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歌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学校
首页 > 古籍 > 李杰买棺-棠阴比事

李杰买棺


  唐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告子不孝,杰察其状非不孝者,乃谓曰:汝寡居惟一子,今罪至死,得无悔乎?妇曰:不顺之子,宁复惜之?杰曰:审如是,可买棺来取尸。因使人觇之,乃谓一道士曰:事了矣,俄将棺至。杰尚冀其悔,而寡妇坚执如初。时道士在门外,密令擒之,一问承服。曰:某与寡妇有私,常为儿制,故欲除之。乃杖杀道士,以棺盛之。  谨按大明律云:父母诬告子孙勿论。今观所载,母与所私道士谋,诬告其子,欲致于死。母勿论,道士难科教唆之罪。万一遇此,当比依谋杀人巳行。未曾伤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比拟奏请。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元·陈栎
清·王懋竑
清·爱新觉罗弘历
(西汉)戴德
柳得恭
清·吴廷燮
三国·刘徽
宋·林洪
(清)郁永河 著
(清)韩菼 编
宋·李中梓
(清)汤球辑,杨朝明校补
明·张源
明·方孝孺
宋·陈伯葵
陶弘景
吴江诗词网
www.wjszx.com.cn

晋ICP备2024047096号-2
Copyright @吴江诗词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友情链接:出国留学  百川诗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