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为郡从事释义


【子】〔古文〕《唐韻》卽里切《集韻》《韻會》《正韻》祖似切,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

【郡】《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从事】1.行事;办事。《诗·小雅·十月之交》:“黽勉从事,不敢告劳。”汉班彪《北征赋》:“达人从事,有仪则兮。”宋苏轼《应诏论四事状》:“伏见熙寧中,天下以新法从事。”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五章第二节:“章宗以仆散揆领行省于南京(开封),便宜从事。”2.参与做(某种事情);致力于(某种事情)。《论语·泰伯》:“昔者吾友尝从事於斯矣。”《国语·齐语》:“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鎛,以旦暮从事於田野。”清钱泳《履园丛话·梦幻·注苏诗》:“告养回籍,从事苏诗,罗百氏之説,以证王、施、查三家之讹。”老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