起嘉山,走信山,复起龙窝山,过银杏山,落脉蜿蜒至小西门外郝茔过峡,而县基以结焉。水之脉,其左自北而来,源出宝山集、自来桥、囤仓等处一带小河,绕石固山旁,过石濑至县东沙河,流及水口镇小河口以入大河,东流张家堡而出口,此县左水之略也。其右自西北而来,源出龙窝山,西至大石塘,绕八仙山,过西陶家桥、清水坝、徐家沟,流入小河口与左水合,此县右水之略也。至县基明堂之水,由卓家集分界,过二里桥、三里坝,绕过洪家桥而出口。实为右水倒左,全赖左首下沙完固,兜收有力,堂气方聚。县之左沙,由东城外至龙王庙前,环抱有情,气脉原足。缘当年引水灌田,挑挖新河,并将龙王庙前下沙挑断造桥,以致脉伤,内堂破气。来邑昔盛今衰,有谓地脉伤残所致者,理或有之。生久得其说于故老,今逢修志盛举,不敢壅闻 ,为此详呈颠末,伏恳乘便亲勘,果系地脉攸关。应否拆桥培补,专候宪裁 。至水沟系生兄沛管业,愿具蠲呈一切,工费亦自行设法。且新河水利历来灌溉民田,此沟虽填,仍旧并行不悖。又小西门外为来脉咽喉,向年挑挖过甚,为患匪轻,并祈示禁,以滋培补。谨进刍荛 ,仰期采择 。

来安县志卷三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食货志上

户口 风俗附 田赋 徭役附

户口



洪武二十九年,户九百七十,口六千九十三。

永乐元年,户九百三十九,官户八,民户三百五十一,军户五百五十七,力士户十二,打捕户一,僧户三,站户七 。口六千七百八十八。男子成丁一千九百八十九 ,不成丁一千四百十二;妇女大二千三百零三,小一千八十四。

弘治元年,官民等户一千三百一十八,官户三十五,民户四百六十一,军户八百三,杂役户一十九 。口一万一千九百一。男子成丁六千六百三十七,不成丁一千七百五十四;妇女大三千四百八十八,小二十二。

嘉靖三十一年,官民杂役等户一千五百五十七,官户五十四,军户八百八十六,民户五百九十五,医兽户二 ,马站户三 ,皮匠户一,木匠户二,力士户十二,僧户二。口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男子成丁一万一千二十八,不成丁二千五百二十八;妇女大四千八百九十九。

万历四十一年,官民杂役等户一千五百八十七,官户五十一,军户九百六十五,民户五百四十九,医兽户二,马站户二,皮匠户一,木匠户三,力士户十二,僧户二。口一万三千五百二十七。男子九千二百八十九,妇女四千二百三十八。

国朝

顺治年,通县民户口人丁九千四百四十二丁。优免一百八十四丁 ,实在当差人丁九千二百五十八丁。

康熙五十五年,编审清出新增人丁三十五丁。

六十年审增人丁三十二丁。

雍正四年,审增人丁二十七丁。

九年,审增人丁三十七丁。

顺治年,各卫人丁原额七千八百七十九丁 。除领田纳银不纳丁外,实在纳银军丁四千二丁。

康熙五十五年,编审清出新增人丁二十七丁。六十年,审增人丁三十丁。

雍正四年,审增人丁二十九丁。

九年,审增人丁二十六丁。

十三年,清查民卫户口大总一万三千七百六十四户。《伍志》:本朝因田计丁,与周井田八家八户之义隐相符合,所以丁数易稽 。遇有征发,民自不扰而役办也。况百余年太平以来,无大兵大役之劳,有屡赈屡蠲之惠 。其生殖既足以相养,而其休息又足以相安,何至如前朝之虑耗散乎 ?虽然,既庶而富 ,庶乃可保;既富而教,富乃有常。则夫仰体圣朝宽大之政,而措之阜成、登之仁寿者得不于良有司系之望哉 。《通志》:丁银,即汉之口算 ,唐之调,宋之丁米。当时有授田之制,无无田之丁,及授田法不行,而无田之丁始以丁银为苦矣。增除之际,吏胥得缘为奸。自圣朝增丁不增赋,丁随田办,而贫民得以安枕。为自古未有、百世不易之良法,此今条鞭内人丁款也 。案丁与口异,丁即古力役之征,口合男妇老幼。古法,自民年十五至二十始赋 ,或五十余或至六十免。是古之口算,犹今丁银,非举一家数口悉科之也 。旧志既列户口,而于国朝止录丁,其以是乎?顾民数 ,王者所重,宜分列焉。而自康熙五十一年特奉恩诏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足征圣朝生养休息之盛 。雍正年丁随田征,嗣是丁有定额,于户口益宜加详。顾随年编次,卷帙过繁,而册档以不征丁银又多散失 。爰稽近载户口报册 ,登之于左,具见滋生之盛,今又数倍于前,涵濡养育,超轶隆古,隶斯宇者,宜何如报称欤!

乾隆二十年,民、卫 一万七千七百八十四户。

四十年,民、卫二万四千五百七十三户。

六十年,民、卫三万二千一百十八户。

嘉庆十一年,民户三万五千二百五十一,口十九万五千七百八十七。男十万四千二百九十四,女九万一千四百九十三。屯口七千四百一十四。

二十三年,民户三万八千六百一十九,口二十三万九千二百七十。男十二万八千九百二十七,女十一万零三百四十三。屯口一万四百二十九。男五千五百五十八,女四千八百七十一。

道光三年,民户三万八千八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七千二百三十。男十三万三千三百五十九,女十一万三千八百七十一。屯口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七。男五千八百七十六,女五千七百七十一。

附风俗

来安风俗,前人言之备矣 。滁旧志胡松云:来安东北濒山,土瘠确恶亢 ;西南地下喜燥 ,岁入损少无储积。又不善工巧作业,不喜牵牛服贾,城市自鬻酤售饭外,无他列廛坐肆者 。是以俗颇质木 ,习尚俭,不作淫侈。盖瘠土之人其所渐靡固然也。为民父母,察民俗所患,开山泽閟藏,教民勤作,树艺蚕织丝枲,时时行视邑中水泉,如茨充之守桂阳、崔实之教五原,宜无难为者矣 。刘正亨《续志》云:来故俗美,有《蟋蟀》、《葛屦》之风焉 。余忝师帅,愧无能陶铸斯民,共臻化理,惟求志行表异者,以为风厉之端 。于烈女得康春花,于孝子得王金,特表而出之,以为为人妇、为人子者劝焉 。《周志》云:来邑僻在山隅,先民之遗犹有存者 。仕者孤介,不崇贷贿;处者检柙,不与外事;贾者家食,不事远游;农者力耕,不善封殖 。其种盐典质,酒馆列肆,锱积寸累 ,润身肥家者,客商也;居民则否。广原大陂,沃衍膏腴,亩可一钟,息收三倍者,省民也;土著则否 。机权叵测,出入公庭,访窝通家,株结蟠据者,豪暴也 ;平民则否。陆博蹋踘,游手好闲,酣酒使气,任侠犯禁者,无籍也 ;有赖则否。峨冠大带,殷履宽袖,声色玩好,游闲征逐者,豪少年也 ;老成则否。挟私逞刁,妄告捏诉,北走抚按,南惑法司者,狡屯军也;编户则否 。鬻田售宅,业历多年,昧心反面,告亏告折,开骗局而委书契于不足凭者,无行义之尤者也 ;有信则否。盖吾来邑从来淳朴,虽近习恶薄者十之一,而醇固者十之九。苟有恺悌之君子,长养芟夷,护嘉禾而锄稂莠,不犹可为善国乎 ?《伍志》云:来安之俗,其士虽谨身守业,乃以乡榜久虚,谓风水所致,而惮于进取,未免以小成自足 。其农治生素拙 ,栽秧种豆,止知待命于天。雨泽稍迟,争水搆讼者纷然四起 。又高地宜种桑棉,莫肯学习,所以妇女不知纺织,尺布寸缕仰给他郡。商贾俱来自远方,虽产米、豆、油饼、药烟等货,亦皆候人贩鬻。既少行货之人,亦无居货之户 ,其能往来南省贩卖日用小物者,不过担夫数十辈。瓦木等工匠各色仅数人,然皆江浦、六合之下工,寄居趁食 ,故传习不广,而又时来时去,非大有力鲜能罗而致之。凡此者,皆由性拙而习拘,故为流风所囿 ,而不知通变也。

士习 读书守身,绝少劣习。旧以科名少逊,辄诿诸地运,懈于人事。近则蒸蒸日上,诸乡达接踵列贤,书登黄甲,后进翕然欣动矣 。为文多有根柢,遵理法,师友切磋,耻举公事。寒畯以课徒自给者十之八九 。

农桑 邑境西北多山阜,东南濒滁水。山田虞旱,或家自为塘,村自为沛 。水田忧潦,圩堰之修筑尤勤焉。种则夏麦秋稻,岁率两收。高岗间艺高粱等谷,惟豆尤为土性所宜,几与麦稻埒 。农安畎亩,非宾祭及庆会事,或经年不入城市 。国课率早完 ,催科较易。妇女娴针黹,理中馈 ,农妇或兼务耕耘;而俱不解纺织,故桑棉不多植。遇丰岁则以麦稻偿布债,加息数倍,歉岁则贫者衣多鹑结焉 。

工贾 俗安简朴,不崇华饰。工匠所业,不过木石、陶瓦、皮铁、缝染之类。商则列廛设肆者,多六合江宁等处分贩至此;亦惟日用常物,无奇珍异玩也。土著重农轻末 ,间有贸迁,惟谷米豆麦之类,次则屠沽小肆,茶酒油烟等物或偶营之,无巨商亦无远贾。

冠婚 冠礼久废 。婚礼,初结亲以家世清白、子弟读书为上,务本力农次之。不论财,媒氏往来女家,发庚帖遂定,无有悔者。将婚,邀媒氏告婚期,前数日告诸亲友,亲友各以仪物致贺。女家亲族亦以针黹衣奁等物助嫁 。至期,婿家以彩舆相迎,灯乐前导,宦家或引以仪卫 ,民间止用花灯。随设筵宴款媒氏、亲族。三日,新妇庙见 ,拜舅姑。满月后,行反马礼 ,谓之回门。虽不尽合古礼,大率崇简直,黜华靡 。窭子豚酒可娶 ,贫女荆布可嫁,故足尚也 。

丧祭 丧葬,棺衾随力。初丧,敛以常服,素封家用细绢;厥明,延司宾,以三日为期,宾吊楮烛外,赙钱数十或满百,盖邻里相恤之义 。俗或延僧道设斋醮,荐绅家尚能遵行家礼,不用浮屠 。数月后卜葬,开吊如初丧时。其惑于风水,停厝经年者绝少 。士大夫有宗祠者,春秋聚族人而祭之;无庙者,惟于中堂内寝设主供奉,生辰忌日及岁时荐新,祭以常仪 。齐民亦知祭,但较径直,疏于礼。

节序 元旦,五鼓拜天地,设茶果焚楮帛,随祀祖先,拜尊长,邻里亲识相拜。上元日张灯 ,或结队为龙灯,或扮故事杂剧,声歌箫鼓,连夕不绝。十六日夜由安乐桥出北关,名曰走百病。清明扫墓祭典,插柳踏青。三月二十八日祭东岳庙,赛会演剧 ,香火极盛。四月八日浴佛,食不落荚 。五月端午食角黍 ,饮雄黄酒,小儿女系五色线于手足,烧苍朮、白芷、艾于盆。六月六日曝衣衾书籍。七夕乞巧,是月望祀先道,家设盂兰会 。中秋设瓜果酒饼拜月欢饮。九月九日食糍糕,饮菊酒。十月朔日祭墓 ,焚冥衣,谓之送寒衣。冬至祀祖先,士大夫拜于公 ,民间不相拜。十二月初八日以诸果杂豆煮粥啜之,谓之腊八粥 。二十四日祀灶,扫舍宇,数日间邻里以礼物相馈遗 。除夕易门神、桃符、春联,拜天地,祀祖先,插松柏枝于门,老稚团饮,曰守岁。四季祭火神,乡村祭土神,犹有修禳社会遗风。士大夫守礼之家,妇女不观灯市井,不烧香寺观,不冶游山水,尤为近古。

田赋

民赋前代田丁杂课



田水田捌百陆顷伍拾贰亩零。陆田叁百捌拾叁顷叁拾捌亩零。常平绝户水田壹百柒拾顷玖亩 。

税粮夏税伍千肆佰叁拾玖石贰斗。秋粮陆千捌百贰拾五石贰斗。



田地田贰百柒拾陆顷,地壹百柒拾肆顷。

税粮夏税伍百贰拾贰石。秋粮壹千叁百捌拾石。

明洪武二十九年

田地官民田地伍百肆拾柒顷陆拾壹亩零。

税粮本州并来安、全椒夏税小麦正耗共叁千玖百叁拾叁石有奇。秋粮正耗共壹万壹千柒百肆拾叁石有奇 。

农桑税官民桑共肆万株,折绢伍拾捌疋贰丈捌尺贰寸。

永乐

田地塘官民田地塘伍百肆拾捌顷捌拾肆亩零。

税粮夏税小麦玖百柒拾壹石陆斗玖升壹合玖勺,内免征养马伍百肆拾石玖斗。秋粮米壹千叁百捌拾肆石玖斗捌升肆合肆勺,内免征养马伍佰肆拾捌石。

农桑税官民桑肆万贰拾株,科丝壹千陆拾柒两零,折绢伍拾叁疋壹丈壹尺陆寸肆分,内免祭祀户民桑贰百拾株,丝绢俱免征。

杂课酒课钞拾肆锭贰百文。商课钞壹百伍锭叁贯贰百叁拾叁文。房屋赁钞贰拾锭壹贯肆百文。

弘治

田地塘官田拾柒顷贰拾贰亩。民田肆百玖拾贰顷伍拾捌亩。官地拾陆顷捌拾伍亩。民地叁百叁拾壹顷伍拾柒亩。官塘捌拾亩。民塘壹顷贰拾叁亩。

税粮夏税壹千贰百柒拾玖石陆斗,内免征养马陆百叁拾柒石壹斗壹升。秋粮叁千柒百贰拾肆石捌斗捌升,内免征养马壹千柒百捌拾肆石陆斗柒升。

杂征马草伍万贰千捌百捌包柒斤,除养马免征外,实征壹万玖千肆百伍拾壹包玖斤。

农桑税官桑壹千玖百贰拾壹株,科丝壹百拾伍两贰钱陆分 ,折绢伍疋贰丈贰尺捌寸玖分。民桑叁万捌千玖百肆拾肆株,科丝玖百柒拾叁两陆钱,折绢肆拾捌疋贰丈肆寸。

杂课户口食盐钞陆千陆百贰拾贰锭肆贯 。商税课钞玖拾柒锭贰贯陆百文。酒课钞拾贰锭肆贯捌百文。赁房赁钞拾捌锭叁贯陆百文。续添门摊课钞贰拾捌锭。续添商税课钞伍拾陆锭。

嘉靖

田地塘官民田地塘捌百伍拾玖顷柒拾伍亩柒分玖厘捌毫,内分官民顷亩同后万历间。内有大府庄田陆拾叁亩柒分叁厘,塘壹亩伍分。

税粮夏麦税壹千贰百捌拾壹石捌斗贰升叁合肆抄壹撮伍圭,除养马免征外,实征陆百陆拾肆石柒斗壹升捌合捌勺壹抄陆撮伍圭,起运凤阳府仓小麦伍百石 ,余留本州永盈仓。秋粮叁千柒百贰拾柒石玖斗肆分壹合叁勺肆抄捌撮伍圭,除养马免征外,实征壹千玖百肆拾叁石叁斗肆升玖合叁勺叁抄肆撮伍圭。内起运米陆百陆拾捌石柒斗伍勺,剩下即为州县存留米 。内派拨京库折色米贰百捌拾玖石柒斗捌升捌合伍勺、南京本色米豆叁百柒拾捌石玖斗贰升、各卫仓米陆拾叁石肆斗柒升 ,黑豆壹百壹拾叁石柒斗贰升,派剩米伍石贰斗,每石折银陆钱解太仓银库南京户部交纳 。牺牲所糙米贰百壹石玖斗,糯谷拾陆石叁斗;准米捌石壹斗伍升,细稻草伍千壹百伍拾包;南京酒醋面局黄豆玖拾陆石贰斗;南京各卫仓米捌拾叁石贰斗,内贰拾捌石伍斗每石折银陆钱,解南京户部贮库,余米本色。甲字库,银朱肆拾贰斤,槐花壹百贰拾斤,五倍子贰拾陆斤,乌梅玖拾贰斤。丁字库,桐油伍百陆拾壹斤贰两,生铜拾玖斤伍两,黄牛皮拾张玖分,水牛角伍拾副。俱以折征 。甲丁贰库颜料米壹百伍拾叁石壹斗壹升买办 。案秋粮叁千柒百余石,总数也。以下俱折抵拨解细数,盖嘉靖间税粮与弘治相等,所增惟伍石贰斗余,或其时有增垦升科之故 ,各款皆已前定,故款内有派剩米伍石贰斗改折征银。旧载条款俱不甚清,无从质正,姑仍之。

杂征马草伍万贰千捌百贰拾包贰斤拾贰两肆钱贰分肆厘,除养马免征外,实征壹万玖千肆百陆拾叁包肆斤拾壹两叁钱贰分肆厘。内起运京库折银马草叁千捌百包,南京户部定场草叁千伍百陆拾柒包。

农桑税官桑同弘治年。民桑叁万捌仟柒百叁拾肆株,科丝玖百陆拾捌两贰钱伍分,折绢肆拾捌疋壹丈贰尺伍寸贰分伍厘,每疋例折银叁拾柒两玖钱贰分陆厘。

杂课每年额办起存户口食盐钞叁万叁千壹百壹拾肆贯,内起运京库钞壹万陆千伍百伍拾柒贯,照例折征银叁拾叁两壹钱壹分肆厘。存留本县支用钞壹万陆千伍佰伍拾柒贯,照例折征银肆拾柒两柒钱陆分肆厘肆毫,听给官吏俸钞,余银本县公堂杂项申文支用 。岁办商税课钞玖拾柒锭贰贯陆百文。酒课钞拾贰锭肆贯捌百文。房屋赁钞拾捌锭叁贯陆百文。加添商税课钞伍拾陆锭。门摊课钞贰拾捌锭。以上五款共计贰百贰拾锭壹贯。

均徭力差,公堂库子二名,直堂皂隶贰拾名,大鎗岭弓兵柒名,儒学门库共七名,预备仓斗级四名,本县禁子五名,每名各准银柒两贰钱 。太仆寺门子壹名,工部料价解户一名,南京都察院禁子壹名,每名各准银拾两 。察院公堂门子每名肆两,太仆寺斗级拾贰两。铺司兵共贰拾伍名 ,县前铺司壹名,准银五两,余各准银肆两。银差,本州知州,同知各员下柴薪皂隶各贰名,判官、吏目员下各壹名,知县员下柴薪皂隶肆名,典史员下壹名,儒学官叁员每员斋夫贰名,每名银拾贰两 。知县、典史各员下马夫银肆拾两。儒学师生会馔银捌拾两 。春秋二丁祭祀银肆拾捌两。厉坛三次祭祀银拾贰两 。乡饮二次酒席银拾两。间年岁贡盘缠银伍拾两 。塑造土牛芒神银叁两 。本州滁阳、大柳二驿馆夫银伍拾玖两伍钱贰分。本州上下半年赉户部钱粮循环盘缠银贰两贰钱陆分 。本州赉工部上下半年钱粮循环盘缠银壹两贰钱。本州完销勘合盘缠银贰两贰钱陆分 。滁州卫军器料银柒拾玖两肆钱陆分捌厘伍毫壹丝陆忽壹微贰纤,本县公费银叁拾两。案税粮即古粟米之征,农桑税即古布缕之征,均徭者,明初编里应役,其给官薪役食曰均徭,祭祀杂支曰均平,按里佥名为民壮,计粮点马为驿传,其四差皆于秋粮外另派,所谓力役之征也。弘治十八年,应天巡抚欧阳铎议以三事定均徭,曰银差,曰力差,曰马差。则又合均徭、均平、民壮、驿传四差而统名之曰均徭。右所录,其节目也 。时盖分征诸民,至一条鞭例行 ,始合田丁均派,归官支解。

隆庆

田地塘、税粮、农桑税、杂课。俱与嘉靖年同。

均徭力差,公堂大户贰名 ,南京太仆寺斗级壹名,预备仓斗级肆名,每名工食拾贰两。公堂门子贰名,儒学门子叁名。先师庙门子壹名 ,乡贤名宦祠门子贰名,儒学库子壹名,本州大鎗岭弓兵柒名,本县直堂皂隶贰拾名,每名工食银柒两贰钱。察院门子贰名,各工食银陆两。药材解户壹名,工部料价解户壹名,太仆寺门子壹名,南京都察院禁子一名,各工食银拾两。县监禁子肆名,各工食银拾贰两,刑具银贰两。县前铺司一名,工食银捌两。铺司兵贰拾贰名,各工食银柒两。银差,北京光禄寺菉笋等料价银拾陆两陆钱叁厘捌毫壹丝贰忽 。礼部药材银拾两玖钱陆分 。礼部上下半年肥猪贰拾口并加果品银肆拾柒两零伍分。工部四司料价银贰百玖拾贰两捌钱柒分玖厘肆丝叁忽肆微 。本州赉户部完销勘合盘缠银壹两捌钱。本州贲户部上下半年循环盘缠银贰两贰钱陆分。本州赉礼部四季雨泽盘缠银肆两捌钱。本州庆贺什物银叁两叁钱捌分柒厘。本州岁报钱粮完销勘合盘缠银贰两贰钱陆分。本州赉工部上下半年循环银壹两贰钱。南京内府黄腊、茶叶银玖两柒钱捌厘,隆庆二年加派柒两壹钱玖分壹厘 。兵部柴薪皂隶叁名,太仆寺柴薪皂隶叁名,每名银拾贰两,遇闰每名加壹两 。太仆寺兽医贰名,每名银捌两肆钱,遇闰各加柒钱。太仆寺轮编皂隶壹名,银拾贰两。巡抚衙门皂隶工食银拾两,快手工食陆两 ,战马草料银拾伍两。狼山总兵供应银伍两捌钱伍分柒厘,遇闰加肆钱柒分捌厘零。滁阳、大柳馆夫银伍拾玖两伍钱贰分,二年加派拾叁两伍钱陆分,遇闰加陆钱玖分。额派军三民七料银柒拾玖两肆钱陆分捌厘伍毫壹丝陆忽壹微贰纤 。本州知州柴薪皂隶贰名,判官吏目柴薪皂隶各壹名,本县知县柴薪皂隶肆名,典史柴薪皂隶壹名,本县儒学斋夫陆名,每名各工食银拾贰两,遇闰各加壹两。知县马夫银肆拾两。典史马夫银肆拾两。儒学会馔银捌拾两。文庙两坛春秋祭祀银肆拾捌两。无祀鬼神三祭银拾贰两。乡饮酒礼二次银拾两。塑造春牛银贰两。本县公费银玖拾陆两。遇贡年编岁贡盘缠银伍拾两 。工部砖料银肆拾两陆钱肆分伍厘壹毫伍丝,隆庆三年暂停编。举人牌坊,遇中榜年编银壹百两。里甲经费 ,先议每年经费银陆百贰拾叁两玖钱肆分叁厘陆毫,续议加派银七十两。正支应银陆拾捌两肆钱 ,续议加银拾两,遇闰加伍两柒钱。走递马拾匹 ,每匹日给工食草料银伍分,连马价鞍辔岁共银叁百伍拾玖两陆钱陆分。伞轿扇银叁两。围裙坐褥银叁两玖钱贰分陆厘。岁考季考花红银拾肆两柒分陆厘陆毫 ,续加叁拾两。遇科举年于内动支拾玖两伍钱陆分壹厘,解州汇解应天府席蓬用 。元霄灯银叁钱,文庙用。春宴续议编银叁两。门神桃符银贰钱,续加壹两。考贡盘缠银肆两,迎贺礼银叁两叁钱肆分,上京盘缠银贰两,续议迎贺进京共加拾两。预备仓修理银拾两。察院纱灯银肆钱,公馆家伙银拾两 。太仆寺兽医工食捌两肆钱,遇闰加银柒钱。厨役工食银叁两。料价盘缠银肆两。巡视食粮什物纸箚银贰两伍钱。禁革收支仓粮作敝什物纸箚银伍两贰钱伍分。岁报钱粮完销勘合银贰两贰钱肆厘。事例循环银肆钱陆分玖厘。岁报钱粮盘缠银玖钱叁分捌厘。历日银伍两伍钱 。处决重囚每名壹钱伍分,该吏盘缠银伍钱。会试资助盘缠每名银柒两 ,外酒席银壹两贰钱。孤老银壹两,续议每名加折冬布银壹钱柒分 ,折花二斤银壹钱,夏布银壹钱伍分。预备杂用银壹百两,凡春秋中榜迎贺、夫匠饭食、行香纸烛、季考纸笔、官使架扛一切此项取用 。春秋每祭帮银捌两。乡饮酒每次帮银贰两。新官到任祭祀公宴银伍两。初到任请乡士绅银肆两。岁除馈送乡士烛炭银柒两。民壮柒拾名,每名银拾贰两,海上兵兴后各扣肆两捌钱 。军饷,遇海上兵兴,于秋夏二税内派银贰百肆拾两叁钱贰分,民壮内扣银叁百叁拾陆两,马田内派银贰百叁拾伍两叁钱 。供应银叁拾玖两伍分。站粮共贰千石每石征银肆钱壹分陆毫零 ,共银捌百贰拾壹两叁钱柒分,续加派银柒拾陆两肆钱叁分伍厘零,每石加派银叁分捌厘贰毫零。

万历

官民田地塘共捌百伍拾玖顷柒拾伍亩柒分玖厘捌毫。内官田拾柒顷贰拾壹亩肆分,地拾陆顷捌拾伍亩玖厘肆毫,塘壹亩伍分,叁共叁拾肆顷柒亩玖分玖厘肆毫。民田肆百玖拾叁顷肆拾柒亩贰分叁毫,地叁百叁拾贰顷贰拾壹亩陆分壹毫,二共捌百贰拾伍顷陆拾柒亩捌分肆毫,皆三十一年丈实。已上俱旧志,颇多讹误。今于显明易见处略为更正,余无考仍之。

税粮丝课《周志》:一应赋役俱以一条鞭例,照田丁均派征银解给。《伍志》云:此说似混,今无考,故缺。案《明会典》:隆庆间,以江南巡抚海瑞将一概合用均徭、均费等不分银、力二差俱以一条鞭征银在官听侯支解。《通志》云:此条鞭之始。今案《周志》修于天启间,其时一条鞭例行之已久,故云然。然科折各则应登诸志而竟不详,不可谓非缺事也。今考《通志》载《明会典》:正统八年,令南直隶农桑绢疋始纳折色,每疋折银伍钱。十年,令马草每束折银三钱。又明政统宗嘉靖十四年诏改折南京漕粮。《会典》:起解京库折色,应天庐凤等府州小麦每石折银壹两,米每石折银陆钱。又《明史稿》:万历末年,援倭播例亩加叁厘伍毫。明年复加叁厘伍毫,明年复加贰厘。通前后玖厘,遂为岁额。《通志》云此即额内地亩银之项。据此数条,则各色折征亦有可考。特丁银莫详耳。

国朝

民赋田

原额田地并清出溢额田共捌百伍拾玖顷柒拾捌亩壹分捌厘叁毫。内原额捌百伍拾玖顷柒拾伍亩柒分,又于清出隐漏等事案内清出溢额田贰亩。

民赋厂地草场

厂地清丈,溢额田伍拾叁亩叁分玖厘玖毫。每亩征银贰分。

共征银壹两陆分柒厘玖毫捌丝。

草场田地,共叁顷壹亩陆厘贰毫叁丝陆忽贰微。内肆分起科草场田贰顷贰拾贰亩贰分壹厘肆丝贰微,贰厘起科草场田柒拾捌亩捌分伍厘壹毫玖丝陆忽 。

共征租银玖两肆分陆厘壹毫贰丝。

卫赋田

案《通志》,康熙十一年江南总督麻巡抚马题请裁卫归县,卫所钱粮就近并县征解,以江宁等十六卫原设守备十六员管理钱粮,卫丁散在各州县,离省窎远,催征完纳不前 。于康熙十二年为始,照例归并州县征收。留守备四员,改为四卫分辖运千 ,其余十二员裁去。《赋役全书》:来安,归并江宁右、江宁前、江宁后、上元中、上元前、上元后、江淮左、江淮右、广洋、兴武、石城、江阴、横海壹拾叁卫。案归并屯田仍只拾壹卫,合屯丁为拾叁卫。阖县屯卫丁田原分隶拾伍卫,内滁、泗二卫未裁附后。

旧额成熟田地壹千玖百陆拾肆顷伍拾亩玖厘柒毫柒丝壹忽肆微陆纤玖垓玖渺壹漠 。查康熙十二年裁缺各卫所移送县署粮册,计荒熟卫田贰千贰百贰拾壹顷肆拾捌亩捌分伍厘壹毫捌丝叁纤玖沙柒尘,并声称前项亩数系由大亩折成小亩,通行已久。除积荒外 ,已垦成熟并历年垦荒成熟。内江宁右卫比田叁拾顷陆拾捌亩捌分壹厘零,科田叁拾捌顷陆拾陆亩壹分陆厘零,增田叁拾陆顷贰拾肆亩肆分伍厘零,余田壹拾贰顷贰拾陆亩壹分捌厘零,四共壹百壹拾柒顷捌拾伍亩陆分零。江宁前卫比田贰拾顷伍拾捌亩叁分玖厘零,科田伍拾壹顷捌拾捌亩叁分捌厘零,增田肆拾柒顷壹拾捌亩叁分叁厘零,余田壹拾壹顷贰拾肆亩陆分壹厘零,四共田壹百叁拾顷捌拾玖亩柒分叁厘,又草场地柒拾捌顷捌拾柒亩伍分零。江宁后卫比田壹拾贰亩柒分,科田柒顷陆拾叁亩伍厘,增田叁顷捌拾玖亩伍分伍厘零,余田贰顷叁拾叁亩陆厘零 ,四共田壹拾叁顷玖拾捌亩叁分陆厘零;又草场地柒拾玖顷贰拾捌亩肆分肆厘柒毫零。上元中卫比田壹百陆拾柒顷陆拾肆亩柒分壹厘零,科田伍拾顷玖拾玖亩伍分肆厘零,增田壹百壹顷柒拾捌亩贰分陆厘柒毫,余田伍拾玖顷玖拾陆亩贰分玖厘,四共叁百捌拾顷叁拾捌亩捌分壹厘零;又起科田地并蓄水官塘坝陆拾玖亩叁厘零。上元前卫比田肆顷陆拾捌亩肆分,科田捌拾肆亩肆分肆厘零,余田叁拾叁亩肆分肆厘零,三共五顷捌拾陆亩贰分捌厘零。上元后卫科田拾贰顷肆拾亩捌分柒厘零,增田肆顷伍拾叁亩柒分玖厘柒毫零,余田壹顷陆拾玖亩肆分柒厘零,三共拾捌顷陆拾肆亩壹分叁厘捌毫零。江淮左卫比田叁拾伍顷贰拾叁亩肆分贰厘,科田肆拾顷贰拾肆亩柒分捌厘零,增田叁拾贰顷壹拾贰亩柒分柒厘,余田贰拾顷玖拾亩玖分壹厘零,四共壹百贰拾捌顷伍拾壹亩捌分玖厘零。江淮右卫草场地伍顷叁拾贰亩叁分捌厘零。广洋卫比田壹百捌顷捌拾肆亩捌分伍厘零,科田壹百陆拾伍顷贰亩壹分贰厘零,增田壹百顷玖拾玖亩壹分肆厘零,余田叁拾壹顷柒拾陆亩柒分陆厘,四共肆百陆顷陆拾贰亩捌分捌厘零。兴武卫比田柒拾陆顷拾捌亩柒分叁厘零,科田伍拾陆顷捌分零,增田陆拾玖顷拾叁亩柒分叁厘零,余田叁拾伍顷伍拾陆亩陆分伍厘捌毫,四共贰百叁拾陆顷捌拾玖亩玖分贰厘捌毫零;又草场地贰百柒拾顷壹拾叁亩捌分壹厘零。石城卫比田陆顷叁亩,科田肆拾捌顷肆拾叁亩柒分柒厘零,增田肆拾顷拾柒亩柒分肆厘,余田拾捌顷玖拾贰亩玖分零,四共壹百壹拾叁顷伍拾柒亩肆分壹厘零。以上拾壹卫通共成熟田地壹千玖百捌拾伍顷伍拾陆亩贰分贰厘玖毫壹丝柒忽陆纤玖垓玖渺壹漠。内续于康熙十六年题豁上元中卫新荒比田肆顷贰拾伍亩、科田壹顷肆亩壹分玖厘零、增田玖拾伍亩玖分捌厘零、余田壹顷贰拾伍亩贰厘捌毫,上元前卫新荒比田柒拾叁亩捌分叁厘零、科田贰亩陆分伍厘零、余田柒亩陆分肆厘捌毫零,广洋卫新荒比田壹顷捌拾亩伍分、科田壹顷陆拾壹亩、增田壹顷陆亩伍分贰厘、余田肆拾肆亩捌分贰毫,兴武卫新荒比田贰顷伍拾柒亩捌分伍毫、科田壹顷叁拾捌亩叁分肆厘零、增田贰顷伍拾贰亩玖分玖厘零、余田壹顷贰拾玖亩捌分贰厘零。以上共豁新荒贰拾壹顷陆亩壹分叁厘壹毫肆丝伍忽陆微。共征增协并米麦折租银壹千柒百捌拾柒两壹分玖厘伍毫陆忽叁微柒纤捌沙贰垓贰漠 ,本色正耗米玖千叁百叁石贰斗肆升叁合陆勺贰撮贰圭壹粟壹粒柒颗柒颖捌黍叁稷,豆伍拾石陆斗柒升柒合柒勺贰抄伍撮陆圭。内捌升起科比田叁百伍拾捌顷壹拾亩叁分柒厘肆毫,亩科新增银陆厘陆毫肆丝,科正耗米共捌升陆合肆勺,加编协济银贰厘伍毫玖丝贰忽。柒升伍合起科比田伍顷叁拾亩肆分,亩科新增银陆厘陆毫肆丝,科正耗米共捌升壹合,加编协济银贰厘伍毫叁丝。征麦改豆比田柒拾壹亩,亩科新增银陆厘陆毫肆丝,科正麦捌升、耗麦陆合肆勺,每麦壹石改豆壹石伍斗,每亩加编协济银贰厘伍毫玖丝贰忽。折麦比田壹顷肆拾捌亩陆分,亩科新增银陆厘陆毫肆丝,科麦一斗折银叁分。征米科田肆百叁拾贰顷捌拾肆亩捌分壹厘零,亩科新增银伍厘,科正米伍升肆合、耗米肆合叁勺贰抄,加编协济银壹厘柒毫肆丝玖忽陆微。征米麦科田壹拾贰顷肆拾亩捌分柒厘肆毫零,每亩科新增银伍厘,科正粮伍升肆合、耗粮肆合叁勺贰抄,共该粮柒拾贰石叁斗陆升柒合柒勺捌抄零;内实征米伍拾伍石肆斗叁升捌合捌勺柒抄零,征麦壹拾陆石玖斗贰升捌合玖勺壹抄;麦案壹伍改豆,每亩加编协济银壹厘柒毫肆丝玖忽陆微。征麦改豆科田壹顷捌拾叁亩捌分肆厘伍毫,亩科新增银伍厘,科正麦伍升肆合、耗麦肆合叁勺贰抄,按壹伍改豆 ,每亩加编协济银壹厘柒毫肆丝玖忽陆微。折麦科田陆顷伍拾陆亩陆分贰毫,亩科新增银伍厘,科麦伍升肆合,三折计每亩折银壹分陆厘贰毫 。增、余二田共陆百壹拾肆顷伍拾玖亩伍分玖厘捌毫零,亩科正米伍升肆合,耗米肆合叁勺贰抄,加编济协银壹厘柒毫肆丝玖忽陆微。起科田叁拾陆亩柒分柒厘零,亩科正米叁升,耗米贰合肆勺,加编济协银玖毫柒丝贰忽。蓄水官塘坝叁拾贰亩贰分陆厘壹毫,亩科米贰升柒合,耗米贰合壹勺陆抄,加编协济银捌毫柒丝肆忽捌微。投诚官兵开垦比、科、增、余共田玖拾捌顷叁拾贰亩捌分壹厘零,照沙压比田一则起科,亩征米折并新增共银叁分陆毫肆丝。草场田地山塘共肆百叁拾壹顷陆拾贰亩壹分伍厘零,计十九则:捌分科则肆亩参分肆厘陆毫零,陆分科则叁顷拾亩玖分捌厘壹毫,伍分科则壹顷贰拾壹亩肆分柒厘伍毫,肆分伍厘科则壹拾玖亩叁厘肆毫零,肆分科则壹百贰拾捌顷玖拾叁亩玖分玖厘零,叁分贰厘科则贰顷伍亩壹厘零,叁分科则肆顷肆拾柒亩贰分壹厘陆毫零,贰分伍厘科则壹顷伍拾陆亩柒分叁厘陆毫零,贰分贰厘科则叁顷壹亩,贰分壹厘科则叁顷柒拾贰亩叁分伍厘零,贰分科则壹拾伍顷贰拾肆亩叁分壹厘零,壹分贰厘科则贰拾贰顷肆拾贰亩壹分捌厘零,壹分科则贰拾捌顷壹拾柒亩陆分叁厘零,柒厘科则壹拾肆顷壹拾贰亩玖分玖厘柒毫零,陆厘科则捌顷叁拾亩玖分捌厘零,伍厘科则肆亩,肆厘科则陆顷壹拾壹亩伍分,叁厘科则贰顷贰拾柒亩,贰厘科则壹百捌拾陆顷伍拾玖亩叁分玖厘叁毫零。以上俱本旧《赋役全书》,摘录核算,总散俱符 。查旧《全书》编自康熙二十六年,以前开垦概已编入前总数壹千玖百陆拾余顷内。旧志既已照录总数,而又误将康熙三年起至五十七年止混合为一,附注总条下编为续增,故其为数较今反浮 。而自康熙二十六年以后增垦尚多,旧志录之不详,《通志》止载其总 ,查两志俱修自乾隆元年,核对未符,疑旧志误也,今并详下条。

续垦升科田地贰百壹拾柒顷伍分玖厘零 。乾隆元年《通志》:实在成熟屯田贰千壹百捌拾壹顷伍拾亩陆分捌厘有奇。今案此内除旧额壹千玖百陆拾余顷,实增垦贰百壹拾柒顷零也。旧志:康熙三年起至五十二年止,已□ 屯丁共垦过荒田贰百肆拾捌顷陆拾贰亩肆分壹毫伍丝玖忽肆微柒纤。又康熙九年起至五十七年止,投诚官兵开垦过荒田壹百伍拾陆顷伍拾玖亩肆分玖厘柒毫玖丝捌忽。今案二起共增垦田肆百余顷。内康熙初年所垦当仍归前壹千玖百陆拾余顷内,续垦当仍止贰百余顷,如《通志》所云通共贰千壹百捌拾余顷也。历年已远,细处无从核正,姑附此备考。又云:雍正八年内遵于敬陈末见等事,劝谕屯丁开垦过比田壹百捌拾伍亩陆分叁厘肆毫、科田贰百捌亩陆分捌厘贰毫、增田壹百贰拾陆亩肆分、余田壹百伍拾肆亩玖分玖厘,又投诚官兵认垦照民人沙压例,每亩叁分陆毫肆丝起科田地陆百贰亩叁分玖厘伍毫。又雍正九年内劝谕屯丁开垦过比田叁百玖拾伍亩玖分陆厘叁毫、科田壹百捌拾贰亩贰分伍厘壹丝、增田壹百柒拾亩陆厘贰毫伍丝、余田玖拾伍亩,又投诚官兵认垦照民人沙压例起科田地壹百捌拾亩伍分柒厘捌毫肆丝柒忽叁微。又雍正十年内劝谕屯丁开垦过比田壹拾捌亩、科田陆拾捌亩捌分贰厘贰毫、增田玖拾亩壹分贰厘陆毫、余田伍拾陆亩壹分捌毫,又投诚官兵认垦照民人沙压例起科田贰百捌拾伍亩壹分贰厘玖毫玖丝。又雍正十一年分劝谕军民开垦草场荡地,每亩陆厘起科田地柒百肆拾玖亩叁分。雍正十二年分开垦草场荡地,陆厘起科田地叁百贰拾亩。今案以上雍正八年起共垦过田地叁拾捌顷玖拾亩贰分柒厘零。查开垦升科定例,以六年及十年起科。《通志》载丁田二项银叁千叁百余两。其时此项新垦尚未升科或未编入,而旧志以其已经报垦,附载于此,则又当入乾隆元年后增垦升科田内。而旧志言之未详,所录征解各款亦欠明晰,或已经升额即在前贰百壹拾余顷之内 ,均未可知,姑存备考。

升科银壹百伍拾壹两柒钱陆分壹厘叁毫零。《通志》:丁田二项共实征银叁千叁百捌两壹钱捌分捌厘玖毫有奇。今案旧额丁田二项银叁千壹百伍拾陆两零,此实升科银壹百伍拾余两。

升科米玖百伍拾肆石壹斗贰升肆勺零。《通志》:实征米壹万贰百伍拾柒石叁斗陆升肆合有奇。今案旧额共征米玖千叁百叁石零,此实升科米玖百伍拾余石。豆仍如旧额。

又续增垦升科田地叁拾玖顷玖拾捌亩壹分陆厘肆毫柒忽零。案内有叁拾玖顷伍拾肆亩肆厘零或即系前雍正八年至十二年陆续报垦并乾隆初年续垦也。又乾隆三十年江宁右卫报垦,照增田起科山地叁拾玖亩叁分柒厘捌毫陆丝伍忽。又乾隆三十一年上元中卫并共认垦照沙压起科田肆亩柒分肆厘贰毫壹丝贰忽。

升科银贰拾伍两贰钱伍分捌厘肆毫。升科米壹百玖石贰升柒合伍勺。

以上旧额并续垦升科溢额,通共成熟屯卫田地贰千贰百贰拾壹顷肆拾捌亩捌分伍厘壹毫捌丝叁纤玖沙柒尘玖垓玖渺壹漠。

通共征银壹千玖百陆拾肆两叁分玖厘贰毫捌丝捌忽玖微伍纤陆沙伍尘。

通共征米壹万叁百陆拾陆石叁斗玖升壹合伍勺叁抄柒撮肆圭捌粟贰粒壹颗伍颖捌黍叁稷。豆仍旧额。改征折色详后“起运”。

旧志云:明祖定鼎金陵,从龙将士给以江淮无主之田 ,令其屯垦,名为卫田。案《续文献通考》 :洪武时仍元里社制 ,诸州县土著者以社分里甲,迁民分屯者以屯分里甲。社民先占亩广,屯民新占亩狭,故屯地谓之小亩,社地谓之大亩,由是民田亩大,卫田亩小,屯丁有粮重之患矣。万历二十八年,滁州知州陈允升申请丈量南畿军民田亩仿照浙省例折改小亩升科一案,蒙应天巡抚部院牌开仰南畿各州县及滁、泗二卫、应天十三卫试办在案 。来邑自折改小亩后,民间受害,大半逃亡。故万历年间来邑户口仅有一万三千五百二十七人,非加赋使之然哉!幸赖邑绅通判周幹力请守道胡公改折大亩,而民困始苏矣 。惟滁、泗二卫及应天十三卫由镇守太监高淮丈量,以一亩改折八亩,较民粮已重数倍,屯丁不堪其累,逃军归民纷纷不绝。卫田坐县境者大半湮没。迨康熙裁卫后,屯丁避粮重之害,隐匿卫田改为民产,有司不可穷究 。但将全县田赋分配若干为卫、若干为民,以符合解上之额 ,实则民、卫久已混合,而全县民粮反因卫粮并入而加重,较之滁州田赋加二倍矣。

附未裁屯田

滁、泗二卫田地坐落县境者,前明由指挥使征解 ,清初裁指挥使,改设卫守备征粮起解,粮册存卫署。不备录。旧志云:滁、泗二卫自前明万历年间由太监高淮丈量后,以一亩改折八亩,较之民粮加至数倍,卫丁困于重赋,因辗转抵押于民户。盖自康熙、雍正年间卫田已无形化为民产矣。

卫赋丁

纳银黄、快、窜并上中下三则闲丁共肆千贰丁 。查归并交代册开,原额军丁柒千捌百柒拾玖丁,除领田纳粮不纳丁银叁千捌百柒拾柒丁外,实在纳银军丁肆千贰丁。内:江宁右卫黄丁伍丁,快丁贰百贰拾陆丁、窜丁伍拾柒丁半,中则官舍闲丁捌丁,下则官舍闲丁陆丁,人丁壹百贰拾丁。江宁前卫快丁陆百玖拾陆丁半,窜丁壹拾肆丁半,上则官舍闲丁贰丁,中则柒丁,下则贰丁。江宁后卫快丁柒拾玖丁。上元中卫黄丁壹百贰拾陆丁半,快丁壹千壹百壹拾伍丁,窜丁柒丁半,上则官舍闲丁壹丁,中则捌丁,下则肆拾叁丁。上元前卫快丁叁丁。江淮左卫上则官舍闲丁贰丁,中则叁丁,下则贰拾丁。广洋卫黄丁叁百玖拾柒丁,快丁肆百玖拾丁,窜丁贰拾柒丁半,上则官舍闲丁壹丁,中则陆丁,下则壹拾肆丁。兴武卫黄丁壹百捌拾捌丁半,快丁贰百伍拾柒丁,下则官舍闲丁肆丁。石城卫人丁叁拾肆丁。江阴卫快丁贰拾伍丁。横海卫快丁伍丁半。以上各卫黄丁共柒百壹拾柒丁,快丁共贰千捌百玖拾柒丁。每丁纳银叁钱,协济银五分。窜丁共壹百柒丁,每丁纳银叁钱,内江宁右卫窜丁不征协济、江宁前卫窜丁每丁征协济银壹分伍厘。上元中卫、广洋卫窜丁共叁拾伍丁。每丁纳银三钱协济银五分。上则官舍闲丁陆丁,每丁纳银伍钱。中则官舍闲丁叁拾贰丁,每丁纳银叁钱。下则官舍闲丁捌拾玖丁,每丁纳银贰钱。人丁壹百伍拾肆丁,每丁纳银贰钱陆分。

共实征丁、协银壹千叁百陆拾玖两肆钱柒厘伍毫。

卫赋丁田外课

火药银拾两贰钱叁分贰厘壹毫陆忽肆纤叁沙伍尘。内江宁右卫银伍分肆厘,上元后卫叁两 ,江宁后卫肆钱肆分贰厘柒丝陆忽肆纤叁沙伍尘,上元中卫一两伍钱,上元前卫贰钱捌分叁厘叁丝,上元后卫贰钱壹分,广洋卫叁两,兴武卫壹两伍钱,石城卫贰钱肆分叁厘。

楞木银叁两伍钱贰厘壹毫伍忽。内江宁右卫银伍钱肆分捌厘肆丝,上元后卫柒钱三分肆厘,石城卫贰两贰钱贰分壹厘贰毫陆丝伍忽。右二款,旧额后并摊入卫田赋。

集租银壹拾叁两伍钱肆分伍厘。内江宁右卫银拾两肆钱肆分伍厘,兴武卫银伍钱,石城卫银贰两陆钱。

杂课

原额匠班柒名 ,共征银叁两壹钱伍分。原系匠户办纳,雍正七年奉文摊入民赋地亩征输。《通志》:每亩计摊匠班银叁丝陆忽有奇。

商税银陆拾捌两壹钱陆分。商户出办,旧征给滁阳驿马价,今征解司。

牙帖税银伍拾壹两贰钱。牙户输纳 。

典税银。每典伍两。

盐引额销淮北纲盐贰千贰百叁拾单引 。盐税商人输纳。

田房税。无定额。

活税。即牛驴猪羊花布烟油等,税无定额。

赋役大总并粮饷起运支给

前列征款,科则不一,故详载银米尾数,仍《赋役全书》之旧。此下汇积大总及分列支解等款,钦遵乾隆三十一年上谕,嗣后各省征收钱粮及一切奏销支放等事俱着以厘断 ,户部酌请米粮以勺为断,应征粮银遇有零奇,遵照归减。现在造报各册遵行已久,此下均截至厘勺云。

民赋田丁漕项 ,原额续增并摊匠班等款,总共岁征银壹万叁千肆百玖拾玖两玖钱贰分陆厘。漕南米豆共折征银叁百陆拾捌两陆钱壹分贰厘。米、豆分折、详后起运。田丁、米豆二项总共民赋岁征银壹万叁千捌百陆拾捌两伍钱叁分捌厘。分科各则俱已见前。今合算每亩共应征银壹钱陆分叁毫壹丝伍忽伍微,外有加壹耗 。

更名田丁并折征米豆总共银叁拾肆两壹钱壹分陆厘 。科则起运俱同民赋。内丁田银叁拾叁两贰钱壹分贰厘,米豆折征银玖钱肆厘。

厂地草场共征银拾两壹钱壹分肆厘。同民赋起运,有加壹耗。

屯卫丁田,原额续增并丁田外课总共征银叁千叁百陆拾两柒钱贰分陆厘,米豆共折征银捌千叁百肆拾贰两伍钱壹分肆厘。米豆分折,详后起运。田丁、米豆二项总共卫赋岁征银壹万壹千柒百叁两贰钱肆分,旧有加壹耗。乾隆四十年题准照省卫递年奏销数目,加壹征津银 。

杂课商牙等税。除匠班摊入民赋及田房牛驴等无额税外。岁共征银壹百贰拾肆两叁钱陆分。内商税同民赋起运,有加壹耗。

外征加壹耗羡及卫赋津贴等总共银叁千柒百叁拾捌两柒钱肆分壹厘 。内民更等赋及商税共征 ,加壹耗羡,银壹千叁百玖拾捌两玖分叁厘,卫赋加壹耗羡及加壹津贴,各征银壹千壹百柒拾两叁钱贰分肆厘。

案屯卫米豆折征银数依现今解额,志书多列贰拾柒两伍钱贰分捌厘,应于志书银数内剔除。

以上阖邑民更屯卫丁田米豆正额加耗及课税杂项等通共岁额征银贰万玖千肆百陆拾伍两伍钱陆分玖厘。田房税及活税在外。

一、民赋条银起运

户部项下,丁田折色并带征闰月铺垫包裹纸张等款共银壹万壹千肆百壹拾伍两伍钱贰分肆厘 。内并奉裁夫马工料及民人升科减存河库提夫银两解司拨运 。

扛脚物料等款共银壹百贰拾玖两陆钱伍分肆厘 。内丁地扛脚柒拾柒两柒钱捌分。额增物料叁拾伍两肆钱捌分柒厘。折色颜料壹拾陆两叁钱捌分柒厘。

本色颜料白麻等款共银贰拾伍两叁钱陆分伍厘。内额办银朱捌斤拾肆两柒钱捌分玖厘零,每斤银玖钱。增办银朱肆斤拾两,每斤银肆钱陆分。共银拾两壹钱伍分玖厘。额办桐油壹百陆斤玖两贰钱玖分肆厘,每斤肆分。增办桐油肆斤捌两,每斤叁分。共银肆两叁钱玖分捌厘。增办白麻贰百捌拾伍斤,每斤三分,共银捌两伍钱伍分。铺垫并水脚银贰两贰钱伍分捌厘 。

督粮道漕项等款共银叁百捌拾壹两贰钱陆分伍厘 。内拨不敷行月银壹百柒拾柒两贰钱。麦折银贰百两。清江厂船料银肆两陆钱伍厘。

一、民赋条银存支

经费项下,共银壹千伍百玖拾壹两肆钱贰分壹厘。内官俸、本县知县俸银肆拾伍两,教谕训导各俸银肆拾两 ,典史俸银叁拾壹两伍钱贰分。役食、庐凤道员下皂隶、扇夫工食银肆拾贰两 。本县门子贰名、皂隶拾陆名、禁卒捌名、库子肆名、斗级肆名、捕役肆名、伞扇轿夫柒名,每名工食银陆两,民壮拾陆名,每名工食并器具银捌两。马快捌名,每名工食并草料等银拾陆两捌钱。吹皂银叁拾两。典史门子壹名、马夫一名、皂隶肆名,每名工食银陆两。儒学门斗贰名,每名银柒两贰钱。斋夫叁名,每名银拾贰两。以上共银陆百玖拾两捌钱。祭祀、文庙春秋二祭肆拾捌两。文昌祠二祭叁拾两。武庙三祭肆拾柒两捌钱叁分叁厘。社稷、神衹、旗纛、马神、刘猛、忠义、节孝七坛祠,岁各二祭,每坛祠叁两。孟夏雩祭壹两陆钱。土地、狱神、火神、龙神、蜡神等六祭,每祭壹两陆钱。邑厉坛三祭肆两伍钱。以上共银壹百陆拾贰两伍钱叁分叁厘。杂支、廪粮捌拾贰两陆钱陆分陆厘。乡饮酒席伍两。文庙香烛贰两肆钱。孤贫口粮柒拾贰两,又花布银伍两肆钱陆分。修理监仓刑具拾两。以上共银壹百柒拾柒两伍钱贰分陆厘。拨运、拨解学院学租壹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岁贡旗匾二年银柒拾肆两,旧入存支,今岁扣银叁拾柒两解司转给。文闱席蓬 ,旧三年汇解拾柒两伍钱柒分零,今岁解伍两捌钱伍分柒厘。武闱供应,旧三年汇解壹两柒钱壹毫贰丝,今岁解伍钱陆分柒厘。会试举人盘缠岁解银陆两陆钱柒分,三年汇给通省文武举人。拨养余丁捌拾肆两。时宪书壹两 。以上共银壹百伍拾贰两肆分贰厘。兵徭。守城兵役拾贰名、铺司兵贰拾叁名,每名柒两贰钱,共银贰百伍拾贰两。

一、民赋米豆起运

江南省仓米壹百玖拾柒石贰斗柒合柒勺。内减存米伍石伍斗贰升伍合,每石折征银壹两,余每石捌钱。豆叁百石玖斗贰升壹合陆勺。每石折银柒钱。共折解银叁百陆拾玖两伍钱叁分玖厘。分解道库银壹百伍拾柒两伍钱贰分伍厘,司库银贰百壹拾贰两壹分肆厘,内有丁田银贰分叁厘,余属米豆科折。

一、卫赋条银起运

督粮道项下,增协共银壹千陆百玖拾陆两叁钱伍分捌厘。内增租银壹千贰百伍拾贰两柒分叁厘,协济银肆百肆拾肆两贰钱捌分伍厘。

盐巡道项下 ,摊征抵捕、黄、快丁银玖百肆拾贰两壹钱伍分。

布政司项下 ,屯田并升科银柒百贰拾贰两贰钱壹分捌厘。

一、卫赋米豆起运

督粮道项下,抚米贰千壹石伍斗捌升肆合。内减存米陆拾玖石陆斗叁升贰合,每石折征银壹两,余给运米,每石折征银捌钱。共折解银壹千陆百壹拾伍两壹钱玖分肆厘。

布政司项下,屯米捌千叁百陆拾肆石捌斗柒合伍勺。每石折征银捌钱。共折解银陆千陆百玖拾壹两捌钱肆分陆厘。屯豆伍拾石陆斗柒升柒合柒勺。每石折征银柒钱。共折解银叁拾伍两肆钱柒分肆厘。

附加壹耗羡起运扣支外随正额分解、津贴起运解省粮道、杂税起运解布政司,内商税随民赋解。

以上俱照道光六年以前册档开载。

道光七年奉安徽布政司较定司县案征解钱粮款目

民赋正款起运项下:

司案额征解司丁地正银壹万壹千伍百肆拾柒两伍钱玖分陆厘。内:

匠班银叁两壹钱伍分;

增办银朱银贰两壹钱贰分捌厘;

增办白麻银捌两伍钱伍分;

余剩文庙香烛银贰钱肆厘;

奉裁堤夫银壹百捌拾柒两玖钱伍分捌厘;

辅垫银伍两陆分;

酌裁岁贡银壹拾贰两;

商税银陆拾捌两壹钱陆分;

桐油银肆两贰钱陆分叁厘;

原编铺垫银壹两捌钱叁分肆厘;

余剩三祭,关帝银贰两玖钱伍分柒厘;

乌梅银贰钱柒分壹厘;

席蓬裁半银伍两捌钱伍分柒厘;

本色银朱银捌两叁分贰厘;

增办桐油银壹钱叁分伍厘;

水脚银肆钱贰分肆厘;

奉裁民壮银陆拾肆两;

黄腊银壹拾肆两叁分壹厘;

武举供应裁半银伍钱陆分柒厘;

丁地银壹万壹千壹百伍拾捌两壹分伍厘。

俱系出自丁田一则,科征批解司库报拨充饷。覆准县案前项匠班等款,仅有白麻价、席蓬、供亿等三款载在额征之内 ,其余各款历系由司在于丁地银内分款报拨。

司案额征杂办正银肆拾叁两叁钱贰分陆厘;

更名银叁拾叁两贰钱壹分贰厘;

厂地银壹两陆分捌厘;

草场租银玖两肆分陆厘。

俱系不在丁田正额征收,解司充饷。覆准县案历系并入丁田项下征解。

正项存留项下:

司案额征解司存留银壹百伍拾两捌钱贰分叁厘。内:

学租银壹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

文举席蓬银伍两捌钱伍分柒厘;

武举供亿银伍钱陆分柒厘;

乡饮银伍两;

会试举人盘缠银陆两陆钱柒分;

时宪书银壹两;

岁贡旗匾银叁拾柒两;

扛脚银柒拾柒两柒钱捌分。

俱系出自丁田一则,科征专款解司以供支发。覆准县案并同。

正项俸工项下:

司案额征官役俸工银壹千肆百捌拾捌两叁钱捌分。内:

庐凤道皂隶扇夫工食银肆拾贰两;

知县俸工银陆百柒拾壹两肆钱;

典史俸工银陆拾柒两伍钱贰分;

儒学俸工银壹百叁拾两肆钱;

儒学廪生廪粮银捌拾贰两陆钱陆分柒厘;

本县走递吹手皂隶工食银叁拾两;

本县守城夫役工食银捌拾陆两肆钱;

本县铺司兵工食银壹百陆拾伍两陆钱。

本县春秋祭祀:

文庙并各祠坛庙银捌拾肆两柒钱;

本县文庙香烛银贰两肆钱;

本县三祭关帝银肆拾柒两捌钱叁分叁厘。

本县孤贫口粮花布银柒拾贰两。

俱系出自丁田一则,科征由属坐支、解支。覆准县案庐凤道皂扇银肆拾贰两,系批解庐凤道库交纳。又本县孤贫口粮花布银柒拾柒两肆钱陆分,本县按年支销孤贫口粮银柒拾贰两;共孤贫花布银伍两肆钱陆分,历未支销。其余俸工祭祀各项俱系按年支销。如有空缺,仍随时扣存批解,非定照额支尽。

司案额征丁田起存耗银壹千叁百贰拾叁两壹分叁厘,系出自丁田,随正征收,解司支用。覆准县案除照数支给正佐养廉银陆百陆拾两外 ,实应征解银陆百陆拾叁两壹分叁厘,按年随正批解。

漕款项下:

司案额征漕项正银叁百捌拾壹两贰钱陆分肆厘。内系全裁书办工食银玖拾柒两贰钱;

拨解漕项不敷银捌拾两 ;

清江厂造船料银肆两陆分肆厘;

凤阳仓麦折银贰百两;

又漕项支用银壹千陆百玖拾陆两叁钱伍分捌厘。

俱系出自丁田一则,科征专款解道。覆查县案历年征解增协等银名色,即属漕项支用之款,计多于司案银贰拾柒两贰钱柒分玖厘,详奉佥示解道。火药银壹拾两贰钱叁分贰厘,楞木银叁两伍钱贰厘,集租银壹拾叁两伍钱肆分伍厘 ,系不在丁田项下。县案实亦并入丁田征解。

司案额征漕项耗银叁拾捌两壹钱贰分陆厘,向系随正批解粮道库交纳。

又漕项,支用耗银壹百陆拾玖两陆钱叁分陆厘,系随正批解赴安粮道库交纳 。覆准县案多于司案银贰两柒钱贰分捌厘,奉佥系解道火药银壹两贰分叁厘 ,楞木银叁钱伍分,集租银壹两叁钱伍分捌厘,与正银案同。

学租项下:

司案额征学租银壹拾陆两玖钱肆分玖厘,系在丁地项下统征,分解并无。另有额设学田。覆查县志,系明时吴喜绝户入官,田租以久听民间买卖 ,废为民田,故并归丁田征解。列前司案正项存留项下。

漕米项下:

司案额征漕项下米贰千壹百玖拾柒石壹斗玖合。内系江南省仓本色南米壹百柒拾柒石柒斗伍升;

耗米壹拾柒石柒斗柒升伍合;

漕项支用米贰千壹石伍斗捌升肆合。

系出自丁田,按则科征解道给丁。覆准县案前项本色南米并耗米,二共壹百玖拾伍石伍斗贰升伍合,折征南米并减存银壹百伍拾柒两伍钱贰分伍厘,同漕项米贰千壹石伍斗捌升肆合,折征抚米银壹千陆百壹拾伍两壹钱玖分肆厘,历系按年分别批解安粮道库,并非征解米款。

南屯项下:

司案额征起运折色米折银壹两叁钱伍分伍厘。例应折征每石捌钱,又耗银壹钱叁分伍厘。

折色豆折银贰百壹两陆钱伍分柒厘。例应折征每石柒钱,又耗银贰拾壹两陆分陆厘。

俱系出自丁田一则,科征解司充饷。覆淮县案南豆正银多于司案银贰厘,系零尾舛错,应更正。

正项起运省卫屯粮项下:

司案额征解江宁盐道库贡舫正银玖百肆拾贰两壹钱伍分 ;

额征解司屯亩正银柒百贰拾贰两贰钱捌厘;

额征解司屯米折正银陆千陆百玖拾壹两陆钱捌厘;

额征解司屯豆折正银叁拾伍两肆钱柒分肆厘;

俱系出自丁田,按则科征。贡舫银两完解道库,以为修造黄快船只工料等项支用。屯亩米豆折银两批解司库报拨充饷。覆准县案贡舫即摊丁正银玖百肆拾贰两壹钱伍分,历系照数解赴盐巡道库交纳。又县案额征屯亩正银柒百贰拾贰两贰钱壹分捌厘,屯米折正银陆千陆百玖拾壹两捌钱肆分陆厘,屯豆折正银叁拾伍两肆钱柒分肆厘,分款解赴司库交纳。核计屯亩多于司案银壹分,屯米折多于司案银贰钱叁分捌厘,系尾数舛错,应更正。

司案额征贡舫耗银玖拾肆两贰钱壹分伍厘;

屯亩耗银柒拾贰两贰钱贰分壹厘;

屯米折耗银陆百陆拾玖两壹钱陆分壹厘;

屯豆折耗银叁两伍钱肆分柒厘;

俱出自丁田,随正征解司库支用。覆准县案系按年随正征解,贡舫耗银玖拾肆两贰钱壹分伍厘,屯亩耗银柒拾贰两贰钱贰分贰厘,屯米折耗银陆百陆拾玖两壹钱捌分伍厘,屯豆折耗银叁两伍钱肆分柒厘,分款批解司库交纳。计屯亩耗银多于司案银壹厘,屯米折耗多于司案银贰分肆厘,系尾数舛错,应更正。

契杂税项下:

司案额征牙帖税银伍拾两捌钱,随征耗银伍两捌分。

系出自行户 ,按则征收,此外应征田房牛猪花布典税各款银两,向无定额,尽征尽解,按季报司。覆准县案牙帖正银多司案肆钱,耗银多肆分,应即更正。至典税,例系每典正银伍两,耗银伍钱,照例征解。

津贴项下:

司案额征省卫津贴银壹千壹百柒拾两叁钱贰分肆厘。

系出自省卫屯田,按则科征解道验给江淮、兴武二卫十八帮各丁济造之用。覆准县案起自乾隆三十九年征解,数同。又查以上民卫钱粮向俱活串 ,嘉庆四年钟希贤任内奉设板串,至今遵行。

附徭役

明代有银、力二差。力差编以下户、中户,银差编以上户。银差者,以差编银,不复雇役。力差者,派与银数,自当雇役 ,悉听其便。然官司服役,类非田野椎鄙之人所能,故常私自雇倩,费且不赀 。后行一条鞭法,民甚称便。初里编十甲,曰里甲,五岁均役,十岁一更造 。至一条鞭法,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县,由州县而总于府,而总于布政司。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于是均徭里甲与两税为一 。凡一县丁粮毕输于官,官为佥募以充一岁之役,小民得无扰而事亦易集云 。嘉靖三十二年,本州知州应镳申文各府州县均徭率自十年五年一编,而夫差皆出诸见役 ,是一年之劳而有十年之逸。是以民皆老死故乡,无复仳离之叹 。惟本州两县里狭差繁,先年均徭间年一编,近因加派提编 ,则合十二里而均派,数年间民生不见一日休养生息之期,而经年奔走于夫差徭役之内以死亡逃窜 ,可哀也。上年卑职目击民逃,惧或不成州治 。具申漕运抚院王,蒙批据申深切民隐,三十七年提编准免派,来安减免一半,全椒因未早申,亦许分甲而编 。随将本州提编分派六安、无为、颍、亳、寿州等处,带征追纳。是既不缺提编之数,又得以阴锡济助之恩。百姓欢呼载道,咸庆更生。不意稍苏之下而花石大工之费纷治而下 ,民益不堪命矣。继今或稍休息犹或可返逃亡 ,若再急一年,职实不知其所终矣。查得本院每年提编额数不上八万余两,若民照里分派,而又兼论冲僻富庶疲惫之等 ,如地僻而民富庶者,数在所宜加,地冲而民贫瘠者,数在所宜减。至于本州县均徭使得再复间年一编之规,则本州之民虽不能如各处一年之劳而有十年之逸,亦庶几一年之苦,可获一年之安。若编而不辍,则民息肩无日,而地方无复烟火之望矣。伏乞宪裁,曲赐减恤。刘正亨《赋役补》:古者制民不过三事,曰粟米、力役、巾缕而已。有唐仿之则为租庸调 。租之不得为庸,庸之不得为调,较然甚判 。庸制,岁役民不过二十日,暇而弗庸,日收其绢三尺,其制最为近古。国朝赋役宛然三代成规,徭役岁一均编,即古力役之征。法久变通,寖移寖重 ,各役工食追征转给,犹古免役之意。若物料供亿折征诸需,则直以土地之征,征于力役之中矣。余承乏兹邑 ,首询民所疾若,咸蹙额曰:力差重。盖指徭与民壮云。然询其所以重,则侗然罔知 。退而检诸牍则,如嘉靖三十八年志书所载,均徭银差计陆百陆拾壹两而已,今则增至壹千贰百捌拾两有奇 ,民壮等项军需又加征玖百玖拾两有奇。夫民日加逃,地不加辟,未十年而三倍征于襄时,众之苦重宜矣 。则又悉成牍而查议之,欲与未减仅得于皂隶二十名中去其副役二十名,共省工食银柒拾贰两,又痛革民皂之加收省银肆百叁拾贰两,如是焉已矣。其它则志穷力绵,实未之逮也 。因忆民咸苦力役之重,而不知其所以重,向微县乘所载 ,亦终莫求其故。岁月侵寻,恐无以俟后之君子,而旧志成书更刻多糜 ,因作《赋役补》。又《里甲经费论》 :查先年旧规,俱里甲自行出办,谓之直月 。每甲以三十日为率,每户派日有差 。每以次轮直取办无经 ,民甚苦之。自嘉靖四十五年,蒙按院孙公丕扬一厘积弊 ,征银输官,名曰经费银。委老人农民各一名管支。按院王公友贤申饬成宪,增损宜民,而里甲百余年之困一朝苏息矣。

国朝丁田分课。雍正间均丁于粮,无无粮之丁。丁有定数,粮有定额。行之既久,民不复如有役,法莫善焉。见前民赋丁银。至卫赋屯丁,本明代军丁计丁授粮,本朝裁革丁粮,悉令归农折征。黄、快、窜并三则闲丁及乾隆年征加壹津银,均由县征解。见前屯卫丁银并赋役大总。快丁有贴运快船叁拾叁只半,岁征运造费银每船岁征贴运费银壹百叁拾两,带征贴造费银叁拾两。解赴江、安督粮道,分给江淮、兴武二卫各帮造运当差。惟滁、泗二卫屯田未奉归并,赋仍由卫征解,领运屯丁由卫佥派。《通志》:雍正元年,总督查弼纳严禁混签丁差。江浦县碑记:略查黄、快、三则闲窜等丁与屯丁,唯皆明季各卫食粮操军。然快丁者,当时分拨领驾黄快差船,故名快丁。因不识水性,每丁贴银三钱雇人代驾。至圣朝定鼎,革除各丁粮米,仍征快丁银两。闲丁者,乃明季卫所世袭后裔,因无差使,于顺治十三年间分为上无钱、中叁钱、下贰钱叁则纳粮,故名三则闲丁。窜丁者,乃从前革军归农,旗军亦纳窜丁银两,至于领运之屯丁,不惟不纳银两,且有赡运屯田,即江、兴二卫屯丁无田赡运者支领驾运钱粮则多于外卫,向来有领运挂欠及死亡事故,先尽本户屯丁内殷实签领,如无殷实户堪签,方准于别户签顶。总在屯丁户内并无签及黄、快、三则闲窜之例。案据右《通志》载《江浦县碑记》,领运初只签运丁,今则签及快丁,而复有加□ 贴造贴运等费。考乾隆二十三年因运丁贫苦,力不能支漕运,总督杨奏准运快并签。然快丁不善驾运,费用□ 多,一逢大造,尤为苦累。大抵近年物价昂贵,额给支项不敷,每造一船,赔银贰百余两,丁力日疲。乾隆三十九年,准户部咨议覆总督部院高,上下两江,清□ 军屯。案查江、省并卫屯田,从前原属快丁之产,现在大半民人执业,究与民产有间,应量为加津。即照屯田□ 赋□ 计每银壹两加征津贴银壹钱,以省、卫昔日之屯田协济各丁现办之漕务,洵良法美意。此合卫赋所由有加津银也。又有成造之年,每船贴造费银两,官为征解分给。此今快丁所由征贴造费也。而复有贴运费者快丁复援同,并扶持什军相助之意,而以贴费免签之说请,因快丁皆农,不识水性,旧例编立丁银,雇募代役,自丁银摊入田赋项下,而运快并签新例奉□ 快丁每为运丁所欺,贴费免签之说虽□ 清屯奏内准行,而快丁散居各州县,集费难济。四十二年八月,奉督院高题奏运快劈半分签,议定分派船数,而不谙运务之快丁准其贴费运丁代办。此今快丁所由有贴运费也。盖加津者,一切屯田公贴之费。而贴费者,一切快丁私助之银。津贴、贴费两者分途,始以快丁分运丁之劳,继以运丁补快丁之短。贴造、贴运两相资辅,此乾隆年后递相酌剂,不必尽如雍正年例。摘著大略于此。

来安额佥漕船共叁拾肆只零叁分之一

上元卫:王槐荫、宁广懋、马凌云。

应天卫:聂叶常

江前卫:张守富该船运造费系伊自解,奉饬知掣串 。

以上五船,每船征运费银壹百叁拾两,征造费银叁拾两。

广洋卫:冯吉高、凌兆黎、童林陈,孙添章、蔡得昌、蔡立言。

兴武卫:郑公朋、虞公朋、金何朋、裴郑张。

江右卫:余成公、徐晫周。

江前卫:臧彩龙

上元卫:赵继善、王树礼。

以上拾五船,每船征运费银壹百两,征造费银叁拾两。

府军卫:周提元该船与江宁合佥三分之壹,每叁年内空前贰年,至第叁年征运费银壹百两,造费叁拾两。

应天卫:陈鋈该船征运费银壹百两,征造费银叁拾两,系伊自解,奉饬知掣串,与张守富船同。

江右卫:余加名半船该船与江浦合佥,每年各征运费银陆拾伍两,征造费拾伍两。嘉庆十肆年起奉派全船,拾捌年改半船。

江右卫:刘兴康半船该船与江浦合佥,每年各征运费银陆拾伍两,征造费拾伍两。自道光陆年派佥,因该卫丁稀力薄,旋经上元卫马凌云呈请愿拨什丁孙覃卓三户勷贴,马锦云义捐银叁百两,发典生息接济,俱于柒年详准。

以上四船征解银数各注本船名下。

通共征解船贰拾贰只零叁分之壹,共应征运费银贰千肆百壹拾叁两零,应征造费银陆百柒拾两。

上元卫:任朋舟、王金江、张朱辂、张沈杨、李遇华、甄高朋、黄宗福、杨梁朋、吕伍李、钟李孙。

府军卫:赵喻朋

金吾卫:马焕文

以上自运船拾贰只。

乾隆二十三年以前,只佥运丁领船。自二十三年经前漕院杨奏明运快并佥,嗣因快丁不谙运务 ,奉前阁督部堂高会奏快不谙运,准其每年每船缴出运费银壹百叁拾两,造费银叁拾两,历年征收解赴督粮道转解漕院发给运丁代运。嘉庆陆年,奉前督院费奏准每船减运费银叁拾两,每年只征运银壹百两,仍带征造费银叁拾两。预备拾年船轮大造,以纾丁力 。惟上元等卫马凌云等伍船仍照旧例,每年征运银壹百叁拾两,造银叁拾两。又府军卫周提元壹船,系与江宁县合佥叁分之壹,计年起征。

附新旧案件

官收官解议 顺治年知县汤九围申请部院司道议:来安制定七里,里分十甲,取丁众田多者派充里长。原以急催科襄转输 ,未有贴累相苦也。自明季以来,差繁赋重,困敝日滋,流极至今,而里役之害更有拆骨罔支者 。且僻处江陬 ,接壤省会,田地虽有八万五千九百七十五亩七分,而鬻于省州户绅衿豪右者殆六万有奇焉。其本县士民所存者,仅十分之二三耳。以十不及二三之田地,代应全邑之差徭,如蚁负山,几何而不家逃户徙也。况一着里役追呼解运,百费繁滋,至南粮颜□ 赔累尤为无算,倾家鬻子,漏卮难实。是以一里而仅有数甲,或一甲而仅有数户,甚至一甲之中无寸土无一人。外户有田而无差,本土有差而无田。地尽差存,皮穿髓竭,倒悬之惨,莫此为甚。恭奉仁旨,官征官解,诚万世不刊之令典也。缘集南北里老公同酌议,定为官收官解之制于六房书吏。选择谨慎吏书七名,看柜收银,较定官等秤兑平定同。纳户自封投柜 ,外设立日收完簿,挨号登记,以便拆封查对。预给由单,俾小民一目了解,以杜朦混,以禁飞洒 。至催征务在得人,输将庶无愆期 。每年选择勤劳民壮七名,分催七里,排年头一如往例,无事纷更 。自此革除里长自征自解。恳批勒石,以垂久远。庶自此以往孑遗稍存,皆恩旨宪慈,留宏恩于万世云。

永禁拉民间骡马碑 乾隆三十七年,知县王为勒石永禁事,奉安抚部院裴宪箚内开,照得民间畜养牲口,藉称差使 ,擅行拉用,久奉例禁。经托前院访查,檄饬勒石永禁,并饬通行在案。今本部院访查该县此弊仍有,未能尽绝,除现在密访确实严究外,合行箚饬。为此箚,仰该县箚到立即声明禁例,遵照出示晓喻,并勒石永禁。嗣后凡有应办差使,务遵定例,不得混行拉用民间骡马,扰累商民。如敢阳奉阴违,仍有强拉情事,一经本部院访闻,或被受害商民告发,定将该地方官严行参处,奸役立拿重究,决不宽贷。仍先将示禁过缘由取具碑墓,遵依送查,毋得视为具文 ,大干未便。等因到县奉此,除出示晓谕外,合行勒石永禁,为此仰商民人等知悉。嗣后如有不法差役棚头人等 ,藉称差使,敢指官为借用名色,强拉骡马,立即指名具禀,以凭拿究须至碑者。

永禁拉乡民驴只案 乾隆五十五年,知县徐因百里以内往来过差,及本衙门差使均系城内地保在于四乡边近各户拉驴供应,后因差使纷繁,四乡柴米进城变卖者日渐稀少,谕令四门首保每门捐备驴只四头,四门共捐驴十六头。周而复始,轮流伺应。差在百里以内,夫在十名以内,皆系首保伺应。当经出示,永禁擅拉乡民驴只。至今奉行在案。

永免号军派累告示 道光八年二月,知县刘为明白晓喻永免号军差徭事,照得来邑向遇文武两闱,奉派屯军轮流充当号军,历系在于完纳卫粮之户,饬提承应。今值科试之年,应轮上江办理文闱号军。前据兵书赵培宗甄庆林禀称,历科派拨屯军于完纳卫粮之户,除各该户内衿监人等外,均系忠厚愚民,累害不堪等情。本县念切民瘼 ,正在设法筹办间。据民人王兰香具呈,愿捐出种收租办应。本县并拟将民人刘沅周原捐岁修学舍田租,通为闱场公租,以充此项差事。因现在尚无租谷,亦经本县集请各董事,在于公项内挪借银两垫办。恐乡愚未能周知,仍被不法之徒藉端骗诈,合行出示晓喻。为此示喻县属军民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如有不法之徒以本年现值科场、派拨屯军、藉端滋扰者,许即指名赴县禀侯提究。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永停约保选报铺司案 来安铺司一役,例有工食,惟相沿已久,每遇铺兵空缺,经该总铺司禀报,饬令各乡保选报,乡保藉端科派,愚民多受其累。道光八年正月,知县刘喻令总铺司,遇有空缺,俱自行举报;接充不得,再饬乡保选报,立卷备查。

永停约保选报禁卒案 来安禁卒一役,口粮不敷,每遇空缺,无人充当,历系饬令各乡保选报。各乡民遂私行敛钱交差雇役顶充。无知愚民多苦派累。道光八年正月,知县刘自行捐廉,檄饬捕衙选雇,永不准再饬乡保选报,以除民累,立案备查。

来安县志卷四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食货志下

物产 仓储 蠲赈祥异附 义田各款规条附

物产

谷之属

籼稻、种不一,有黄瓜籼者,系祁令带至,早熟,色白,粒小。一名祁公早。晚稻、宜水田 。白稻、香稻、有红、白二种。稬稻 、俗称糯稻,有数种,粒小者宜酒 。大麦、小麦、黍、有赤黑二种,别有 、黍。粱、即高粱。粟、有黄白二种,亦稷属。稷、即芦稷,气味香美。别有芦穄,性疏散 ,黍属也。

豆有黄豆、黑豆、青豆、赤豆,皆具大小。又有菉豆、白豆、豌豆、豇豆、蚕豆、扁豆、长豆、乌豆。乌豆即马粒豆。

荞麦

脂麻鳖色者 ,名胡麻。

蔬之属

白菜、青菜、二菜皆菘属。芥菜、琵琶菜、亦芥属。黑菜、芹菜、近别有药芹。芜菁、即诸葛菜。青藜菜、菠菜、苋菜、有红白二种。马齿苋、俗名安乐菜,土人煮晒留为年节饼馅 。韭菜、葱、蒜、萝卜、即莱菔,有红白二种。胡萝卜、黄白二种。茄子、青白紫三种。元荽、蒌蒿、别有茼蒿、芦蒿。茭白、白合、白苣、俗名生菜、莴苣、刀豆、芋、笋、山药、即薯蓣。雷莙、菌属。地耳、俗呼地踏皮。枸杞头。鲜嫩时可采食。

蓏之属

西瓜、丝瓜、冬瓜、越瓜、即菜瓜,种来自越 。南瓜、香瓜、北瓜、甜瓜、黄瓜、一名胡瓜,与《月令》“王瓜”不同 。王瓜一名土瓜。瓠、甘者可食,苦者为瓢。葫芦。

果之属

桃、李、杏、梅、枣、栗、梨、柿、樱桃、银杏、俗呼白果。胡桃、林檎、俗名花红。石榴、莲子、芡、菱、芰、藕、慈菇、无花果、葡萄。佳者有水晶葡萄。

花之属

牡丹、桂、玉兰、绣球、紫薇、栀子、瑞香、山茶、紫荆、蔷薇、有数种。玫瑰、荼 、棣棠、山丹、石竹、玉簪、蜀葵、秋葵、菊、有数种。长春、鸡冠、金凤、罂粟、萱、金钱、芙蓉、水仙、洛阳锦、虞美人、金盏、海棠、秋海棠、荷、老少年、有数种。迎春、辛夷、红花、凤仙。

木之属

桑、野生,甚众,惜少养蚕。柘、杨、柳、松、柏、榆、桧、椿、槐、楝、楮、檀、梧桐、梓、楸、橡、枥、冬青、黄梿、嫩叶可食,子可打油。乌桕、荆、棘、樗。

竹之属

淡竹、水竹、篾竹、柴竹、斑竹、苦竹、凤尾竹、天竹。结红实、名南烛 。

药之属

柴胡、桔梗、沙参、丹参、山楂、玉竹、威灵仙、车前子、瓜蒌、即土瓜。天花粉、益母、青蒿、白薇、白芨、白薢、苍术、苦参、紫苏、地骨皮、何首乌、苍耳、薄菏、夏枯草、鹤虱、金银花、豨莶、荆芥、旱莲草、百部、槐米、桑白皮、木瓜、百合、藿香、甘菊、香附、牵牛、半夏、细辛、瞿麦、麦冬、蓖麻、芫花、虫名芫青、入药。斑蝥 。

草之属

蓬、色青,与艾异。蓼、芦、茅、荠、可食。马兰草、可食,其性破血解毒。珠草、萍、荇、马鞭、狗尾、芭蕉、吉祥草、万年青、苔。

禽之属

鸡、鹅、鸭、雁、鹭鸶、练雀、黄鹂、鸳鸯、鹳、雉、凫、鹞、鸲鹆、鸽、鸠、燕、 、似鹭,无丝毛。鹰、百舌、喜鹊、山鹧、即山鹊。鳸、即蜡嘴。雀、啄木、布谷、鹌鹑、翡翠、鸦、戴胜、白头公、告天子、鵱、即野鹅。子规。

兽之属

马、牛、羊、猪、犬、骡、驴、狐、狼、獐、兔、貉、獾、刺猬、猫、鼠。

鱼之属

鲤、鲢、鲫、鲭、鲩、鳢、即黑鱼。鲦、鲇、鳜、横鱼、身长口尖。鲂、鳗鲡、鳝、鳅、虾、蟹、蚌、蚬、龟、鳖、螺。

虫之属

蚕、蝉、蜂、有二种,蜜蜂酿蜜,黄蜂房入药。络纬、俗名纺绩婆。蝴蝶、蝙蝠、粪即夜明砂。蜻蜓、螟蛉、蝼蝈、蛇、蜈蚣、蜗牛、鼯鼠、蟋蟀、螳螂、窝在桑者名桑螵蛸。蜩、萤、蜘蛛、蛙、蛓毛、蝇、蚊、蛭。

货之属

丝、间有卖茧者 。麻、苎、棉、所种甚少,种亦鲜得其法 。靛。有大靛、小靛二种。

油、豆种最宜打油。酒、烟叶、一作蔫,又作烟。石灰、炭、柴、豆饼。

刘正亨曰:来土卑田宜稻 ,高者宜黍、稷、菽、麦、木棉。而木棉独缺。冬衣市布甚贵,思遍以教之,未遑也 。山原土疏力厚而皆童,惟坟墓处略为栽布,辄有维乔之势 。民用故艰,于材木而弗克树也 。又来地土旷民稀,好垦辟而布种颇灭裂,有尺寸山角田畔,必尽力争辟,若田中有寻丈草莽弗计矣,所收不足以偿其本弗计矣 。岂非积习使然与!余尝谓来地独当禁垦辟。夫卤莽其成熟之壤,而务广此硗确之地,归之无用,孰若存之以生草木为樵牧之场,将不为民利乎 !刘令《劝民歌》曰:劝尔宜栽柳,柳长何须久。家家若有一千头,长年不用打柴手。劝尔宜种竹,种竹连墙菉,森然环立若儿孙,到此多时宜架屋。劝尔宜种枣,柿栗梨俱妙,莫言五谷能养人,此物街头有人要 。

《周志》云:载观物产,如谷蔬竹木之属,民亦颇知种之矣。至于兽类中有力于民,牛其最也。人人食其力,乃恬不知爱,而忍售于屠,亦足异矣 ;或曰:如老死何?不思《礼》有云:“敝帷不弃,为埋马也;敝盖不弃,为埋狗也” 。牛有力于人,奚啻狗马?埋之谁曰不可!片言示禁,在仁爱之长加意焉。

《伍志》曰:物产中如布与丝,向为来邑所缺。迩年来蚕棉间尝见之,第饲蚕者止知出茧以易钱,种棉者不知织布以利用,为可惜耳 !苟相其土,宜饬令桑棉遍种,具造纺绩之器,择能者数人以分教之,则由渐而盛,不独衣服无虞,而民用可充,抑且人皆勤动而民风可振矣 。

案刘令谓“独当禁垦辟”,今山地之辟,不遗余力,大抵由外乡山民习种杂粮,土人享有典租微利,遂致穷山尽谷无复丛林蔚树之观。其甚者连棚结党,遇事辄刚悍难驯,尤足为风俗之累。为民牧者,宜何如巡戢之与 ?

仓储

常平仓项下

额贮捐积谷贰万贰千石 ,预备谷贰千石,共贰万肆千石。备支囚递口粮及平粜便民并碾运济赈等需 。从乾隆六十年买补足额起,截至道光七年年底,止实存仓谷壹万陆千肆百肆拾陆石柒斗玖升伍合。今无存。

社仓项下

原存四乡各社本息谷壹万壹千捌百伍石壹斗捌升陆合陆勺。内除嘉庆二十五年以前各旧社出借无归民欠谷柒千壹百贰拾陆石伍斗叁合肆勺经杨前县于道光元年造册详豁外 ,各该社等历年呈缴谷价银玖百玖拾伍两陆钱玖分贰厘,折谷壹千陆百伍拾玖石肆斗捌升陆合陆勺,于嘉庆八年全数解贮藩库 ,获批在卷。又变缴县库银壹千叁百叁拾玖两伍钱伍分捌厘,折谷贰千贰百叁拾贰石伍斗玖升陆合陆勺,于道光七年解贮藩库肆百陆拾伍两壹钱叁分陆厘,并请以未领营房工料解抵藩库银陆拾玖两柒钱肆分捌厘。仍存县库银捌百零肆两陆钱柒分捌厘,折谷壹千叁百肆拾壹石壹斗贰升贰合,仍存谷柒百捌拾陆石陆斗。今无存。

蠲赈

前代不录。

国朝顺治二年,蠲免本年税粮十分之七,兵饷十分之四,其明末无艺之征,尽永除之 。

九年,大旱,免正赋,改折漕粮,并除耗米 。

十三年,蠲地亩人丁本折钱粮 ,并除耗米。

康熙四年,蠲免顺治十八年以前旧欠钱粮。

八年,免康熙元、二、三年地丁正项钱粮拖欠在民者 。

十年,免康熙四、五、六年丁地正项钱粮拖欠在民不完纳者。又,是年旱,蝗,蠲免正赋十分之三 。

十一年,旱,蝗,停征九年分摊米折银,并停征九年以前未完钱粮。案旧志云:康熙壬子,麦秀两岐。《通志》:康熙十一年,旱。附麻吉勒报明饥民疏内云:滁属来安,见在设厂赈粥。盖是年麦收丰而秋收歉也。旧志录恤政甚略,此宜有遗漏 。

十三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七年,旱,蝗,免正赋十分之三。

十八年,旱,照被灾分数蠲银有差 。

十九年,免康熙十三、四、五、六、七年地丁民欠钱粮。

二十三年,旱,正赋全蠲。

二十七年,蠲二十八年地丁各项钱粮。

二十八年,除正项钱粮已蠲免外,并蠲积年民欠,一应地并钱粮杂税概与豁除 。案旧志:康熙己巳秋七月,旱,正赋免十分之三。今考《通志》,本年安徽通省钱粮已于二十七年预行蠲免,本年正月除正项蠲免外,复免积年民欠及杂税各项。旧志何复云“免十分之三”?考《通志》载:十八年,凤、庐、滁三属,照被灾分数蠲粮有差。又载徐国相《题请改折疏》云:“罹灾特重者 ,以凤、滁二属为最”。旧志不载十八年被灾蠲粮事,知所云“己巳”盖十八年“己末”之讹也。但以次之二十三年甲子旱之后,其叙次亦舛,不特字误矣 。

三十八年,免三十四、五、六等年未完地丁米豆杂税。

四十一年,蠲免四十二年分地丁钱粮。

四十五年,蠲免四十三年以前未完地丁银米,其旧欠已完在官,而见年钱粮未完足者 ,亦准抵扣。

四十六年,蠲免丁银,又以旱免正赋十分之七。

四十七年,正赋全免,又蠲免四十八年分丁银,并旧欠银米暂停追取。

四十八年,免民赋,止征漕项。

五十一年,除漕项外,豁免五十二年应征地丁,历年旧欠亦并免征。

五十三年,旱,蝗,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五年,旱,正赋蠲免有差。

五十六年,豁免带征地丁屯卫银两 ,其带征漕项银米麦豆免征各半。

雍正元年,蠲免年久民欠钱粮。

七年,免雍正八年地丁银。

九年七月,潦 ,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二年,水,蠲免灾区地丁银。

十三年九月,豁免雍正十二年以前钱粮实欠在民者。又豁免漕项学租杂税。十二年以前未完钱粮耗羡带征,缓征漕项本折银米及黄快丁银造船等项银两。

乾隆三年,旱,蠲粮有差。又发仓谷赈饥。

四年,免元、二年民欠钱粮。

十一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十五年,免十三年以前未完耗羡十分之六。

十六年,免十三年以前民欠地丁银两。

二十二年,免二十一年前民欠地丁钱粮。

二十六年,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二十七年全免。

三十一年,轮免安河漕粮。

三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知县韩梦周捐廉并劝富户捐输助赈 。是年,办荒政最善 。

三十五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年,旱灾,蠲粮有差,并发仓谷煮赈。

四十二年,轮免安河地丁正赋。

四十三年,旱灾,蠲免钱粮有差。

四十五年,轮免各省漕粮,安河于五十年全免。

四十六年,旱灾,蠲粮有差。

五十年,大旱,蠲免钱粮有差。五十一年春,平粜赏口粮借给种籽银。

五十一年,水,圩田灾,蠲免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一月。

五十五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五十六年轮免。

六十年,普免各省地丁正赋。安河于嘉庆二年轮免。

嘉庆十六年,东北乡旱,饥。知县伍士超捐廉劝输设厂赈粥 。

十九年,旱灾,蠲免地丁钱粮有差,赏给口粮两月。知县伍士超捐廉并谕富户捐助或钱或豆麦杂粮,各从其便,共计捐钱一万八千四百六十余千,杂粮八千零九十余石。城乡随宜设厂,酌定饥口名数 ,以人筹出,先期将各户应领之数揭榜,厂所照榜给票,照票给赈。凡四月而毕。

二十三年,豁免民欠积年钱粮。

道光三年,大水,圩破,蠲免灾区钱粮有差。平粜赏给口粮两月。

附祥异照旧志例,自前明始

明宣德四年,驺虞产于县北石固山 。

成化元年,大饥。

十八年八月,雨雹 ,禾尽落,岁饥。

弘治六年九月至次年正月,大雨雪。

十五年,大饥。

正德七年,大水。

十四年,大水。

嘉靖元年秋七月,大风拔木,鸟雀多死。

二年正月至六月,旱,禾尽槁。七月至九月,大雨,潦。岁大祲,人相食 。

三年春,大疫,死者无算。

六年至十二年,旱、蝗相仍 ,人多饥死。

十七年春,旱。

二十年十二月十八日,雨冰,林木尽折。

二十三年春至秋,不雨,民食草子树皮。

二十四年,饥。

三十三年,饥。

三十四年,夏蝗秋螽 害稼。

三十七年正月,官马生驹两首 。

三十八年,旱。

四十三年,旱。

四十四年,大水。

四十五年秋,旱。

隆庆元年五月,旱。

二年春正月朔 ,暴风。夏,旱。十月,虹见 。

三年,闰。六月六日,雹。秋,潦,暴风,禾稼摇落。

五年,岁大稔,谷有双米者 。

六年,饥。

万历十年十月,大风拔木。

十一年,旱,蝗。

十三年二月,地震。

十五年,旱。

十六年春,谷贵,大疫。

十七年,旱。

十八年,旱。

三十八年,旱,蝗。

四十三年六月,大水。

四十四年夏,旱,飞蝗蔽天。

四十五年夏,大旱。秋,细雨绵绵,荞麦、菉豆尽烂,岁大饥。

四十六年,螽忽自灭,有年 。

天启元年十二月,地震。

崇祯十六年,地屡震,雪后飞灰如墨,李生黄瓜 。

国朝顺治九年,大饥。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时,地震。

十年,自夏五月不雨至于九月,螽蝝并作 。

十一年秋,旱。旧志误,今据《通志》改,详《蠲赈》。

十三年,旱,蝗。

十七年,旱,蝗。

十八年,旱蝗频仍。

十九年,大有年。

二十三年秋,大旱。

二十八年秋,旱。

三十二年,大水。

四十六年秋,大旱。

四十九年四月八日,独山冰雹数十里,二麦俱伤。六七月,飞蝗迭至。

五十三年秋,大旱,多蝗□ 。

五十四年,大有年。案此年所记有误,详《拾遗》。

五十五年,大旱。

雍正元年夏,旱。

五年秋,大熟 。

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夜,地震。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十年,大有年。

十三年六月,大雨,潦,下田灾 。

乾隆三年,旱灾。

四年,麦秀两岐,秋大熟。

六年七月,大霖雨四日,山水暴涨,练寺山蛟发坏民宅 。

二十年夏,地震。

二十一年春,谷贵,大疫。

二十五年,大有年。

三十三年夏,旱。秋,有蜚 ,江淮间讹言射工伤人。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辰时,地震。

三十五年,蝗。

三十六年,旱。

四十年,旱。讹言□□□□ 尾卵生虫。

四十三年,旱。

五十年,大旱。自冬及次春饿殍相望于道 ,继以大疫。

五十一年,麦大稔。六月,大水,圩田灾。

五十三年,有年。

嘉庆三年二月,雷震魁星阁 ,灾。

九年正月,雨雪,雷震。

十六年,旱。

十九年,大旱,饥。

道光元年秋,黑痧疫遍江淮 ,中者多暴死。

三年秋,大水,圩破。

六年,自五月至八月,霖雨,大水,圩破。山田稻大熟。

义田

文庙岁修田 雁塘田即堰塘。共种柒拾石零贰斗,额完正银陆两捌钱二分陆厘,津银照纳。邑士民捐置。康熙年入江宁府育婴堂权收 。旧志:雁塘地方田一分,共租四百余石,向以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求入育婴堂,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道光元年,知县杨炘详请归复充学宫岁修及增建阳书院膏火 。摘录详咨批附。

道光元年,来安县为公叩详复等事,据贡生曹文炳、余滨、赵作凤、职员武锡生申、生员武剑泉、吴春芳等呈称切,宫墙为入道之原,学校乃教化之本。是以朝廷敷教首重兴贤,国家备材必先立学。我仁宗睿皇帝隆师重道,特发帑金以修曲阜圣宫,极诚极敬。来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葺之后,岁久倾圮,栋宇廊庑,垣墙门坊,以及□ 崇圣祠、尊经阁、明伦堂等处,无一可者。父台下车伊□ ,目睹颓坏,心抱不安,虽首先捐廉倡修,并席请阖学诸生 ,劝谕捐输。无如邑小民贫,乐输甚少。现在内外各处修治工程浩大,□ 费不赀,以致三年之久未克竣工。兹查县境有雁塘田一分,向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经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求入育婴堂,奉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等语载在县志,确凿可凭。生想赤子固所当怜,文教更所当重。且此田奉批权做,□ 知于义未合,未便久不归复。生等不揣愚昧,公叩转详将该田仍归来邑,庶文庙大工得以剋期告竣。以后租籽即作岁修之费。稍有余存,为书院膏火之资,裨□ 士均归,乐育阖邑,诸生戴培植之恩于不朽矣等情□ 此。卑职查雍正十三年续修县志内《学田》下载雁塘田地一分,向以为补葺学宫之费,康熙年间,江宁府生员万年长递呈入育婴堂,督宪批权做一龌龊功德后即育婴堂权收至今未复等语。复查江宁普育堂慈幼庄田亩即来安雁塘地方之田。现在每年解麦稻租银壹百贰拾玖两叁钱赴江宁府给堂领办。惟此田既向为补葺学宫之费,育婴堂系属权收,今卑县文庙自康熙四十二年重修之后,岁久倾圮。卑职到任之后,捐廉倡修,并谕诸生助捐。无如邑小民贫,乐输甚少,彻底修治工程浩大,以致三年之久未克竣工。自应俯如所请,将该田仍还来安,俾文庙得以告竣。后获租籽存为随时修理,以垂永久。稍有余存,即作书院膏火之资。理合据情转详即□ 宪台鉴核,批示归复,实为公便。详蒙阁督部堂孙批仰江宁布政司会同安徽布政司确切查明妥议详夺。复经知县杨申详藩宪会同议详,奉批仰滁州再行确切覆核妥议详司以凭核办。旋经本州牧敦申详安徽,安藩司觉罗德移咨江藩司,蒙江藩司祥会详为公叩等事云云,伏 查江宁普育四堂经费前因有不敷借垫等事,业经前司详准于茅二充公银内提拨银七千两,发典生息,以充经费在案。所有前项田租每年仅解银壹百贰拾余两,为数无多,议详归还来安学宫经费。而省城普育堂尚不致虞匮乏,毋须再行筹议捐助相应。将送到志书,会衔具详,伏候宪台鉴核批示,只遵阁督部堂孙批,如详移会饬遵缴志书存。水口集抵债市房原价壹百千整。计瓦房二进七间,召客投赁,每年房租七千贰百文。嘉庆二十四年潘振华捐。

学田 蒲鞋李卫种叁石 。张家桥民种叁石陆斗。梁家营民种贰石伍斗。草坝郑卫种陆斗。又民种六升。三城圩民种捌石。越塘民种叁石。嘉山集卫种叁斗。以上各学田俱系来邑士绅陆续捐置。道光七年牒学行查据覆到移文开列种石数目如右。

附旧学田《周志》云:来安旧无学田,嘉靖十九年知县马玑以间隙山塘田贰百叁拾捌亩肆分、山地壹千壹百叁拾壹亩玖分陆厘,共租银拾伍两壹分陆厘入为学中公费。时教谕王子聪、训导吴育嘉义不自私,申作生员周贫之资 。后因查盘劳费,嘉靖三十年呈送本县,征收贮库支给。又续入王世杰原占吴喜绝户田玖拾玖亩伍分 ,征银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陆毫,申解学宪给发诸生。其田俱丈在官田内 。

案右二项田地俱前明置,未注坐落何地。今查自乾隆年起册档中无此项 ,疑《伍志》系照《周志》载入,实已废为民田,听其买卖,只其租随田出,解额今仍系岁征银拾陆两玖钱肆分捌厘零,案年申解。

建阳书院田 小南门外胡家营田陆拾柒亩伍分陆厘。共田玖拾壹丘,额完民粮正银贰两柒钱壹分壹厘 。顺治间知县汤九围捐置。南乡龙王庙地方田贰拾贰亩柒分贰厘。额完民粮正银叁两肆钱陆分柒厘。乾隆十五年邑人公置 。黄家岗界牌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伍钱伍分叁厘。乾隆十六年贡生任瑞捐 。南乡胡家营田种陆石。额完民粮正银贰两叁分伍厘。乾隆二十四年公置。河沙叶田种拾石。额完卫粮正银陆两柒钱壹分壹厘。乾隆四十七年公置。西乡张八岭田种伍石。额完民粮正银玖钱捌分伍厘。置年未详。牛萧李当产卫种贰拾肆石。额完卫粮正银拾贰两叁钱肆分捌厘。道光七年孝廉方正生员马锦云捐 ,原当价壹千贰百伍拾千文。

附嘉庆四年蒋金科捐田种壹石捌斗,后于二十四年缴钱陆拾千将原田赎回。其钱现发典生息,添资膏火。又嘉庆十八年庠生陈钺、王杓呈请归并江青义学当产钱壹百贰拾千文 。

古城义学田 湾塘田种拾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叁两捌钱壹分捌厘。嘉庆十八年昆山职员顾朝杰捐。曾于道光三年暂并入城内建阳书院。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仍旧拨归古城义学。盱邑夹山陈家营当产田种贰拾肆石。额完盱邑卫粮正银壹两壹钱,津银照纳 。道光七年,古城士商二十人公捐当置,所有乐输各姓名照簿勒石 。

贡租田乾隆二十四年贡生张元楷禀拨建阳书院买置王姓田种叁石伍斗,以作首斋考贡之费 。嗣因田地荒疲,于乾隆五十九年在学公议,令原业主缴价柒拾千领回原田,其钱存公,生息给付首斋。

录遗卷费田 小西门外八里庙田种伍石。额完卫粮正银贰两陆钱。嘉庆九年监生徐庭芳捐置 。岁租收贮,乡试年尽数分给录遗各生。

武庙田与城隍庙文昌祠公同执业 。 大圣庙地方共田种柒石伍斗。额完民粮正银贰两伍钱壹分壹厘。康熙年住持置。南乡二里桥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玖钱柒分玖厘。雍正年住持置。五面塘田种拾贰石。额完卫粮正银肆两壹分捌厘。雍正年赵子章子锦捐,当价壹百千文。住持添价陆拾千文买置。又文昌祠当产田价钱壹百贰拾千文。道光四年刘沅周捐。

城隍东岳降福三庙田 南门外三科柳田种叁石零。额完民粮正银壹两壹钱贰分叁厘。雍正六年公置。旧志:大亩七亩。

同善堂田 东门外竹园王田种贰拾石。额完民粮正银陆两玖钱壹分肆厘。又竹园王田种伍斗。额完民粮正银柒钱陆分。大西门外烟墩田伍拾肆丘 。外旱地叁块改作义冢,额完民粮正银壹两陆钱陆分捌厘。以上俱嘉庆九年公置。又竹园王田种肆石。计田拾陆丘。额完卫粮陆钱玖分玖厘,民粮叁钱伍分玖厘。道光八年置。

闱场公租田 田租专备南场文武两闱轮派来邑号军兵承雇充之费。永远免派卫粮业户。 大西门外头墩民种拾柒石。额完正银肆两柒钱叁分捌厘,又叁钱伍分。嘉庆二十四年刘沅周捐为文庙岁修田,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因堰塘岁修田经费有余,改拨刘田为闱场,出租永备雇充号军之费。北门外张家冈民、卫种共拾壹石肆斗。额完民册正银叁两玖钱玖分陆厘又贰钱伍分,卫册正银伍钱零玖厘。道光七年王兰香捐,永备闱场雇充号军之费。

恤孤院田 双墩下蔡家冲田种肆石。额完卫粮正银壹两肆钱柒分玖厘。吉祥庵拨。金刚寺田种捌石。额完民粮正银肆两。吉祥寺拨。官塘许田种陆石。额完民粮正银玖钱肆分。观音庵拨。吉家营西田种伍石。额完民粮正银壹两捌钱肆分陆厘。清净庵拨。南茶庵南田种伍石伍斗。额完卫粮正银叁两陆钱陆分壹厘。弥陀寺拨。仰山坝山高田种肆石。额完卫粮正银贰两捌钱捌分。常庆庵拨。白云寺田种伍石。额完卫粮正银壹两叁钱捌分陆厘。白云寺拨。以上俱乾隆三十四年知县韩梦周谕各寺僧拨置。仓巷房屋壹所。计二进一厢瓦草房十三间。嘉庆二十年公置,价银贰百伍拾两整。每年房租叁拾千,除修理钱陆千外,所有贰拾肆千归院给散。

狱田 南乡乌衣冯家巷田七亩半。雍正十一年谈士龙捐。

水口同善堂田 金刚寺地方共田种拾石伍斗。乾隆二十九年公置肆石,三十年王曙东捐贰石,三十一年公置肆石伍斗。又田玖丘。乾隆三十年陈宏远捐。以上额完卫粮正银陆两捌分叁厘。榆树张田种肆石。额完民粮正银贰两。嘉庆十四年公置。山叶庄田种拾石。额完民粮正银叁两伍钱叁分贰厘。嘉庆二十一年公置。

附各款条规道光八年知县刘廷槐酌定

堰塘公租条规

一、此田仍旧定十二人分作四班,与《闱场公租》、《建阳书院公租》、《同善堂公租》递年轮管,以杜久□ 生弊。其塘坝水路及田亩弓丈丘段数目,勘载印册,存董事一本,务须交代明白,不可遗失。

一、此田中北二圩庄房旧由佃户自修自住,每年不分草租。如添建仓屋,即在田租变价内动用登簿。

一、此田修筑坝埂,向系本庄及外姓用水之户公派公修,嗣后仍照旧制。

一、此田种籽向系佃户自备,道光二年值董麦季登埂踩租,确实估数,照四六分收。原议四班董事轮管一周,会核四年之内租谷若干,公议麦租应包若干,秋租应包若干,交庄头协同各佃包纳。今已过期,只七年分租数较多,应由七年值董再确估一年,妥议包租。

一、此田租谷,董事酌量时价公同变卖,所凭可行,每石价若干,俱注明登簿。其租斗上旧有官画花押,责成佃户包发。

一、雇看守学宫人役一名,工食及春秋祭杂费并每年小修,旧系在于两岁修项下支用,现议在此田租内动支。遇有别项紧要工程须拨用者,由官与各董妥议支用,仍务留有余以备荒歉。

一、司房年规笔费旧给银捌两,本县经书每年笔费旧给钱肆千,俱以冬月底给发,不得先期预支。

一、此田变卖租谷之后,照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例,每年正月中旬值董会同众董算明登簿,送署查核,过朱后递交次转董事接管,仍须细加查核。如有舛错浮冒,即向上手查明更正。且银钱俱系现存,倘以手票期票作抵,接管者含混徇隐,查出一体摊赔。

一、此田租项下旧规每年提钱贰百千文,交书院董事添作生童膏火,现议从道光八年为始,每年提归书院钱壹百千文。遇有不敷,再酌拨给。

一、儒学两署每年各支岁修钱贰拾千文。

一、逢乡试之年,录遗卷金照学宪点名册每名给纹银伍钱,定于七月二十八日散给;其正案及录遗取送入场者,以卷票为凭,每名给纹银贰两,定于八月初三日散给;贡监录科事同一体。由值董先期赴省,写贴报条,注明所定日期、于某处散给,事竣统计名数若干、动支公项银两若干,照数登簿,不得乘便托人代发,致有疏失。

一、举人会试、拔贡京考,路费每名给纹银贰拾两,于动身前三日支取,以咨文为凭。值经费宽裕之时,每会试举人一名再酌给银拾两,以鼓上进。

一、考贡盘费给银拾两,如遇恩岁并出,二人均分其给银,总以州县现发考贡文书为凭,不得预支。每乡试有中副榜者,亦给奖励银拾两。

一、此田租谷变卖银两,除支用开除外,实在余银若干,酌量次年接手值董需银若干,存交支用余银至壹百两以上,即由官将整数发存典铺,以零数贮库,毋得外存,以杜挪移借贷等弊。如值董再有需用银两,公同开明事由,银数上盖图章禀请给发,登记库簿。其存典银两积至千两以上,众董公议,就近添置田产,不得徇情将粮重簿产专主买受,致坏善举。

一、此田系民间捐置,并非入官之产,如衙门有别项公事,概不许拨借此项田租。

闱场公租规条

一、每文闱需雇役,并兵承盘费上房各费等项,共需曹纹银壹百柒拾伍两。每武闱需银壹百壹拾叁两。按照文武轮派年分兵承,届期邀同值年董事禀官请发,不得额外多支。

一、闱场除逢加科,例系三年一届积算田租,有赢无绌,即偶逢加科,间遇歉岁,皆不致掣肘。每年所得租息,变价银钱,当年凭行变卖,不得存至次年待价。所卖价值、行名一面载入账簿,一面请官贮库。如遇接卸亦即谕董,眼同移交,以备届期应用,不致误公。

一、每年麦秋谷价,务须现银交库,禀官验收给照,不得图便虚揭银票钱票,致滋弊窦。

一、此项田租专为闱场而设,除钱粮官赔解费照额完纳外,别项公事一概不许通挪。

书院公租规条

一、建阳书院创建之资,以及各处田产均系士民捐助,其院长亦须士绅公延。恭查道光二年钦奉上谕,以书院与学校相辅而行,务须延请品学兼优绅士往院训课。其向不到馆,支取干俸之弊永行禁止。各属教职亦不得兼充,以专责任等因,当永远遵行。

一、掌教修金议定每年制钱捌拾千文,按四季分送。其薪水钱每月伍千文,自二月初旬起,至十一月底止,按月致送。如掌教不住院,即无庸致送,以归核实。贽敬节敬,及去来夫马盘费,酌量送给。

一、生童膏火给予官课录取之人。上月官课,次月散给。每年自二月起至十一月止,按月以钱拾伍千为度。随所录生童正次之多寡,分别给之。不以岁首一课定一岁之优劣,使学者日进不息,以广造就。

一、课期每年自二月初旬开馆起,至十一月下旬散馆止。一月三课,官课一,掌教课二。每逢课日,每人给予面食,务须扃门,令士子在院作文,不得擅自归家及于次日交卷,致有抄袭代倩之弊。

一、书院旧租不敷经费,始自道光三年,每年提拨堰塘田租变价钱贰百千文,今因田租稍增,自八年为始,每年改提堰塘田租壹百千文,遇有不敷之时,再行分拨。

一、逢科之年,宾兴于七月中旬,届期,每录科者一名,给银五钱。

一、掌教住院动用家伙及考课桌凳,已陆续添置,须另立一簿,随时登记,年终交代新董点收。如有任意借出,以致短缺,着落经手值董赔还。

一、完纳钱粮,变卖租谷,董事分班轮管,一切事例与堰塘公租同。

一、每岁延请掌教,皆由邑绅公同择请,禀官送关,倘有上司荐书,邑绅公同具呈,禀官辞覆。

同善堂公租只有本堂出入帐簿,别无规条。

古城义学规条

一、该义学粮银除赴盱完纳外,应完县境三都册名正耗粮银。银估成色,钱照时价,解费官赔,以裕经费。

一、该义学董事应由续出捐项之各士商公议二人值年,经理田租经费等项,随时登簿备查。次年另议二人接管,以均劳逸。

一、该义学延请学师轮往主教,兼于朔望督同乡正宣讲圣谕。其关书于年前订送,每年束修钱捌拾千文,其每月薪水钱伍千文,按照住院月分送给,以昭核实。宣讲圣谕之乡正,已饬在院训蒙,通于文理者,充当值年董事。遇有应行更换之处,务须选择妥人以资讲宣。

一、学师往回及在院公出,须用轿夫四名,挑夫二名。前据董事议于该处园户内派六人支应,准免别项差徭。

来安县志卷五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水利志

塘沛 圩坝圩田图说 朱家山开河记附

塘沛



李光塘 梁谷塘 岳塘 黄荣塘 徐塘 赵巩塘 刘塘 蒋塘 谢怿回塘 进塘 马沟塘 孙兴塘 苟著作塘 柘塘 王青塘 砂塘 葛子尧塘 牛角塘 良吉塘 老月塘 岑湖塘 新塘 三驾塘 孟昭塘 鸿鹤塘 东角塘 张晆塘 徐兴塘 到浇塘 曹安塘 韩青塘 寻思文塘 董元塘 司马塘 南渗塘 南影月塘 下盈塘 小新塘 固南塘 孙思水塘 旱塘 孙或塘 珠班塘 莲荷塘 西塘 孟淮塘 高塘 普润塘 吴祥塘 吴沛塘 白虎塘 黄连塘 高塘 胡筑塘 大兴塘 上冲塘 月塘 王奎塘 杨塘 樊城之塘 艾塘 彭塘 沙塘 横风塘 花塘 宋塘 童塘 宋德塘 潘升塘 管塘 关塘 徐海广沛 驱沛 熏芳沛 包谦沛 赵文等沛 张沛 平诸沛 驿路沛 黄城上沛 和沛 十资沛 秋沛下口 普润管沛 仇沛 徐源等沛 赤马溪沛 顾子澄沛 流沛 莲荷沛 古沛 王家堰沛 王沛 彭沛 破沛 王家沛 秋沛 张沔沛 园沛

元佑七年,郡守 沈希颜以清流、全椒地濒下,时可以溉;来安崎岖山土,簿瘠多燥,乃陂地五十八所 ,凡用民力贰万伍千陆百夫,溉田贰百贰拾余顷。其后元《符图经》载通邑塘沛壹百玖拾伍所,今并湮废,莫知其处。



雍家塘 陈塘 王家堰塘 雍塘 大石谷塘 泰山塘 张胜塘 葛家冲塘 月塘旧志载有本州牧余国木普 禁垦月塘 ,详文康熙十三年案也。至雍正十年,知县伍斯瑸详请丈实,令近塘居民分报开垦,升科在案 。即今劝垦圩。 官塘 塔儿塘 戴家塘 杨家塘 露珠塘水口集东,旧志原系民地,后为屯田所有。 石塘灌田二十五顷五十亩,民户管放,军户管闭 ,每户照丘簿帮工修筑 ,每年塘租民户轮流经管,旧有塘面田种四担,正银肆钱有零,因水淹无收,摊入五都民户完纳。 戴家湖塘 五湖塘

国朝凡仍明旧者不载

苏塘 仰山塘今废。

圩坝



樊家圩 绍熙圩 城子圩 弥陀寺圩 孟家圩 殿子圩今作甸子。 丁家圩 张官人圩



大雅圩 三教圩 董清圩 玉清圩 姜清圩姜清作江。 顾胜圩 郑和圩 塘南圩 广大圩旧废,后县民王来告修。 匾圩 雍家圩 黄坝圩 范家圩 三城圩 南湖圩 古塘 五塘五塘疑作五圩。 湖母十一圩 月塘圩 湖塘圩 城塘圩 池家坝 赤马八坝 骆家坝 天涧坝 古坝

旧志诸圩坝,除三教、郑和、雍家三圩外,俱嘉靖四十五年知县刘正亨请发仓稻壹千贰百担助工修筑,用夫贰十余万,筑埂贰万叁千贰百陆拾丈捌尺,存卷在案。

龙尾坝即龙尾桥水,成化五年,知县赵礼筑堤障水以资灌溉;嘉靖四十五年,知县刘正亨修。

六户坝在兰沛桥下。万历三十二年,本州牧陈允升奉仓屯院行令军民六户合筑潴水 ,故名。

右二坝,旧志列塘沛后,今移载于此。又龙尾坝两见,俱嘉靖四十五年知县刘正亨修,查县境并无两龙尾坝,应系重出,故删其一。

国朝

北广大圩 东广大圩 西广大圩 湖母圩 三城圩 固镇圩即顾胜圩。 范家圩 劝垦圩即月塘。 塘南圩 匾圩 黄清圩 天涧圩旧志作天涧坝。 大雅圩 董清圩 江清圩 甸子圩 瓜圩 陈赵圩 罗沈圩 河西圩

案旧志载:雍正年新垦私甸子圩、甸子圩、汪家圩、北圩、瓜圩、陈赵圩、金家圩,凡七处。今查历年报册,只有甸子圩、瓜圩、陈赵圩,并无私甸子、汪家、金家、北圩名目。又旧志大雅圩后有雍家圩,今亦不见报册。至罗沈、河西二圩载今报册,又为旧志所无,自应以现行报册为据。又查诸圩田种石目,与旧志多有未符,缘历年屡被水灾割并荒垦,今昔攸殊 。自兹以后,安知圩种不又有增减乎?故略而不书,以归简易。

康熙三十二年秋,大水,诸圩皆破,知县刘之昂督圩民修筑如旧。

雍正九年秋,大水,圩破;十二年六月,大水,圩破,俱知县伍斯瑸督令修补。以上旧志。乾隆六年,五十一年,道光三年、六年,俱大水,破圩,修复如旧。

《伍志》曰:诸圩屡决者,由水口集东南其地卑洼为山冈霖潦所注 ,坝埂虽高,而束之愈怒,遂决而破之,以快其奔趋,其势固然。所以议水利者咸谓当从张家堡开河,由塔营朱家山嘴达浦口以出江也。现今议有成规,将历来条议、申文附载于后。

明县民王来开河议建言 地方大害,聋瞽王来,年八十二岁,系来安水溺圩民。伏为乞开敕挖,将通旧河,除水患,利军民,永全国课事 。伏读诏书内一款:凡天下军民利病,许诸人直言无隐。除钦遵外,窃照圩田多在江北,上通庐、滁,下至六合,相连七十二圩。地方别无出产,军民衣食粮差,惟取办于力田。一遇水涨,绕从瓜埠一河而出。再加骤雨连旬,平地水高一二丈许,散漫横流,埂岸河圩总是汪洋一派,淹没军民税粮种谷不啻数十万石 ,以致流离失所,或半死波涛,或举家漂没,疾苦万状,不能尽陈。尝闻父老传言,河南兵部王尚书邦端,先任本州知州时,每遇水潦频仍、军民逃窜、田地抛荒、钱粮拖欠,始议上开金城港,筑拦河高土坝,邀阻合肥县屯黄山之水 ,由浊河、乌江而泄。又议中开孟泽河,亦筑拦河高土厚坝,邀阻全椒县屯天策诸山涨,悉由乌江而泄。盖欲泄邀上面合肥、全椒二县之水,以防下及滁州、来安、江浦、应天各卫低洼军屯为害。曾经具奏,续因升任,未蒙举行。近蒙屯院明示,奉敕开挖金城港,无非欲泄军屯水患,以全税粮也。卷查嘉靖元年开河奏议为兴修水利事先抄蒙钦差巡抚应天都御史李、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曹龚,亲诣江北孟泽河、金城港、黑水河逐一踏勘 。其金城港所开河道,山冈高厚,开挖不前,合用工力繁费,准停罢。及查孟泽河,与金城港相同。勘得浦口黑水河切近水聚诸圩,递年为害,殃民之所。北至滁河,南至大江,其长二十里。旧有河影中,止土冈四里。开挖泄水,则合肥、全椒各处山河至此不得停留,径下大江。军民可安,钱粮不致拖欠。且开挖之费又比金城港、孟泽河易于为力。勘得无碍,拟合举行,岂期岁久。至嘉靖二十年间,又蒙巡抚应天都御史夏、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杨敕,始开挖黑水河,审诸圩户,众口同称此河一开,山涨易泄,江水可通,沿河田地永无旱潦之灾,实我军民万世无穷之利,甘受暑寒,乐趋供役。遂将北自滁河、南至大江两头一十七里有奇挑挖成河,遗下中间二里有零不能通水,弊因委官狥私惜用 ,挑挖官塘低处误凿石岭,所以劳民伤财,竟无成功。殊不知此河得通,上则国家赋税所关,下而军民生命所系。大约河工先已用过十分八九,今若中道而止,则前功尽弃。是先年虚费府库银两,徒劳军民工力。复陷低圩迭遭水患,房舍半已漂零,田地尽行荒芜。网螺虾而度命,卖儿女以完官。因逃外境,致欠钱粮,上每劳于催科,下屡罪于逋负 。日逐仰望开河,年久不蒙挑挖。隆庆二年,来与军生陈仕 、民生樊演建言,并合圩军民孙仲震连名公吁 ,蒙前钦差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准,批仰来安县刘知县会同池州府守御俱细勘议,估计明确报夺。各官遵依,丈勘回报。续蒙本院批仰浦口守御官查照单开事理,并督各官着实奉行,有无掣肘处,作速具由续报,以凭裁夺。此本院付托至意,毋庸怠玩塞责可也,工完回报。当有署浦口守御府事都指挥孙同委官指挥李祁,买办猪羊祭仪,即于二月二十一日,县遵依带领工匠人等,同至开河处所地名官塘,祭告兴工。续因告开官塘河路,有损军民孙镇、王相等田地,自将价买张涵、彭聪并佃王通等田地,已经连粮具呈退状在院,补偿诸人所捐田地。不意本院升任四川。后有钦差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张到任,问及开河,来具书册并状上陈。当蒙钧语分付“此是好事”,面许秋间开挖。侯至十月农隙告开,本院不肯举行,来随两具通状。彼古人,一夫不被其泽,尚以为忧,矧令亿万灾疲嗷嗷待毙 。况古有握发吐哺以求言,坐以待旦而行事。恳言告催,趁时开河,早除水患,以安军民。前赴南京通政使司海处,告送南京都察院转行屯田道比 。来惟知急于开河,词欠宛转,岂期取罪于上,致蒙本院牌行来安县给发官银三十两,批差民壮彭义,张伯押来前去黑水河地方雇募工匠,于官塘上下打井,四处试探河路下面有无石骨。来恐虚费钱粮,又将已田一庄典与金姓,得银五十两以为打井之费,原给官银照数还官讫。时遭天雨,倍出工食雇人。跟同井匠张良茂等遵依打井,四处各深四丈五尺不等,河底未见石骨,止是沙泥,泉水上涌而止。适蒙本院回自六合道经河所,亲临丈勘,各井深浅相同。随又分付要来再领官银二百两,自雇人夫替挖样河四十丈。比来面禀年老眼瞎,况有前院开河委官指挥李绍等何不委用。痛责监禁,来具戴罪投监,通状告借官银三十两给助屯工食,将来监侯选委官廉能照来状内开挖官塘河路,至期挑挖不通,止除继母刘氏、婶母罗氏二命,自来与长男廪膳生员王之荩以下男女二十三口全家枭首于大中桥上 ,以示妄言不忠之罪,仍将原籍江西太和县祖业并今住来安县二处家产卖偿虚费官银。庶使河道得通,水患可免,逃流渐复,国税永全,则来之草莽愚衷亦得寸进等情。令男抱赴南京通政使司海处,告送南京都察院府赐施行。以慰万亿军民引领之望。随蒙都察院批仰张御史查行,复蒙巡抚应天都御史海牌行江浦县仰知县王之纲作速踏看,查议报缴。不知该县作何具申,接管钦差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傅致蒙批仰江浦县,将来严拿监禁,俟按临解究,拘来监。至本院按临江浦,未蒙亲诣河所,止凭该县禀说。要来供称先蒙敕开黑水河,石碍难通,比来只得遵将朱家山原开石岭河路供称委难开凿,实费钱粮浩大,军民不愿等情取供具招回报贮库。来将田换官塘河路隐下,未敢供出节因。委官畏事辞劳,百计阻挠。又且锐意开河巡抚应天都御史海、前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二位升任,河遂停止,坑陷军民几至涂炭。伏望宪台垂悯久溺生灵,府赐渡江亲临踏勘,敕开金城、黑水二河,较度地势难易 ,择其工力稍省之处开挖,经始待农隙举行。府容暂借屯军,操期开河,有益于彼,劳而不怨,权移贴操工食钱粮,无扰于官,惠而不费。与其在营递年如常操演,孰若开河目前就见实功。兴利除害,莫大于此。伏乞广推恻隐之心,急解倒悬之苦。借一月屯粮之力,而军民千百载全生;开三里将通之河,而周围数百里受惠。河若早开一日,则生灵早沾一日之恩。早通一月,军民早免一月之害,俾涨满之洪水易泄汪洋,则浩荡之深恩永同河汉。伟绩创建于一时,恩泽流芳于万载。庶皇上久稽开河敕旨,得以底于有成,而爷台悯念疲黎盛心,亦可垂于不朽矣。来今衰老,死期难保朝夕,恭逢我皇上登极之初,正系元元更生之日 。失今隐忍不言,下情终难上达。故不避斧钺之诛,因冒死垂成之议,倘得曲全万姓之生灵,岂敢惜一命之贱,粉身碎骨,九泉瞑目。谨披肝胆,不胜待罪之至,有此蓦越,昧死上陈 。

王之荩《开河禀工台帖》 直隶滁州来安县原任湖广德安府儒学教授王之荩禀,为从来未有水患,恳恩勘浚三里将通淤河 ,以拯亿万生灵,以成万世永赖。事切滁、全、庐州、江浦等处,山涨之水周围四五百里,散漫湾环,独从张家堡由瓜埠口一河而出。是以七十二圩堤岸不能抵涨,军民田禾连遭淹没,荒旱相仍。嘉靖初间部院奏议开挖张家堡河路,出浦口二十里直通大江,可以泄水,可以救旱,两头十七里已开挖成河,中有朱家山冈一段,即滁人所云孟泽嘴也。今年七月二十一日蒙州差取荩故父王来开河奏议,始知部堂过滁。荩随疾趋浦口查询来历。传闻当年石匠曾用黄豆草火误烧石岭,凿挖不前,遂而停止,致使各圩复受百年水旱之害。故父王来于嘉靖年间亲蹉朱家岗石岭所挖之河,路绕远而功繁难,不敢必其成河,遂将已田一庄卖于浦口金希梁,受价五十两,告在近浦官塘处所打井四眼,各深四丈五尺,只是黑水上涌,并无石骨。所给官银三十两照数还官讫。其地低陷,其路径直而近江,中间不足三里,工费更顺而易举。若有此河,即今大旱可引江潮灌田,以纾旱魃之灾 。即遇水涨,可泄以达于江,得免淹没之患。故父王来复于万历元年条陈开河奏议,艰苦备尝。后因两次委用不得其人,中间冒费钱粮 、阴谋计阻、复遇本地业主将已挖之河滩占做田,遂致淤塞久停,敕旨未完。讵意今年六月陡值二百年来所未闻之水患 ,圩埂尽数冲破。有连人连屋而推去者,有屋尽去而存数人者,有母子四五人同卧而连床推去者,有父子兄弟因救牛救箱笼而推去者。若近水人家,则不可以数计矣。所传流尸之状,不可以耳闻。想古洪水之害亦不过此也。国家亿万税粮,军民亿万生灵,统系此河之开,正司马公所谓积德于冥冥者也。天下为官者,只做得此一事,就可了一生之事业矣,私人不肯为,庸人不能为,懦人不敢为,惟部台大人所可为、所易为者也。岂肯以地平天成之骏烈,退让他人为之耶?伏乞亲临官塘,蹉勘河路,果可苏活生灵,果为万世永赖。查照开单事理,委托才力官员议处决浚,不逾月而河可成。远绍神禹旧服 ,大抒特举宏猷 ,沛泽于民,恩垂不朽。激切上禀。

江南滁州来安县伍,为因地以求水泉之利,乘时而讲疏筑之功,以保田畴,以除积患。事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奉总督部院高牌开照得田苗固赖雨泽滋濡,更资泉源灌溉。至于民间紧要堤堰,为一方保障,苟蓄泄得宜,捍御有备,实有裨田畴,为民永利。乃民间或众力难齐,因循不举,地方官亦畏难漠视,不为讲求,以致泉源无蓄。虽有水可导,不受涓滴之润。堤堰不固,一遇水发,即有冲决之虞。至于上江之灵、虹、盱、泗一带,下江之邳、睢、沛、赣一带,地多平衍,水多漫溢,疏导之法亦地方急务。虽地方之形势各有不同,而本部院所知亦未详尽,其何以便除水之患,而获水之利,该州县身任地方必知其确。合行通饬咨询。为此仰县官吏照牌内事理,文到即将该县境内总绘一图,何处为水发源,何处为水归会,泉源几处,溪河几条,是否可资灌溉、应加修导。何处洼下,何处高阜,何处民近河滨,易于冲激,何处田属低洼,易于浸淹。度其形势,相其险要,何处因高应建圩坝,何处因下应为开疏,何处宜凿而分流,以泄其势;何处宜扩而开阔,以缓其冲。各抒所见,一一核明,详覆以凭酌夺。倘该县于境内山川情形尚未谙悉,即日减从亲勘,博采舆论。并与邻近接壤通流之区,彼此应行筹度者,亦当速为约会面商,勿致歧误。该县躬膺民社,责任匪轻,凛遵来檄,务须筹画精详,勿迁就依违,勿畏劳退阻,勿以费无所出而作难,勿以工难速就而观望,得除小民永远之患。本部院察其勤民,自当予以奖励。倘视为具文 ,摭拾浮词,蒙混率覆,或迟缓延搁,玩不速详,定行查参,并提经胥不贷。等因到县奉此,该卑职查得卑县乃山陬小邑,四境俱系平塌土山。其形势则西北高而东南稍下,至极北之古城集与盱眙接壤地方,山势稍高有石,然亦非崇山峻岭。是以境内并无巨津大川。至于土山则高下相间,两山之中必有小溪一道以通流水。合邑不下十余道,而下流则总归于滁河,每一小溪两边有田之户各筑与田相等私坝,上溢下流,逐段蓄水,以资灌溉。雨大虽登时盈涨,而雨歇则顷刻旋消。既鲜泛滥之虞 ,亦无冲激之患。至于高阜田地,不近溪河者,惟赖塘坝。卑职每于春初农隙水涸之时,劝谕民间用工挑挖,务使塘深坝固,蓄水有余,以待旱时灌溉禾苗。此通邑水利情况,无事过费人力,大加疏筑者也。惟水口集东南一带尽属圩田,约有县属十分之二。东与江浦之张家堡连界,西与滁州之乌衣镇接壤,袤长四十余里,南滨大河,为卑县低洼之乡。每遇山水暴发,河流易涨难消,圩田易致淹没。盖因此河为滁全来三州县各山众流所会归,而去路必从张家堡由六合至瓜埠口始能出江。陆路不及百里,而水道则有一百八十余里,其间曲折迂回,水既不能直泻,兼有瓜埠口江潮内灌之阻,无怪乎河水之易涨而难消也。此不独卑县圩田为患,而滁全江浦凡属圩田无不均受其害。是以从前江浦百姓相约滁来居民公同会议,自张家堡由江六交界之塔塘营经朱家嘴直达浦口之宣化桥,计途二十里,另开新河导河水以入大江,则路近而河直捷,涨水易泄,各邑圩田均免浸潦。业经递有公呈,起工开浚自张家堡至塔塘营十里。原经开通自朱家嘴至江口宣化桥,亦已浚有河身。惟塔塘营至朱家嘴,不过三里,地势高阜,兼隶六邑,乃六邑市侩奸徒虑新河通达,分减彼处马头生意 ,创倡谬论,邀结党援,敛钱搆讼。并力阻挠,遂致万民有益之举一篑,未成之功,竟至中止。现有江邑案卷可稽。至今四属患水,圩民无不抱憾。卑职到任之后,廉得舆情 ,曾于雍正九年绘图通禀各宪,去年本州杨牧又具通详。然下属牧令之心纵属谆恳,而力有所不逮。今蒙宪台念切民依 ,咨询泉源,倘邀控制两江威力独断饬行,不为异议所阻,水患得除,圩田永保,则万民焚顶于生生世世,宪德直与江流俱永矣。合并绘图除详督宪外,理合补详宪台核转,为此备由另册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右申江南江宁安徽宁池太庐凤六泗颖亳滁和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一级李批,朱家嘴河道已奉督宪檄行转移驿盐道勘议矣,仰侯勘覆,至日核详檄图存。雍正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批,署理江南通省驿传盐法道张,为因地以求水泉等事,蒙宪台委勘河道。卑职随于八月二十二日会同江宁府知府郭朝瑞,并带同原任临淮县知县段允持,率同地方前往六合县之张家堡起至江浦县之宣化桥止,细加查勘,共计二十里。内有朱家山嘴,因旧开前后河道,前河在朱家山嘴之西面,已经成河,积有浅水,向因讹传山嘴之南有石而止。后河在朱家山嘴之东面,从前亦已开有河形,将近陈家桥而塞。职道等于前后河两处周围详勘,相度形势。后河宜于陈家桥开一高墩约十余丈,可以折流而下,若前河之地势比后河已低,且自塔塘营而南已经开有四五里,惟朱家山嘴不知从前何以未经试验,俱称内有石底,相沿不开。职道等奉委查勘,不敢草率从事,因制铁条数根,雇人遍处打签试探,不特后河无石,即前河所谓朱家山嘴有石之处前后左右并非石底。职道等因思开后河之工费较难,不如开前河之易为力也。但自张家堡至塔塘营桥十里,虽有涓涓之流,未能深畅。自塔塘营至陈家桥迤南有水,约五里。自陈家桥迤南至朱家山嘴无水,约三里,河底高有数尺。过此至宣化桥约二里,有水而浅窄,俱须疏浚深阔,更须于宣化桥、张家堡附近各建一小闸,水发之时开闸,以分滁,全,来,浦会聚之水,直由宣化桥而达江。水落之时闭闸,以使滁、全、来、浦会聚之水仍由六合而达江,则蓄泄随时,既可使有粮之州县得以济运而无碍,而滁全来浦四州县数万顷之田禾从此永无淹没之患,是瘠土尽成沃壤,咸获丰取之利于无穷矣。至云此河一开,有害于六合之说,不过市侩争利私心,甚为谬妄。盖此河之去六合远有八十余里,而河之东岸又皆一带高岗,天然障蔽,决无漫溢于六合之理,且职道等访闻六邑百姓,亦甚利开河以分上流之暴涨,是非独无害而且有利者也。若夫疏浚开挖建闸之费,目今虽未估计,谅非浩烦。其动用何项兴工并委员估计之处,职道等未敢擅便,谨将勘过情形绘图呈电,统候宪台核夺施行。雍正十一年,江南江宁安徽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李为再特委确查事,奉总督部院高宪行内开据该司会同太通道呈请会勘朱家山河道,既据该司道逐节逐寸亲身丈勘测量,中脊开深一丈即可使泛涨之水畅流入江,不惟滁、全、来、浦四州县田亩免致淹没,即六合圩田亦有裨益。且河高江下,潮水断无倒灌之理,民居甚远,岸高水顺,毫无妨碍。现在既不须拆毁,将来亦无虑冲决。其前疑有石之外,又查无庸开挖,则向来纷纷浮议,显系六邑奸徒营私阻挠,全不足凭。此河应如所详,急宜开浚,所有委员确估督浚及拨动款项之处,合就专檄,饬遵该司即将本部堂原发银二百两饬委江宁府管粮同知张华年协同原任临淮令段允持具领,即行作速前往开挖,定于十一月十二月内完工,并将河道土方工料报查。其建闸二座各费,责令该丞等星速确估具报,其动用银两,该司移明苏藩司于上下两江司库厘费项下均匀拨给 ,该司仍同驿盐道就近督办稽查。凡开浚远近深浅丈尺,悉照该司道所议,不得草率怠缓,亦不得浮冒靡费,取该丞令册结,该司道复核加结报查。一面将原详事理及兴工日期通报查考,并饬知滁、全、来等五州县。至江浦童生张峒愿捐田三十五亩零,义殊可嘉,应先给匾奖励,仍估价给赏。再查贿棍一节,该司道既访有浮议,务再严加密察,一经得实,即拿解辕以凭彻底根究,毋任漏网等,因到司奉此除移。各司道遵照并行江宁府管粮同知、原任临淮令段允持领银开挖估报外,合行饬知为此,仰县官吏照牌事理,即便遵照,毋违须牌。雍正十一年,安徽布政使李为再特委确查事,本年七月二十九日,奉总督部院赵批,本司会同驿盐道呈详开浚朱家山河道,今复据江宁府管粮同知查勘,坍卸加宽之处 ,实不出于原旧河岸,民田庐舍毫无妨碍,并滁全来浦六五州县各据圩民咸称:轮年岁修,民情乐从等情,前来本司道覆查,此案工程业经该同知承批,工段及建造闸座俱经如式修完报竣,详报在案,合将该同知详覆。加宽河而无妨民田庐舍,并滁、全等处州县详覆岁修民情乐从各缘由,具文同奉发加估重挑二册详覆鉴夺缘由,蒙批已悉,仍将通案用过工料银两据实造册详夺,缴册存等因到司奉此,合就抄详饬行,为此仰县官吏照牌事理,即便遵照,将朱家山河道自本年为始,滁、全、来三州县各值一年,江浦、六合二县共值一年,周而复始,每于农隙之时值年,州县督令圩长率领有田各户出夫赴工,挑浚深通。工完申报驿道查勘,毋得任听胥役借端派扰,致干察参未便,速速须牌。雍正十二年。知县伍为再特委确查事,奉布政使司李、驿盐道孔宪牌,奉总督部院赵批本司道会详管粮同知议详岁修朱家山河道,即令五属公同派夫修理一案缘由到县,奉此查得此案遵奉饬议,随即会同全邑于农隙之时,照种派夫,照粮派食,详明各宪在案。续奉宪批仰候转详缴等因到县,奉此查得圩田顷亩通计合共民卫该一千五百六十三顷八十二亩五分三厘四毫,照亩均派,共该出夫三百名。每夫五十名一班,差役管押,十日轮派一换,以均劳逸。至按田多寡,佃户出力挑修,田主出食帮贴,原系向来乡愚挑塘俗例,实属公平,今修河派夫,卑职等遂仿挑塘之例,议以照亩均派人夫者。为佃户出力而言,但既经出力,不能复备饭食,是以复又议及田主按粮均派,每夫一日贴银三分以供挑夫日食。至于自田自做之户,力食俱由自备。酌之与情,甚属允当,已经会同全椒详明各宪,批允在案。

乾隆十九年八月十九日,两江督宪鄂为奏明事,窃照上江滁州并所属之全椒、来安二县,负山带江,每值夏秋雨水稍多,诸圩被潦即成遍灾,民力因以日绌,频年赈恤所属亦属不少。臣前于巡查时,留心咨访,该州有河一道,与下江之六合、江浦连界,名曰天河,宣泄一州二县之水。就其形势可以直达江口,为地甚近,乃迂回屈曲必由六合出江,绕道二百余里,以致水大时宣泄不及,两岸圩田竟为巨津。查天河之下有张家堡,迤东旧山河一道,去江仅二十里,向来淤塞。雍正十二年间曾经开挑,虽稍资容纳,而中有朱家山横脊,承办之员惑于浮论,谓脊下有石,遂不开通,是以河水仍前阻遏。臣先委试用官往勘,据覆,此河应开。复委粮道清馥前往带同地方官细加相度,并体访民情,佥谓前此工程半途而废 ,若将横脊一律挑通,则水有去路,甚属径捷 。该处地形本高,亦无江水倒灌之患,一州两县圩田皆得保全。随逐一料估,横脊约长二里,就其形势高低,挑深一丈五、六尺至二丈五、六尺不等,河口宽八丈,底宽二丈,及挑深两面未通之河尾,通共需费不过四千余两,实于地方大有裨益。会同布政司高晋议禀,前来臣复面加讲论,恐从前脊下有石之说非尽无因。又经差员前往刨试,山本砂土,开深细验,并无石块。臣复亲往查勘,此河亟宜开浚。现在行司动用匣费银两,及时办理,俟工竣验明核实报销。臣札商抚臣,意见相同,理合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鉴施行。十月初二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乾隆十九年十月初二日兴工,十二月初八日完工。

嘉庆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两江督宪陈札江宁布政司康,案查六合、来安等县生员李大经、魏颉融等,先后两呈请浚朱家山一带河道,俱经本部堂批与勘办,迄今未据勘复。查朱家山河道于雍正十二年开挖,其中损益情形不特载在《来安县志》。即乾隆十九年经前部堂鄂亲勘此河奏明发帑兴办折内亦曾声明 :雍正十二年间,曾经开挑,虽稍资容纳,而中有朱家山横脊,办员惑于浮论,遂不开通。细加相度体访,若将横脊一律挑通,则水有去路,甚属捷径。该处地形本高,亦无江水倒灌之害等。因并据前任江藩司将用过土方工价动给司库,匣费银四千四百三十五两零,造册详请题销,案据确凿,是朱家山河道从前原系开通,此时有何难办。乃据前任藩司两次详覆,断难开挖,并称如再请开,应行治罪,而究竟此河断不可开,原委细核详内概引《六合县志》,为词并不将两次挑河切实案据查明声叙,只称卷查十九年间奏请开挖之后旋即填塞之语系在何年月日,亦未声明凭何查考,且详内所引志书又独不载雍正十二年及乾隆十九年奏请开挑之事。即此荒唐志书,试问何足凭信?得自何来?如果自明迄今从不准开,则雍正十二年及乾隆十九年奏请开挑之案,因何而有?事关五州县水利民生,该司有地方宣化之责,未便因循迟误,合行札饬。札到,该司乘此水涸之际,即日前往勘明查照。升任吴令原勘情形确有天然门限两处,节宣有制无虞水旱之患,抑或作何筹办?妥速秉公议详,并遵照指饬情节将前司两详司书如何匿案朦蔽引用旧志必欲贻害闾阎刻日究明 ,一并录供详侯本部堂亲勘参奏,慎勿庇延。速速!九年二月再箚江宁布政司康 ,案照六合县朱家山一带河道,前经该司亲勘,派委六合、江浦二县分段开挑,业据该二县先后禀报完竣。惟前据该司禀江浦工段已据报竣,尚有应行加深之处,已指明箚饬攒办等情。现在曾否遵照指饬妥办?未据该县禀及,合亟札查。札到,该司速即亲诣查验,是否一律宽深?水势足资畅达?不致有名无实,阻梗为患。并取具工段丈尺土方,确册核实,详销毋违。三月二十八日,江藩康详称窃六合县朱家山河道共挑长四千七百一十丈。内自陈家桥起至姚家桥止,计工长八百九十七丈,派委六合县承挑。又自板桥起至陈家桥止,计工长九百九十三丈,派委江浦县承挑。又自姚家桥起至宣化桥江口止,计工长二千一百丈,派委从九品李宸、王赞元、刘长青、张绍波、千总赵仁等五员承挑,酌定每夫一名,按日给工价五十文。本司核估,六合县册报挑过土方并添建木桥工料该银一千九百二十两零,但该县所挑工内旧有河形,未据剔除,应核去银四百七十两零,实销银一千四百五十两。又江浦县请销银一千一百两,又各委员请销银一千三百三十五两,又委员每日给银五六钱不等,共银一百六十三两,以上共享银四千零四十八两,应与安徽各半分出,各于司库闲款内动支。江宁藩库应筹银两,请于便民港河工典息银内支用。所有安藩库应出银两,业于库贮生息银内借垫,请饬安藩司筹解归垫 。四月初六日又札江宁布政司康,据该司详送六合县朱家山河道挑浚土方工料报销册前来,除批示外,查数十年因循之工,一旦告成,五州县农田均沾其利,若不计议善后事宜,恐无以垂永久,则前功尽弃,殊觉可惜,合亟箚饬,箚到该司即便督同府县,悉心周妥善后章程,详侯察夺毋违。

附圩田图记

韩梦周

来安东南多圩田,夹列水口、沙河东西岸。沙河发源于盱眙之炉山,四十里迳县东门 ,又三十里迳水口,又三十里入乌衣河,又东汇于滁河。河水自发源行七十里,涧流沟注交会于水口,于是始大足灌溉,故圩田居焉。列西岸者,曰罗沈圩、河西圩、范家圩、三城圩、劝垦圩、塘南圩、固镇圩、天涧圩,凡八圩。列东岸者,曰瓜圩、扁圩、胡母圩、黄青圩、大雅圩、董青圩、江青圩、西广大圩、东广大圩、北广大圩,凡十圩。共十有八圩。凡圩之制,大者周四十余里,次二、三十里,次十余里。四周筑堤,堤高者二丈余,厚四、五丈余,次高者一丈余,厚三、四丈余。堤外有夹河,有散水;堤内有月塘,有沟,有渠。于堤半下作斗门,以石为之,小者为缶含 ,以砖为之。时其启闭,旱则引沙河之水入斗缸,流入塘渠灌田;涝则决圩内之水出斗,由夹河分入散水,达沙河,沙河不能即泄,在东岸又有汪波荡、鹅儿荡以汇之,在西岸有红草场、黄线沟以出之。而汪波荡为最大荡,广四十余里,东南通乌衣河,水口以北诸冈阜之水皆聚焉,于来为巨浸 。故凡圩田之设,其为利害于沙河者十之七,为利害于汪波荡者十之三。此圩田规制之大略也。凡圩田宜稻,所获视他田三倍 ,其值亦倍于他田。故谚曰:“圩田收,食三秋。”其地利然也。比年以来,雨旸愆伏,旱涝过甚 。旱甚则无水可资,涝甚则中外皆饱,圩反为泽,于是圩之民始病。然涝之中尤有甚病者曰破堤,河溢荡涌,冲激所至,堤不能御,则溃决而入,拔树木,漂庐舍。圩之沟渠畦塍 ,荡涤变迁,失其故制。沙砾所淤,化为硗瘠,是以破堤之圩三年不复。然来圩再被涝而无破堤之患,视他邑为幸者,非其水势弱也,圩之堤高且固,足与水敌也。语曰:“人力足,灾为福。”此其验也。故凡营圩田者,莫先于固堤。欲固堤者,在齐民力。齐民力者,在通作。民力既齐,厚其力食,而堤自固矣。堤固则小旱涝足以为备,而甚亦不为大病,夫而后圩民可得而食也。余三年以来营度于此,考地势,究利害,齐人功,凡所规建,颇有成效。因命工为图,备其经制,及所以兴作力食之条悉列焉。俾后来者有所考,毋以荒功遗害也。

圩田图后记

韩梦周

来邑圩田之设,唐以前莫可考。志载始于宋代,至明而益盛。与来安接壤者,其南则滁州、和州、全椒,东南则江浦,东则六合,皆有圩。绵绵罗布,五百余里,而水患由始制以来,虽有甚有不甚,至于今未息。考其所自,圩田多居河滨,河不治则水溢而败圩,其势然也。河之在和州者曰后河,发源于合肥之黄山。黄山大百余里,涧泉之水皆归后河;东过含山、黄莺山、昭关,诸水入之;又东过和州鸡笼山、如方山,诸水入之;又东过全椒武进山、笼山、郑山,诸水入之;又东与襄水合;又东入滁河。在滁州者曰清流河,发源于州西北之清流沛,定远之大横山、来安之嘉山、滁州丰山诸水入之;又东过乌衣,名乌衣河;又东入滁河。在来安则发源炉山,过水口入乌衣河会滁河者是也。三河之水总归滁河,其交会之处名曰三汊。三汊东流二十里至张家堡,出张家堡而老鹳嘴,而皂河,由皂河而葫芦套,径六合县城由瓜埠口入于江。自三汊至江口,萦纡盘折三百余里,急流不可径达,而瓜埠口壅沙逼阻,两岸多苇芦,上游水大,不能即泄,隘束奋怒,旁出四溃,冲圩破堤,实由于此。于是别开河道之议兴,然卒亦无成功。先是明嘉靖中巡抚李公、巡按曹公以圩田被灾因河流细塞,别寻江浦县浦口镇黑水河今名干河沿西北至滁河东至大江长二十里旧有河迹中仅隔上冈四里即朱家山嘴开浚,通导滁河之水直入大江,无壅溢之患,则圩灾可弭 。未果行 。三十年巡抚夏公、巡按杨公遂开黑水河,以误凿石骨而止。及隆庆二年来安人王来建议开黑水河,忤巡按张某意,欲难来,发帑金三十两令凿井验试 ,试如法。又发金二百两令其自开。来言费不敌功,来又无助,不可任,词语激切。巡按怒,置来于狱。万历中,来复上言,事得行。寻以用非其人,冒侵帑金,惧阴谋阻挠而罢。自是不复言开黑水河矣。我朝康熙十九年,圩大灾,复举王来议开朱家山二里,未通。雍正十二年,大开朱家山,用银二千七百余两,旋淤塞 。逮乾隆四年,滁州卫守备李之琨者,复建议开黑水河,计功条画,视王来尤详备矣。其略曰:开河之法,必先测量地势高下,使源委均平,始蓄泄得宜。前人昧地势,尝试以为侥幸,故无功。今测滁河河底至岸高一丈六尺,自滁河之张家堡南至塔塘营石桥,长七里余,地势渐隆,高五尺二寸,有河渠,水发可通舟楫,疏浚功省。自塔塘营至查家坝,地势更隆起,高三尺,有河形,不能通流。自查家坝至徐家坝,地又高五尺五寸,河形泥淤。自徐家坝至李家坝,地又高二尺。通查家坝、徐家坝、李家坝,凡高一丈五寸,各宜疏深如高数。过李家坝而东为朱家山,山脊长一里余九十丈,地势耸隆,高一丈四尺三寸。统计比滁河河底高四丈六尺。河形中隔,故朱家山尤为黑水河塞障。逾山而东,土岸危疏,夹岸中有干河,广仅二丈,上险下虚,易于崩裂,兼又异时挑河负土附岸,一遇霖雨仍委于河,水道阻塞。询之土人云:雍正十二年开河功竣,值夏日雨多,滁河岸及塔塘营道上水高五六尺,中隔朱家山,高处里余,涓滴不可通,倒流冲激,圩田皆破。以此考之,水涨高滁河岸五尺而朱家山尚未通流,是朱家山又高于水涨之数尺矣,与测量之数合。朱家山应凿深四丈一尺,计高于滁河河底四丈六尺之数,所不尽者五尺,留以蓄水,勿使尽泄。至河岸,上应开广六丈,下三丈。西岸乃高崖大路,不能展辟 ,惟东岸土冈可以开广,冈外有大涧,运土实其中,可免附岸塌卸之患。如此则朱家山可通矣。自朱家山东至马家桥,地势渐下,低一丈九尺四寸,应止浚一丈二尺,东岸开广六尺。自马家桥至宣化桥,地势更下,低二丈八尺,泉水通流,毋庸深浚,岸路加阔而已。从此江口广衍,略无阻滞。凡功费计方雇役得银一万六千两,诚能勿吝财费,择能而使之,绝诛索禁冒侵,庶黑水河可成,圩灾可息矣。当时韪其议,然群言如聚讼,无敢决行。十九年总督鄂公容安悯圩灾,询于有司,或举李议 ,乃亲履勘,大兴工,发淮上之夫数千,以其习河役也 。阅两月工竣 ,用银四千四百三十两,未久复湮塞。于是议开黑水河者遂言沙土善崩,益畏难,不敢置议矣。而论者皆咎任事不能如李法费廉而工减 ,是以无成。余尝以事如金陵数过所谓朱家山者 ,按其形势,诚如李君所言,故采其说矣。习水利者,考而行之,若乃议纷而力不继,适足为后戒者也。

圩田图附记

韩梦周

余既为《圩田图后记》,备载开黑水河始末 ,盖此河不开,圩田之害未知所止。然二百余年中,屡举屡废。询之土民,佥云此非独地利艰也,亦多阴挠阻之者 。盖江南货物转江北者,旧由瓜埠口抵六合,故黠商豪贾聚焉。若黑水河开,则江南估舶直达浦口 ,其道径便,不利六合商。六合商醵金啖官吏 ,造言开黑水河,凿六合地脉,不便;又言沙土善崩,空劳无益。官吏之墨者,张其声势,与他邑争。故或议而不行,或行而故谬以败事。总督鄂公开河时,廉其情 ,取造言者项械号令工所 ,群商始狼顾窜匿,卒亦不成,殆天也。又云东去张家堡十余里有小河,东南流四十里可达江,其地白壤无沙,地势旷坦易开浚。六合人刘君某诉于邑宰陈公言,百姓愿计亩出夫,可不费官一钱而事集 。又诉于江宁守某公,江宁守檄县议 ,商人闻之大恐,百计阻遏,会刘卒,事亦寝 。盖开河为农人之利,而商贾图便其私,农岂商敌哉?呜呼,是言然。彼商者亦无天道哉!

附疏朱家山农田水利河道记嘉庆九年四月勒石

内阁中书陈秋水

江浦六合之交朱家山,旧有溪涧,可分泄滁河入江。水道由张家堡之煨罐桥入口,曲折逦迤,至宣化桥出口入江,若门阀然。前明时惑于堪舆 ,任废不治。我朝雍正年间高制府浚之未畅。乾隆十九年制军鄂公奏修,旋淤。日积岁甚,土坚厚,与山石埒 ,于是分泄之路塞。而环滁皆山,每遇夏秋,大雨时行,各路来水暴发,惟由滁河一道纡曲行百数十里方抵瓜埠入江,其濒临滁河之滁州、全椒、来安、六合、江浦五州县,壤地毗连,众流汇合,奔腾直注,凡数千顷良田不逾时即连为巨浸。虽筑围御之,其力猛而围不能任,其势涨而围不能障,其冲突漫溢而漂庐舍、溺丁口、淹禾穑者,以岁计之,十之六七焉。民之望拯于官也,已阅数十年 。制府会稽陈公下车轸之告其民曰 :以围堵不若以河泄,旧有河可复也。然考之志乘 ,有开河十害之说,采之舆论,或云:旱则泄尽而无可溉,涝则六合为下流所归。由宣化桥涌而上,山水由煨罐桥散而溢,而六合鱼鳖焉 。且下有石脊界之,殆不可凿。制府曰:否。江南之农民畏涝而不畏旱,且有泱泱之滁河分资之,而虑无以溉,饰说也 。六合虽洼下,数百年来耆献所传 ,江水未尝逆上宣化桥,六合居其北,势更高,其无涌与溢之害可知。且造物生数千顷膏腴之产以赡斯民,而复生朱家山之石脊界之,使不得泄而尽淹之,无是理。前乎此有疏之者,吾何为独不可。谋之方伯太原康公,意相符,乃亲诣周历相度,探之无所为荦确磊块者,值农隙筹款募夫,山旁觅萧寺信宿其中,尅期举事 。募者踊跃趋工,捷于响应,互相呼助者,半携妇子荷畚疀 ,欣欣然有喜色而来,人众而工倍焉。三阅月而河成,河之丈四千七百有十,深与广如其地之宜,河之费白金四千有奇。河之工始于癸亥之腊,逾年三月毕工。非常之工,何其费啬而成敏也 ?事难谋始,惟断乃成。其为工也鉅,民不能谋;其为计也远,民不知谋。以不能谋、不知谋之事,而大府为之谋。不能者,民之智;能者,民之力;不知者,怵其成之难;知者,乐其成之利。是以不募而至,不董而劝,不劳而竣也。数十年间,比岁而漂庐舍、溺丁口、淹禾穑之区,一旦高枕而卧,恬然以熙,出作入息,计日而喜,有年自今兹始。予始至钟山,从游诸生乐其工之成,为予陈颠末。方伯属予录其事,以示后之生斯土与守斯土者时修治之,无或废也。是为记。

来安县志卷六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学校志

学宫建置 礼器 祭器 乐器 学额 学田 书院义学附

学宫建置

儒学 宋崇宁初,县令魏渊博建于县治东北隅 。相传即今开元观地。建炎中毁。元至元三十年,县尹徐荣重建 。至正七年,县尹蒋居仁重建。明洪武十四年始移建今地。案旧志谓明洪武时移建城内东南隅。所载元至正七年《重修儒学记》云 :旧有学 ,在县治之东南。“南”字盖“北”字之讹。永乐元年知县徐仕禄、成化八年知县赵礼、十六年主簿张铠 ,相继重修。嘉靖元年,知县孙谥增修构讲堂学舍。二十三年知县顾问、三十六年知县魏大用,俱加修葺 。隆庆三年,知县刘正亨重修,始建青云楼。万历十八年,知县郑元辅重新殿庑 。二十年,教谕史载道建尊经阁 。三十六年,教谕吴建节辟儒学、道义二门 。在文庙左右。崇祯年,知县袁翎重修。国朝康熙二十三年,知县乔嵩、教谕朱端倡众修。周蔚捐黄金二十两。四十二年,训导徐衮重葺 。乾隆初年修。贡生任瑞捐银五百两 。三十二年,知县韩梦周,五十八年,教谕许肇俊节次补修。嘉庆九年,知县钟希贤修泮池、棂星门 。十年,罚锾修大成坊 。二十三年,知县杨炘倡捐,前后通修。道光元年,详复雁塘公田,以资岁修。其规制:文庙规制已详《坛庙》。大成殿后为明伦堂 ,雍正八年,知县伍斯瑸、教谕金本仁、训导尹东序修。堂中刻“明伦堂”三字,正屏书“大学圣经”,东西壁嵌“忠孝廉节”四大字,并摹刻朱子书堂前两厢 ,左为日新斋,右为时习斋 。堂后为尊经阁,明为会馔堂 ,后易以楼,更今名。康熙四十四年,教谕方琪重葺。阁后为教谕宅,即阁下为堂。堂西为训导旧宅,自裁教谕后,训导历居正署,其宅遂圮 。迨复设教谕 ,康熙五十七年,知县张晋捐稻三百石建训导宅。道光八年改南书院。西耳坊西南为训导新宅。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以公所改置。儒学东为魁星阁 ,旧有阁在文庙前,嘉庆三年二月灾 。嘉庆八年,知县钟希贤倡捐移建今地。嘉庆十四年,郝贞女捐赀四百金蒇其事 。又东南为文星阁。道光二年,知县杨炘建,在小南门上。其旧有而今废者:青云楼、即今文星阁处。敬一亭、旧志:在明伦堂西。嘉靖十年,知县陆宗俊建,后废。四箴碑有 训导宅。乾隆五十八年,教谕许肇俊重建于崇圣祠前青云巷 ,今复废。射圃亭。《伍志》:知县陆宗俊建,今废为莱圃。《周志》:在学东。

文庙崇祀

至圣先师孔子,以四配、十二哲配享,以先贤公孙氏以下七十九人、先儒公羊氏以下六十九人从祀 。

四配坐次 东配:复圣颜子、述圣孔子。西配:宗圣曾子、亚圣孟子 。

十二哲坐次 东哲:先贤闵子、冉子、端木子、仲子、卜子、有子。西哲:先贤冉子、宰子、冉子、言子、颛孙子、朱子 。

两庑坐次 东庑:先贤公孙侨、林放、原宪、南宫适、商瞿、漆雕开、司马耕、梁鳣、冉孺、伯虔、冉季、漆雕徒父、漆雕哆、公西赤、任不齐、公良孺、公肩定、鄡单、罕父黑、荣旗、左人郢、郑国、原亢、廉洁、叔仲会、公西舆如、邽巽、陈亢、琴张、步叔乘、秦非、颜哙、颜何、县亶、牧皮、乐正克、万章、周敦颐、程颢、邵雍。先儒公羊高、伏胜、毛亨、孔安国、许慎、后苍、郑玄、范宁、陆贽、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谢良佐、罗从彦、李纲、张栻、陆九渊、陈淳、真德秀、何基、文天祥、赵复、金履祥、陈澔、方孝孺、薛瑄、胡居仁、罗钦顺、吕楠、刘宗周、孙奇逢、张履祥、陆陇其、张伯行。西庑:先贤蘧瑗、澹台灭明、宓不齐、公冶长、公晳哀、高柴、樊须、商泽、巫马施、颜辛、曹恤、公孙龙、秦商、颜高、壤驷赤、石作蜀、公夏首、后处、奚容蒧、颜祖、句井疆、秦祖、县成、公祖句兹、燕伋、乐欬、狄黑孔忠、公西蒧、颜之仆、施之常、申枨、左丘明、秦冉 、公明仪、公都子、公孙丑、张载、程颐。先儒谷梁赤、高堂生、董仲舒、刘德、毛苌、杜子春、诸葛亮、五通、韩愈、胡瑗、韩琦、杨时、游酢、尹焞、胡安国、李侗、吕祖谦、袁燮、黄干、辅广、蔡沈、魏了翁、王柏、陆秀夫、许衡、吴澄、许谦、曹端、陈献章、蔡清、王守仁、吕坤、黄道周、陆世仪、汤斌。

崇圣祠祀孔子五代 肇圣王木金父公,裕圣王祈父公,诒圣王防叔公,昌圣王伯夏公,启圣王叔梁公 。东配:先贤孔氏孟皮,颜氏无繇,孔氏鲤 。西配:先贤曾氏晳,孟孙氏激 。东庑:先儒周氏辅成,程氏垧,蔡氏元定 。西庑:先儒张氏迪,朱氏松 。

至圣先师位前礼器祭品 帛一白色,盛以篚、爵三、登一太羹、铏二和羹、簠二、簋二、笾十、豆十以上实俱详后、牛一、羊一、豕一以上俱载以俎、炉一、灯二烛、尊一酒 。

按《会典》“文庙陈设图” :第一行,爵三。第二行,中登一,左右铏各一,俱平列。第三、四、五、六行,横四而纵俱八。第五、六行之中,横虚二纵各虚四,以帛奠 。第三、四行中,左簠二、实曰黍曰稷;右簋二、实曰稻曰梁;簠之左,笾二,曰形盐曰鰝鱼 ;簋之右,豆二,曰韭菹曰醓醢 ,俱自北而南;又,旁各两纵行,左曰枣曰栗曰榛曰菱,又左曰芡曰鹿脯曰白饼曰黑饼,凡八笾。合前二笾而十。右曰菁菹曰鹿醢曰芹菹曰兔醢;又右曰笋菹曰鱼醢曰脾析曰豚拍 ,凡八豆,合前二豆而十。俱自第三至第六行以次而南。以上共为一案。其次设俎,中牛一,左羊一、右豕一。其次香案,中炉一、左右灯各一,俱平列。尊一,另设东南隅,与配位尊连 。

四配位前礼器祭品 爵三、铏二和羹、簠二、簋二、笾八、豆八、羊一、豕一俱载以俎、炉一香、灯一烛、帛一白色,盛以篚。以上一案、尊前诸品,四配分案各设,尊则东西各共一 。

四配陈设:第三、四、五、六行横四纵六。三、四两行中置簠簋,五、六两行中纵横虚其四。左笾:形盐、鰝鱼、枣、栗,又左榛、菱、芡、鹿脯;右豆:韭菹、醓醢、菁菹、鹿醢,又右芹菹、兔醢、笋菹、鱼醢。自第三至第六行以次布焉 。帛另置于香案、炉、灯前。余如正位 。

十二哲位前礼器祭品 帛一白色,每位各一,东西各共篚、爵三、铏一和羹、簠一、簋一、笾四、豆四以上每位各一案,分设,实详后、羊一、豕一载以俎、炉一香、灯二烛、尊一以上东西各共设。

十二哲陈设,第三行之中,左簠黍,右簋稷,平列而虚其前。旁则左笾形盐、枣,又左栗、鹿脯;右豆、青菹、鹿醢,又右芹菹、兔醢。当第三第四行以次布焉,余如四配。

东西庑礼器祭品 爵每位各一、簠簋二位一案,每案各一、笾豆每案各四。以上分设、羊三、豕三俱载以俎、尊三以上东西各统设、爵三、炉一、灯二、帛一白色,盛以篚。以上东西各一案,统设。

两庑簠、簋、笾、豆之实及各陈设、行次俱同十二哲 ,惟另以爵三置香案献,则统用之也。

崇圣祠正位前礼器祭品 帛一白色,各盛以篚、爵三、铏二、簠二、簋二、笾八、豆八、羊一、豕一、炉一、灯二、尊一俱五位,分设,品实行次同正殿四配。

东西配礼器祭品 帛一白色,东西各共篚、爵三、铏一、簠一、簋一、笾四、豆一以上四位各分设、羊一、豕一、炉一、灯二、尊一以上东西各共设,品实行次同十二哲。

两庑礼器祭品 爵每位各一、簠、簋东二案,西一案,每案各一、笾、豆每案各四、羊一、豕一、尊一、爵三、炉一、灯二、帛一白色盛以篚。以上东西各共设,品实行次同正殿两庑。

乐器

编钟、镛、编磬、琴、瑟、排箫、洞箫、笛、箎、管、笙、埙、鼖鼓、楹鼓、足鼓、搏拊、相鼓、鼗、提鼓、柷、敔、拍板、钥、翟、麾、手版 。今无。

严钟铭《志稿》云:明成化年间主簿张铠、嘉靖年间训导吴毓嘉先后捐置孔庙礼器,计铜爵百只。国朝康熙年间,邑绅周蔚捐置礼器,计铜爵、铜云罍罇 、铜罇、铜簠簋、铜鼎、铜灯、铜盘,凡一百二十四件,盖亦蔚然可观矣。雍正三年,教谕汤德伟质押古铜礼器一百二十五件于六合当铺 ,逾期不得回赎。由是孔庙礼器遂残缺矣。

学额

县为小学,文童岁试、科试,俱额取附生十二名 。

武童岁试,额取武生八名,科试无 。

额定廪生二十名,以岁、科试取,列优等之增、附生充之,给廪膳 。

额定增生二十名,以岁、科试取,列优等之附生充之。

岁贡生,二年贡一名,以廪生在学年久者充之。逢覃恩之年,以应充之贡为恩贡,次贡充岁贡 。

拔贡生,每十二年由学政选拔一名赴京朝考录用 。

学田见前《田赋》

书院

连龙书院 在学宫东。明万历二十四年知县冷起元建。后废。

景濂书院 在南门外。万历四十六年知县周之冕建。明南京太仆寺署在滁州,时周汝登为少卿,倡明理学,士翕然宗之 。之冕因建书院,集诸生讲习其中。见《通志》。案周之冕万历四十三年始任县事,《通志》作“十六年”,应系脱误 。久废。按王可立诗院内有王文成公祠 ,今亦废。

建阳书院 县署后。乾隆十五年知县刘瓒建。先是顺治间知县汤九围创建社馆,捐置田六十七亩五分六厘,寻以经费不敷,暂归儒学 。乾隆十四年,奉文饬建书院,仍将社馆原田拨回,复倡邑绅捐助,监生叶常湛捐银三百两,庠生陈怀元捐银壹百两,余各捐助有差,共银一千五百余两 。构屋十四间,额曰“建阳书院”。增置田二十二亩有奇,后又陆续捐置田亩。详见前《田赋》。三十三年,知县韩梦周建朱子祠于内堂后。五十七年署知县蒋厚传重修朱子祠。道光元年,知县杨炘详请归复雁塘田,备文庙岁修外,余赀拨充膏火 。四年,知县符鸿以院田余赀重葺内堂。七年,知县刘廷槐酌定章程,按课给予膏火 。《书院规条》见前《义田》下。

南书院在明伦堂西。系训导旧署。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改建,现在兴工。

江青义学县南五十里相官集。乾隆三十四年春,知县韩梦周以邑人捐赈余项谋置书院于镇。庠生王景彪、陈国仁协捐置房屋一所,并置市房及当产钱一千二十千岁租充膳修费。后因当产赎回,经费乏人管理,嘉庆十八年,庠生陈钺、王杓呈请将原当价归并建阳书院,其斋舍、市房仍属原处。

古城义学县北八十里古城镇。嘉庆十八年昆山职监顾朝杰捐置,计瓦房十二间,耳楼一间,田种拾柒石五斗,共七十一丘 。庄房十四间。道光七年,知县刘廷槐谕古城士商二十人捐置当产、田种贰拾肆石。

来安县志卷七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武备志

兵防 驻防 教场 塘汛 铺司驿递 屯政 马政 兵事

兵防

明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 。案县在明初,以密迩京师 ,屯卫居其大半。国初,卫赋犹分隶江宁右、江宁前、江宁后、上元中、上元前、上元后、江淮左、江淮右、广洋、兴武、石城、江阴、横海及滁、泗二州,凡十五卫,沿明制也。至康熙时始裁并。《州志》载:江宁右及石城原名广武卫,江宁后原名留守前卫,上元中原名锦衣卫,上元前原名龙虎卫,江淮右原名金吾后卫。考明兵制,广武卫属右军都督府,留守前卫属前军都督府,龙虎卫属左军都督府,锦衣及金吾后卫俱属亲军十二卫,广洋卫属中军都督府,滁、泗二州卫俱直隶中军都督府,兴武、江阴、横海俱属后军都督府,惟江宁前、上元后、江淮左,《州志》无考。旧志于诸卫俱未载原名,今无从知属何军,附此备考。县原设民壮七十名 ,后实充五十三名,因扣工食济边 ,递减存此数。置乡兵七十名。嘉靖时迭遭倭患,三十六年本州应镳奉院文于三属乡兵中选充防御 ,听侯调取海口防倭,并征解各兵工食银。本州申禀,大略极言赋重民疲,一闻调守,惊惧思逃,难以和州为例 。乞照前例,令本州与全椒各出乡兵一百二十名,来安七十名。照旧操练守城,工食暂免征解。巡抚蔡批准照旧。案明制,卫所之外,郡县别有民壮。弘治初,州县大者里佥五人 ,次三四人,小者二人,有司训练,遇警调发。其乡兵则随风土所长应募不隶军籍。嘉靖三十七年 ,屯院张以锦衣卫千百户带领官军一千八百名防御。见前《城池》。

国朝顺治年,县设百总一员 。雍正年裁百总改设外委把总一员,属江宁城守副将协标浦口营都司佥书 ,原设马兵二名,步兵二十八名。康熙年裁马兵一名,步兵十名旧志,后又裁步兵六名,马兵全裁。今实设步兵十二名。案康熙年《赋役全书》:县设城守兵十二名,无马兵。是其特又裁去步兵六名,马兵全裁也。今《赋役全书》同,盖仍其旧。旧志应系漏误,今特补正。县原设民壮五十名,顺治年裁减,雍正年复旧。内六名供捕役 ,余俱备守御护送钱粮等用。后又裁二十名,又裁三名。于民壮中拨作捕役者复减三名。乾隆年续裁八名,后又裁三名,今实设民壮十六名。口粮工食详《田赋》。

驻防

前代正兵武弁皆箚于省郡 。

国朝定制:州邑设正兵专弁置城守驻防。来邑,外委把总一员,为滁州城守,驻县署后吉祥寺巷。顺治年置。乾隆五十二年知县王永、把总李廷元,嘉庆八年把总王文光,道光二年把总拱得奎相继重修。

教场

宋元无考。旧志:惟张浦营有戍垒遗址,不知年代 。明设操兵场三:卓家集、南京锦衣卫屯操。新集、南京广洋等卫操。陈家山,万历十三年,屯院准应天、和阳、广洋屯军告立。俱久废。设演武厅于小西门外,系旧址,嘉靖二十三年知县顾问建,万历四十七年知县周之冕修。今为演武场。

塘汛

水口汛县南三十里水口集。旧拨浦口千总营兵五名 ,雍正年裁拨他处,即于守城兵中拨五名充守。营房一所,雍正元年将刘公祠改置,前设烟墩木楼 。乾隆五十二年,知县王永重修。

嘉山汛县西五十里。拨汛兵三名。乾隆五年里人捐置汛房一所 。五十二年知县王永重修。

铺司

县城铺本城。

雷官铺东南六十里雷官集,六合交界。

官塘铺西二十五里,本州交界。

水口铺水口汛。

囤仓铺北三十里囤仓集。

古城铺北八十里,盱眙交界。

关家铺东北一百二十里,天长界。

铺司兵二十三名 口粮详《田赋》。

附驿递

汤村驿 东三十里 。

白塔驿白塔镇。

来安驿天井村。明永乐元年置,设马十匹,驿夫五名 ,后裁。

居安驿东南乡内,名孝义馆。见《皇华四达记》。

水口驿以上原设驿五,今改归铺递 。并见旧志。

原额走递马二十一匹、夫十一名 。康熙十五年裁马十九匹、夫十名,二十年复加马一匹、夫一名,共存马三匹、夫二名。《州志》。复于题明请将等事案内裁减马一匹、马夫一名。雍正六年全裁。《通志》。原设厂夫四十名,康熙十四年全裁,原设抄牌、传差羽书、医兽共二名,康熙十五年奉裁 。《州志》。

明知县魏大用请更驿递,详文为恳更驿递以苏穷困事 ,照得本县当冲要之路 ,东接六合,西通滁、凤,南连江浦,北抵泗、盱。先年官吏自东来者,由六合棠邑驿以抵滁阳;自西北来者,由滁阳驿径送东葛驿以抵棠邑驿。此祖宗立法设邮驿以送往迎来,乃万世不易之通典也 。所以道里适均,递送不扰,民安其常,不以为病。嗣后往来官使皆取捷径,然应经本县者,如自滁以达淮、泗,或自淮、泗以至滁,再无他道可循,姑勿论。若由镇江而来者,则以六合至;由凤阳而来者,则以滁州至,此不过取应于河冻之日。逮自近年河塞徐邳 ,寇阻淮阳,日复一日,遂极冲要。日或雇马二三十匹,雇夫一二百名,动经用银二三十两 。或遇扛轿数多,虽疲癃老稚不免借役 。廪粮不充,虽鬻儿卖女亦难供办。往过来续,络绎不绝,兼库无余赀,仓无余储,其解进银料之扛,调过军马之需,急如风火,少失措备即叱官责吏 ,锁绑里甲,此其常情故弊,难以悉数。兴言及此,诚可为痛哭流涕者也。国初以来,来安蕞尔之区,不设驿递,正以轸念贫民、曲赐保护而安全之也 。今官使往往舍驿路而不由,更不思本县路因冲要,凋敝残薄,非复昔时七里之旧况,顷有马骡二十四头匹,站粮二千担折征银八百六十七两,又协济别处 。奈何以残民有限之膏脂,供逐日无穷之官使哉!窃常譬之人有七分之力,宜荷七分之任 ,若重以十分,责其长往而又无息肩之期,其人不至于踣蹶而悴毙者 ,未之有也。今之来安名虽七里,约止五里四分,当甲是诚力小而任重者也,盖不止七分之任矣。且又加以差繁役重,征求四出。如此之苦,甚于焚溺。即今而拯援之,尚俟十余载休养生息方可比诸他处 。一或不然,欲民之不胥踣毙者几希矣。为今之计,欲复旧路,势固难于骤举;欲止往来,情亦属于不近。请速赐更张之令以解倒悬可也。盖自滁阳驿历本县以至六合,其程足有一百三十里之远;自滁阳历本县水口集以至六合,其程仅有一百一十里之近。且其间桥梁官渡市集居舍靡不周备,乃商贾往来之通衢也。嘉靖三十五年八月内,卑职申蒙抚按批行颍州兵备道佥事许案行本州与六合会议改行 。彼时六合县官以属非管辖,偏护不从,盖不思有分土无分民也 ,致使本院恩泽不流,至今民益被困莫伸。职忝司厥土 ,岂敢坐视缄默。伏乞俯念冲极疲民 ,准将本县与六合交界官亭铺移于本县水口集、六合县程家桥铺移于六合县姜家渡口,而雷官集西去滁州六十里、东去六合五十里,于此添一铺舍以为适中 。中火之处,但滁阳替本县多送七十里,本县除前协济本驿马骡二十四头匹、站粮折银八百六十七两,今又愿将扣留协济本县站粮银一百两以助滁阳驿。棠邑驿,亦替本县多送二十里。奈本县里少民贫,再难区济。查得凤阳河路,原设颍州、龙窝等驿七处,岁于颍州、寿州、亳州、蒙城、怀远、太和等州县额编夫四百一十六名,协济前驿。自正德年来,河路淤浅,舟楫难通,官使少有往来,合无比照定远等县协济池河等处事例,将前夫役量拨三四十名协济棠邑驿 ,乞令立石碑于二驿门首,严加禁止,除亲临上司路由来安外,将前所议往来越递官使悉从两驿径由水口递送。一或不遵,即重治以罪,定为永久画一之规 。如此,则极疲残民获免累害之苦。本院深仁厚泽覃及穷邑,诚有生死骨肉之恩 ,而七里县治始可得以保其久存而不坏矣。官民感戴,当何如哉!

《周志》云:永乐初,置驿,马仅十匹,未几旋革。则来安非通道,圣祖轸恤穷僻至意可知 。嘉靖中迂枉者渐为民病 。读旧志,郡公赵疏请复旧事在甲辰间,魏公申酌其便事在丙辰、丁巳间,二公皆为民请命也。虽事格不行,而魏公必详载于志 ,意盖有待乎。至嘉靖四十四年 ,张公四术力循魏议,陈之当路 。郡守叶公露新专主其事,抚台马公森、按台孙公丕扬皆可其议,乃革塞六合迂道,来民稍得息肩。然非空遗之逸也 ,滁阳大柳岁协济站粮二千担,该银六百三十八两六钱三分。隆庆中加至八百九十七两八钱。邑刘公又酌议和州、含山帮贴,并以二驿各扣铺陈银济用 。至万历,又加至一千四百六十九两有奇。近又告增银一百九十两。呜呼!来安田土犹故,民人犹故,何堪此无厌之需哉!且来安原设马十匹,以应由天长、泗、盱之使。先年每马工食草料不过给银十八两 ,厥后添马四匹,知县郑议每马增至三十两 ,极矣!后又增至五十两。银愈多则害愈大,民其堪乎!滁阳驿走报淮安,偶因马病暂借来安,乃遂为例。夫与马皆来安也,而院呼其名则曰“滁阳马夫”,误事扑责则曰“滁阳马夫”。暗中吃苦,其谁知之。至于往来承舍 ,更视为奇货,无论应由枉道,皆百计需索,如折乾等名色种种 ,朘勒鞭挞马夫,势如狼虎,必饱其欲而后已。甚者如近年滁阳、棠邑驿棍 ,于水口、雷官集妄攀来安接递,而欲坏其邮法 。有前县申院道详核,历历在卷,可覆按也。初,魏公虽申请不行,经张公四术力请当道,蒙抚按两台牌开所有滁阳、棠邑二驿应供夫马 ,从滁阳至棠邑者,滁州夫马送至雷官集,归六合派夫马接替;从棠邑至滁阳者,六合夫马送至雷官集,归滁州派夫马接替;不准来安违例应差,致下严究,仰即勒石遵守等。因兹采入邑乘 ,俾吾邑永资遵守焉。

屯政



水田九十四顷三十四亩零,陆田九顷七十六亩零。清流、全椒、来安三县同。明洪武年行屯政,拨军屯县。永乐二年,户部查本县原拨与滁、泗屯田滁州卫一顷七十六亩、泗州卫六十三亩及南京应天等卫屯在县境者,其田俱各卫官丈勘,给屯军领佃 ,田粮归屯院征收。《严行记》:洪武初,应天京营制初立五府,曰五军营。成祖时得边兵三千,又有神机营,凡三大营。营设管屯官。锦衣卫,即今上、中、下三元卫,当时专管禁廷卤簿营仗事 ,不隶五府。应天等卫,即今江宁卫,皆杂处县境,有事则出以御捍,无事则七分守城三分屯种,县给农具及耕牛,岁收米粒除本月军粮,余上仓。行役则以仓米给口粮 。

国朝

顺治年,将屯卫指挥千百户皆易以守备、千总等官,征粮上仓。康熙十二年,裁革屯军,与民一体。因卫弁虐军及军民相虐故。以上俱旧志。改并江宁、上元等卫赋归县。即上应天、广洋等卫,详前“五军都督府”及《田赋志》。惟滁、泗二卫屯田隶卫如旧。

案屯亩不一。汉置屯于张掖等郡。魏晋六朝,南北攻战,江淮间屯田几半郡县,未尝置屯以御边,此皆因有事而设,且耕且戍,以免馈饷 ,为一时权宜之计。唐立府兵州镇诸军 ,每屯置五十顷。明置卫所三百余,以军隶卫,以屯养军。无事课以耕耘,有事资以捍御 ,盖仿古者寓兵于农遗意。邑于明代为兴王地 ,五军府散处近畿,故屯田多置于此。《严行记》谓种、收皆职之官,则固以兵耕。我朝改并归农,与民田等,故江宁、上元诸卫屯悉裁归县。原属江南都使司,今归并布政使司。惟滁、泗二卫未奉裁并,有领运屯丁,然止以供驾运,非以习攻战。故今卫制与营制分,亦非如古之所谓屯田矣。

附马政

宋元俱无考。明坐派种马二百匹 。洪武年设太仆寺于滁州行马政,县坐派此数。弘治九年,带养滁州田地马一百匹 。时霸州马二百八十余匹,暂拨滁州卫寄养,故县亦带养。后续增,共种儿骒马三百零四匹,分为六群,散养县境。原草料及起解夫马银两俱出丁田 。田地,每骒马四百亩,儿马三百亩;人丁,骒马十五丁,儿马十丁。嘉靖三十年知县李懋材欲民减轻,乃多派,骒马三十丁,儿马十五丁。时本虚报,又多逃亡,后反为民累。嘉靖年派本折 ,民甚病之。成、弘时止俵孳牧儿驹赴京 ,数亦不多。后派本折,每年六十匹,间年又加一匹。本色七分、折色三分一匹,征银二十四两,同本色解京交俵。嘉靖三十六年,知滁州事应镳请平马政以释宿累事申文 ,大略言本州二县合地方三十里,共养种马一千七十五匹。查得成化、弘治间止俵孳牧儿驹赴京备用,每年不过三十余匹,多至五十匹而止。近年坐派本折色每年二百一十六匹,本色七分,折色三分,计马征银,不论本折,每匹征银二十四两。职请言本色之苦。本州地方湿热,原非产马去处,纵有一二,率多矮小,每年不足充数。预令俵头领银往凤阳以北收买 ,二十四两之外,又必加银十一、二两方成交易,而草料之费又所不计。出门之后以为可无他虑,不知南马服稻草柔脆之性,不服粟草干硬之株。天炎路远,多生疾病,倒毙必令赔偿,瘦损不无验退。赔者全赔,退者转卖,原马一匹至此不过卖银三五两而已。赔买无资,只得揭借,至于旷日持久,难免又死又退、再借再赔,则是所俵之马赔换多而原解少 。此借债赔马势所必至也。访得各州府县马田俱皆膏腴 ,马丁即种田之人率皆饶富 ,故帮贴易而债赔之累少。本州以田养马者十一,以丁养马者十九,穷丁下户帮贴无几。俵马方行,费已过半。路遇水涨,马必舟渡,费几一两。及投文验马,寄养衙门,需索常规 ,费又不赀。且停马之家,俱内臣势要,验烙之后 ,索足草料房钱而后已。此又必借债之势也。且所借名曰十两,止得八两实用,而凭内已作二十两矣 。幸获批以归,而债主随至,日夜追逼,苦极难言。于是俵头科派马头 ,马头科派贴丁,贴丁又派同户,以一科十,不至鬻儿卖妇以偿不止,此民生之所以日蹙也 。切照应天等府俱纳折色,徐、泗等州亦准纳折色。本州与应天及徐、泗地形逼近,而疲惫过之。为今之计,莫若改解折色。访得真定等府产马,地方价买,率得强马。得免本色,则每匹连外帮草料盘缠共银三十两。上解每匹常余折六两,计本色一百四十五匹,共该银八百七十两,又可买三十余匹。敛之穷黎,无浪花之弊 ;输之太仆 ,有积算之资,其计为便。近刑部尚书郑前巡抚江北,目击斯弊,故有是陈。但暂折二年,病根犹在,不若永折为当。请照应天、徐、泗事例定为常格 ,永为改解折色。则科征有常 ,而困惫得舒矣。隆庆二年变卖一半。太常寺少卿武金奏请将种马尽数变卖 ,印马御史谢廷杰建议兵部议覆变卖一半,存留一半奉旨备用马匹。久矣,买俵种马,徒有虚名,百姓却受实害,宜从谢廷杰说,深思详定着且革去一半,以苏民困。万历九年,尽行变卖,折征草料。太仆少卿裴应章题为条议归并事宜以新马政事,又监察御史于有年为恳乞裁革无用种马以苏民困事。兵部覆议:先年变买,未尽种马一半,委应通行变卖,每马每年应折草料银一两以佐买之费云。五月,兵部梁等具题奉旨:这种马既全,与起俵无干。苦累小民,依拟着尽行变卖,以苏民困。咨行到县,知县林鹏飞尽将种马变价解京。每年折征草料银两与各色折征银两定为岁额。并将原种、犍、母牛变价折征草料。万历年知县遵议未尽事宜,本县原额养牛八只,内犍牛二、母牛六。母牛三年一次,每科牛犊银三钱解京。其养牛佥点极贫丁,每只概编十丁,点验印烙附在马院,间有瘦损问罪,使费之烦与马户等。种马已革,种牛亦宜变价,同马价解,而牛犊亦准量折征草料。申准后,屯院项下解每年例科牛犊银六钱。原设牧马场七:园觉庵旧额共荒熟田地四顷二十八亩五分一厘九毫、金刚寺旧额共荒熟田地一顷四十亩六厘五毫、月塘堰旧额成熟田地一十四亩、园觉庵旧额荒熟田地九顷六十八亩三分七厘五毫、沙涧旧额成熟田地二顷四十四亩六分七厘五毫、沙涧湾旧额成熟田地一顷八十二亩二厘七毫、金刚寺旧额共荒熟田地四顷三亩三分一厘六毫。后不牧马,止征银解兵部备用。《周志》载弘治七年南京兵部等衙门给事中倪天民案将本县原设牧马草场逐一清查丈量 ,仍于县仪门建碑镌刻坐落四至顷亩数目,后逐一开垦。通计本县草场七处,凡堪种地、告垦地、点马空地、不堪种地,共二十四顷二十六亩九分七厘七毫;堪种熟地八顷四十七亩五分三厘二毫,每亩科银二分,共银十六两九钱五分四厘四毫。不堪种荒冈地十五顷七十九亩四分四厘五毫,增查下等田地三顷十八亩八厘二毫,每亩科银二分,共租银六两三钱六分一厘六毫四丝。刘正亨曰:境内田地,高下相半,而牧地皆系低洼,水之可注,其势使然,择便而圩,得利已多,若必欲与水争利,较尺寸而圩之,水无所受,泛滥之势不破圩不足以泄其怒。论者徒见瓜埠泄处迂回,欲凿浦口以杀其势,而不知其害由于与水争尺寸之利也。然犹幸有南北潵水二圩可以注水。若并此二圩而尽筑一当霖潦 ,诸圩虽金石为堤,终无完理。余恐趋利者忘害,故附着于此。

国朝定鼎以来,养马于官。如营与驿各置马匹,草料尽出于官。不与民争利,实万世永赖云。以上俱旧志。

兵事

梁天监二年冬十月,魏统军党法宗、傅竖眼等分兵寇东关、大岘、淮陵等处,白塔、牵城、清溪皆溃。法宗等破淮陵,进攻阜陵不克。《通鉴纪事本末》 。

《一统志》 :淮陵废县在盱眙县西北八十五里。《方舆纪要》:白塔镇在来安县东北五十五里。《太平寰宇记》:阜陵故城在全椒县西南八十里。按地图,白塔在淮陵东南百余里,阜陵在白塔西南一百余里,盖淮陵被围,白塔因相离不远,故惊溃。白塔溃,则阜陵之屏蔽已失,是以魏兵得进攻阜陵也。魏人用兵次第如此。乃《通鉴辑览注》 谓白塔在巢县之南其说误矣。

宋嘉定十二年闰三月,金人自盱眙寇来安、全椒等县,宋将李全败金兵于嘉山。《宋史》。

旧志谓宋高宗时邑罹兵乱,户口仅百余,不堪置县,因废县为镇。盖来邑当南渡后,人民罹金人兵劫,几至靡有孑遗。则南宋时来邑兵事不传者盖多矣。

宋绍定元年,宋将赵葵命赵必胜守万山。《宋史/赵葵传》。

明崇祯九年正月,流贼张献忠、高迎祥等率贼数十万围滁州 ,焚掠县境,民妇金赵氏及蔡烈女均殉节。贼攻城,知县袁翊率众拒守,发巨礮击贼 ,贼悉遁。会总理军务卢象升合诸道兵来援,大破贼于滁州五里桥,斩馘无算 ,贼悉西窜。《袁翊传》及《明纪事本末》 。

来安县志卷八

安徽滁州来安县知县汜水刘廷槐重修

职官志表

文职 武职

文职表



知县建隆初始以朝臣为知县,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 。凡户口、赋役、钱粮、赈济、给纳之事皆掌之。有水旱则有灾伤之诉,以分数蠲免 。流亡则抚循安集之,无使失业。有孝弟行谊闻于乡闾者,具事实上于州,激劝以厉风俗 。

孙侔熙宁二年。<考正>原表漏载,依《滁志摭遗》 补。

阎安之元佑八年

魏渊博崇宁二年

刘滂宣和七年

按:《伍志》元佑时知县有沈希顺,《周志》无之。考《滁州志》,元佑时有郡守沈希颜,《伍志》误以郡守为知县,因于元佑时增入希颜名。又误以希颜为希顺也。今据《州志》及《周志》正之。

主簿开宝三年诏诸县千户以上置令、簿、尉。咸平四年五百户以上并置主簿。后川、蜀、江南诸县各置主簿一员,掌出纳官物、销注文书 。

孙杭天圣五年。同学究出身 。<考正>旧志表漏载,依《王荆公文集》补。

尉建隆三年每县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掌阅习弓手、戢奸禁暴 。凡县不置簿则尉兼之。

李从道元佑八年

石 绍兴七年。



达鲁花赤

县尹元《百官志》,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下县秩从七品 ,置官如中县。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达鲁花赤掌县印,尹掌判县事。

忽都鲁海牙

可惜可不花

合谋砂立

以上三员旧志俱无年次籍贯。

亦尔列不花至元六年

马合谋砂泰定元年

撒都剌至正六年

以上均达鲁花赤。

廉克 完闾 项仲升 孟升 苗裔

以上五员旧志无年次籍贯。

王时淳至元六年

徐荣至元三十年

郭让泰定元年

杜居敬泰定二年,有传 。

蒋居仁至正六年,有传。

以上均县尹。

教谕县置教谕一员,又置直学一员,掌钱谷。教谕听行省及宣慰司札付,或命于礼部 。

党安汴梁人

何迪泰定元年

吴旭至正六年,朱方人 。

主簿上县有丞一员,中下县无丞,置主簿一员。

李让至元六年

杨禄泰定元年

周于嘉泰定五年,朗州人。

巡检诸县巡检司从九品

赛酉至元六年

丁赟泰定二年,白塔镇巡检。

李克忠至正六年,济宁人。

孟元亨至正六年,白塔镇巡检。

严皋至正六年,税务司巡检。

典史民少事简之地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

罗文庆至元六年

郭国瑞泰定元年

萧毅泰定二年



知县明《职官志》:“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及养老、祀神、贡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 。若山泽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 ”

刘煜洪武十四年,海州人。

梁原振洪武十六年,河南陈州人。

翟守正洪武十八年,山西潞州人。

王知戴洪武十九年,陕西成县人。

江子晖洪武二十一年,山东茌平人。

王彦祥洪武二十四年,山东章丘人。

陈辛一洪武二十六年,江西清江人。

孙昱洪武三十二年,通州人。

徐士禄永乐元年,传作“仕禄”,有传。

周让永乐十四年

晁济宣德元年,山西监生。

霍通宣德六年。

余信宣德九年,江西安仁监生。

周华正统十年,江西南昌举人。

郑荣正统十四年

边宁景泰四年,有传。

杜宥成化元年,浙江青田举人。

赵礼成化四年,有传。

李洪成化九年,浙江崇德监生。

杨仲伦成化十四年,有传。

邱升成化十七年,广西宜山举人。

谢景星成化二十二年,邯郸进士。青年严介 ,仕至知府。

朱仲炘弘治四年,浙江遂昌进士。

侯镗弘治六年,山东郓城举人。

张宸弘治九年,湖广孝感官生 ,调怀远令。

萧启弘治十一年,江西太和举人,调攸远令。

孔环正德三年,北直南宫监生 。

魏镛正德四年,咸宁监生。

王驯正德八年,顺天大兴举人。

王雄正德十一年,锦衣卫进士,后升大理评事 。

孙谥正德十二年 ,有传。

李时泰嘉靖三年,有传。<考正>原表漏载,依《名宦传》补 。

徐佐嘉靖四年,广西护卫监生。

周祚嘉靖五年,有传。

陆宗俊嘉靖七年,浙江仁和举人,升南昌府判。

王倧嘉靖十二年,浙江安吉监生。

王梅嘉靖十七年,有传。<考正>原表漏载,依《名宦传》补。

马玑嘉靖十七年,浙江金华人。

顾问嘉靖二十二年,有传。

韩济世嘉靖二十四年,浙江会稽官生。

李懋才嘉靖二十七年,福建武平监生。

杨顺健嘉靖三十二年,四川南充举人。

魏大用嘉靖三十四年,有传。

陈鉴嘉靖三十八年,福建侯官举人。

张四术嘉靖四十一年,有传。

张珊嘉靖四十四年,河南祥符举人。

刘正亨嘉靖四十五年,有传。

孟元吉有传。<考正>原表漏载,依《名宦传》补,唯任职年不可考。按原传次叙应在嘉靖年间,今附嘉靖年之后。

曹维高隆庆元年 ,衡阳举人,廉能有政声,迁提举。

张国祥万历二年 ,江西浮梁举人。

何承谦万历三年,浙江建德岁贡,有守 。

林鹏飞万历六年,有传。

何其贞万历十三年,河南商丘岁贡。改食淮北盐 。

王世雍万历十五年,河南武安贡生。

郑元辅万历十六年,有传 。

冷起元万历二十年,有传。

姚竑万历二十六年,有传。<考正>原表漏载,依《名宦传》补。

曾涞万历二十六年,广东番禺举人。

杨仲点万历三十年,浙江西安举人 。

何九达万历三十二年,江西彭泽选贡。

姚应凤万历三十六年,浙江海盐举人。

马修万历三十九年,直隶平乡岁贡。

第五伟万历四十年,陕西三水举人。

周之冕万历四十三年,有传 。

郑延祚天启二年,四川内江举人。

陈梦球天启三年,湖广茶陵人。

尹梦璧有传。<考正>原表漏载,依《名宦传》补。按:本传系天启年任,唯年月不可考。今附天启年后。

程道寿崇祯元年,湖广孝感贡生。

李日培崇祯三年,山东莱阳贡生。

袁翎崇祯六年,有传。

吴志高崇祯十一年,广东海丰举人。

黄炜桢崇祯十四年,福建莆田举人。

庾嗣衮崇祯十五年,见侨寓。

教谕县置教谕一员。

鹿燕洪武十四年,徐州人。

崔洪洪武十八年,广西灵川人。

李以义洪武十八年,广东泷水人。《州志》列崔洪前。

王文奎洪武二十八年,浙江嵊县人。

张毂洪武三十二年,襄城人。

张恂洪武三十五年,河内人 。

黄昂永乐四年,崇仁举人。

方屿永乐九年,浙江绍兴举人。

费忠永乐十四年

魏睦永乐十七年,福建福清儒士。

汪瀹宣德元年,举人。

张澄正统元年,浙江举人。

王志景泰元年,直隶束鹿人。

钟英天顺四年,江西儒士。

袁太初天顺六年,四川广安举人。

史庆成化五年,有传。

岑恒成化十四年,浙江余姚举人。

向廷奎成化十七年,贵州隆兴贡生。

沈仕成化二十年,广东海阳举人。

张泽弘治四年,有传。

邹宗贤弘治十五年,浙江临安举人。

黄明彝正德八年,四川江津贡生。

赵志正德十五年,有传。

孙逵嘉靖六年,有传。

李从嘉靖十三年,山东章丘贡生。

王子聪嘉靖十七年,有传。

李丹嘉靖二十二年,江西会昌贡生。

邹鹏嘉靖二十七年,江西星子贡生。

金鳌嘉靖二十九年,浙江瑞安贡生。好学,升周王府教授 。

林大珠嘉靖三十五年,福建漳浦贡生,琼州府教授。

王儒嘉靖三十七年,河南汲县贡生。

方良瑀浙江金华人。

朱良性江西德化人。

黄益纯福建永安举人。

以上三人嘉靖时任,年次未详。

陈景祥隆庆元年,福建长乐人。

戴于盘隆庆六年

柯一泉万历二年,贵池贡生,升庆云知县。

王如鼎万历五年,有传。

周锐万历八年,盐城人。

朱彦明万历十一年,崇明人。

钱应元万历十四年,有传。

徐士吉万历十六年,有传。

史载道万历二十年,丹徒举人,升德阳县令。

汪学伦万历二十四年,婺源举人。

臧万万历二十八年,辽东人。

汤毂万历三十年,宜城举人 。

袁士仲万历三十三年,有传 。

吴建节万历三十六年,有传。

陈锵万历四十一年,江西鄱阳人,升梧州推官。

王肯堂万历四十五年,凤阳卫人 。

褚应训万历四十七年,武进人。

朱元复天启元年。

王之宾

卢孔昭

以上二员旧职官表未注年次。

衡以诗天启四年

邓承簪崇祯五年,广西全州人。

段连元崇祯八年,云南剑川人。

王言崇祯十一年,江西新建人。

钱士昌崇祯十三年

训导县置训导二员

陈一作程志道洪武十四年,本县人 。

徐冕洪武十六年,本县人。

黄志洪武二十八年,邠州人。

刘衍洪武三十二年 。

薛真洪武三十五年,博兴人。

蔡煦永乐六年,江西永丰举人。

徐常永乐十七年,江西庐陵举人。

游炯宣德二年,福建闽县举人。

孙升宣德七年,湖广澧州贡生。

陈泰正统七年,大同贡生。

张义正统九年,湖广麻城贡生。

郑远景泰元年,福建浦城人。

李鼐景泰四年,河南卫辉府举人。

叶光景泰五年,贡生。

杨时天顺二年,有传。

欧阳宜天顺四年,江西太和儒士,以文学著。

吴诚成化元年,浙江鄞县贡生。

陈惠成化四年,广东顺德贡生。

张彦成化六年,浙江平阳贡生。

刘璚成化十年,清江贡生。

姚升成化十七年,浙江海宁贡生。

董瑛成化二十二年,云南昆明贡生。

王伯用弘治元年,湖广石首贡生。

杨春弘治九年,山东平度州人,升沈府教授 。

朱达弘治十一年,浙江仁和贡生。

董玘弘治十八年,山东濮州贡生。

鲍深正德元年,浙江金华贡生。

刘贤正德四年,江西会昌贡生。

过郁正德四年,江西临川贡生。

章檀正德六年,会稽人 。

邹思敬正德八年,孝丰人。

邹尚忠正德九年,江西临川贡生

苏章正德十一年,山东滨州贡生。

叶相正德十五年,浙江分水人。

胡中正德十五年,江西余千人。

李仲贤嘉靖四年,湖广贡生。

丁文恮嘉靖七年

冯源嘉靖八年,浙江宣平人。

吴毓嘉嘉靖十七年,有传。

林旺嘉靖二十二年,福建安溪人。

刘洋嘉靖二十四年,四川巴县人。

陈宗岳嘉靖二十七年有传。

林子炳嘉靖三十二年 ,福建福宁州贡,升东阳教谕。

尹居仁嘉靖三十二年,山东茌平人。

邝沾嘉靖三十四年,湖广宜章贡生。

刘本固

田芃

以上二员嘉靖时任,年次未详。

耿洲

吴仁献

以上二员隆庆时任,年次未详。

舒文明万历元年,湖广人。

许懋学万历四年,广东人。

袁世南万历五年,有传。

刘守业万历八年,海州人。

崔俸万历十三年,崇明人。

史汝聪万历十三年,山东昌邑人。

陈九韶万历十三年,姚安府人。

孙凤仪万历二十八年,宣城人,品如浑金璞玉 。

汪洌铜陵人

陈泰来浙江上虞人

张自得河南柘城人

陈守让无为州人

以上四员旧志列孙凤仪后,未注年次。

王懋绩万历四十二年,溧水人。

陈明鉴万历四十七年,青阳人。

施善政天启三年 ,浙江安吉人。

尤希汤天启七年,虹县人。崇祯元年署教谕事,六年捐置义田于水口弥陀寺,以接宦旅 ,免居民供亿之扰,亦德政也。

韩策崇祯三年,永清人。

陈嘉谷崇祯七年,太和人。

吕守琏崇祯十年,山西人。

杨子奇崇祯十三年,京山人。

县丞分掌粮马巡捕之事。宣德年裁。

王道永乐六年

龙显永乐八年

孔常永乐十四年

夏天禄宣德元年。以后裁。

主簿职掌与县丞同。弘治十八年裁。

王文信洪武年任,江西人,未详何年任,子孙寄籍来安 。

王洪永乐六年

张太永乐十年

石伦永乐十二年

李善道永乐十四年

刘衍永乐十七年

鲁学敏永乐二十一年

兵奎宣德元年,监生。

李纳宣德八年,武昌监生。

胡益正统七年,四川崇庆州监生。

胡祥景泰元年,江西星子人。

张宗礼景泰十年,瑞昌监生。

殷全天顺四年,四川荣昌人。

周璇成化六年,胡广安乡监生。

毕昂成化八年,浙江长兴监生。

张铠成化十五年,有传 。

姚益成化二十年,江西新淦监生。

王冕弘治三年,陕西监生。

梁高弘治六年,汉县监生。

杨宸弘治十一年,新城监生。

张仁弘治十八年,曹县人 。以后裁。

典史掌文移出纳。如无县丞、主簿则分领丞簿职。按明地志,来安有白塔镇巡检司,旧志官署载白塔镇巡检,又载税务司二,而《职官表》明代不载一员,岂明已裁欤?

杨景贤洪武十四年

赵良辅洪武十六年

刘海洪武十八年

何鹏洪武十九年,河南阌乡人。

齐本洪武二十一年,延州人。

罗守忠洪武二十四年,山东文登人。

魏忠洪武二十八年,临漳人。

王原洪武三十一年,平阳人。

李文永乐元年,彰德人。

殷厚永乐三年,河间人。

张弼永乐十二年

黄隆永乐十四年

王显永乐十九年

杨稳宣德二年

傅铎正统元年

王本宗正统三年

汪霖正统九年

姜珍景泰元年

赵竑景泰五年,沔池人。

义森天顺六年

鲍光显成化四年,浙江鄞县人。

王註成化六年,山东泰安人。

张钟成化十七年,河南武安人

史旺弘治元年,直隶广平人。

李明弘治五年,东平人。

何升弘治九年,莆田人。

张宝弘治十一年,襄城人。

王靖弘治十六年,成安人。

杨正午正德四年,湖广麻城人。

毛大金正德十年,湖广罗田人。

戴仁正德十一年,莆田人。

黄秀嘉靖四年

程景嘉靖五年,遵化人。

黄璇玑嘉靖十三年,莆田人。

史瑚嘉靖十四年,山东武定人。

王海嘉靖二十三年,山东平原人。

谢庞嘉靖二十九年,余姚人,升主簿 。

张茂嘉靖三十一年,莆田人。

李光嘉靖三十四年,南昌人。

祝东曦嘉靖三十六,铅山人 。

张春嘉靖四十年

吴宗贤嘉靖四十三年

孙朝诰隆庆元年,黄岩人。

王洲隆庆五年,鹿邑人。

林泰江西人

蔡芃四川人

陈克述南昌人

谢芳秀广东人

林公松福建人

以上五人俱万历时任,未详何年。

马一麟万历十六年,有传。

吴一安万历十七年,临川人。

万国启万历十八年,南昌人。

叶应春万历二十二年,仁和人。

徐镇万历二十年,浙江人。

邓性万历二十七年,清流人。

徐大成万历三十年,会稽人 。

贺钟甫万历三十一年,永新人。

黄子宽万历三十二年,新城人。

黄一豹万历三十五年,安义人。

江东立万历四十年,晋江人。

吴中龙万历四十二年,钱塘人。

陈文忠万历四十六年。

徐邦泰万历四十八年,高安人。

盛国柱天启元年

王应时天启四年,仁和人。

韩孔赞崇祯元年,北直隶人。

李为栋崇祯四年,余姚人。

何绣崇祯六年,四川人。

温毓纯崇祯十三年,浙江人。

蒋绍翰崇祯十七年

国朝

知县正七品

刘芳誉顺治三年,河南郑州人,丙戌进士。

汤九围顺治八年,贡监,有传 。

张光耀顺治十六年,宛平贡生。

赵文杰顺治十七年,山东贡生。

杨宗昌康熙二年,直隶赵州人,己丑进士。

田可大康熙四年,直隶大名人,戊戌进士。

周孚先康熙四年,山西襄垣贡生。

王庭瑞康熙六年,陕西南郑人,己亥进士。

黄世臣康熙十一年,四川西充举人。

周家柱康熙十五年,有传。

乔嵩康熙二十年,有传。

胡承铨康熙二十五年,山东临清人 。

嵇釴康熙二十六年,山西拨贡。旧志作“姬绎”,《通志》作“嵇弋”,今依《通志》。

孙之芳康熙二十七年,顺夫人,浙江籍。

刘之昂康熙三十年,旗籍监生 ,辽东人。

马云衢康熙三十九年,有传。

钱士峰康熙四十六年,广东饶阳人,丁丑进士。

张晋康熙五十年,有传 。

祁文瀚康熙五十七年,有传。

冯文汉康熙六十一年,贵州平远举人。

张圣清有传

王作舟有传

杨大勋有传。<考正>以上三员原表漏载,依《名宦传》补。唯任职年月无考,按原传次序,应在康熙年间,今附康熙年后。

黄大均雍正元年,贵州贵筑举人。

黄金品雍正三年,浙江人,大兴籍。

陈之遇雍正四年,广东新安人,戊戌进士。

王文焕雍正六年,陕西华阴副榜。

伍斯瑸雍正八年,有传。

孔传橿雍正十三年,有传。

秦宏典乾隆元年,马平举人

许闻世乾隆四年

卜松源乾隆四年,武进进士。

高岱乾隆八年

傅尔琏乾隆十年

刘瓒乾隆十二年,有传。

李春明乾隆十七年

黄炱乾隆十八年

李文勋乾隆十九年,有传。

潘振莹乾隆二十八年,江苏阳湖人,后升黄州府。

韩梦周乾隆三十一年,有传。

蒋鉴乾隆三十五年,灌阳人。

王惺乾隆三十六年,顺天举人。

金万藻乾隆四十年

李奉纶乾隆四十年,汉军 。

西登额乾隆四十一年,正白旗人 ,笔贴式。

胡翠仁乾隆四十二年任,四川中江解元 。

王霁乾隆四十九年署 ,顺天抚宁举人。

王永乾隆四十九年任,陕西盩厔人,甲辰进士。

邝永锴乾隆五十六年署,广东河源人。

杨松渠乾隆五十六年署,河南河内举人。

李金台乾隆五十七年署,山西举人。

徐世焘乾隆五十七年任,浙江仁和人,己卯举人。

丁应銮嘉庆三年正月署,云南石屏州举人。

钟希贤嘉庆三年七月任,有传。

封廷相嘉庆十年二月署,山东德州举人。

王启聪嘉庆十年任,湖南衡阳人,癸丑进士。

伍士超嘉庆十一年任,广东新兴人,己未进士。

唐诚嘉庆二十一年署,广西全州举人。

杨炘嘉庆二十二年任,云南太和举人。

刘邦鼎嘉庆二十四年署,江苏通州人,丁丑进士。

杨炘嘉庆二十五年回任。

符鸿道光二年任,湖南益阳人,乙丑进士。

张蕃锡道光五年署

刘廷槐道光六年任,河南汜水人,壬子举人。

国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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