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歌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学校
首页 > 古籍 > 汉武明经-棠阴比事

汉武明经


  汉景帝时廷尉上囚防年,继母陈杀防年父,防年因杀陈。依律以杀母大逆论。帝疑之,武帝时年十二为太子,在帝侧,遂问之,对曰:夫继母如母,明不及母。缘父之故,比之于母。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下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同,不宜以大逆论。

  谨按大明律云:凡继母杀其父,听告,不在干名犯义之限。今观汉史所云,防年继母杀父,因杀继母,宜与杀人同,不宜以大逆论。窃详此实伦理之变,若比杀常人,则故杀者斩。若比父母为人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杀死者勿论。盛世伦理修明,固无此事。万一遇此,所司当体究的确,比拟奏请。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周颐
(宋)黄彻撰
(宋元)马端临
(清)余怀
元·熊梦祥
元魏·昙摩流支
明·焦竑
刘宋·僧璩
宋·蔡伸
明·万邦宁
周·吕尚
明·胡文焕
南朝陈·姚最续
潘岳
清·郑文焯
春秋楚·伍子胥
吴江诗词网
www.wjszx.com.cn

晋ICP备2024047096号-2
Copyright @吴江诗词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友情链接:出国留学  百川诗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