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不事俗释义


【子】〔古文〕《唐韻》卽里切《集韻》《韻會》《正韻》祖似切,音梓。《說文》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入,以爲稱。《徐鍇曰》十一月夜半,陽氣所起。人承陽,故以爲稱。又《廣韻》息也。《增韻》嗣也。《易·序卦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曰天子。天子之子曰元子。《書·顧命》用敬保元子釗。又《儀禮·喪服》諸侯之子稱公子。又凡適長子曰冢子,卽宗子也。其適夫人之次子,或衆妾之子,曰別子,亦曰支子。《禮·曲禮》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又男子之通稱。《顏師古曰》子者,人之嘉稱,故凡成德,謂之君子。

【不事】1.不侍奉,不服事。《易·蛊》:“不事王侯,高尚其事。”2.指不任以官职。《晋书·刘寔传》:“臣以为古之养老,以不事为优,不以吏之为重。”《资治通鉴·晋怀帝永嘉三年》引此文,胡三省注云:“不事,谓不使任事。”3.不服劳役。《荀子·大略》:“八十者一子不事,九十者举家不事,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事。”《史记·秦始皇本纪》:“於是立石东海上胊界中,以为秦东门。因徙三万家丽邑,五万家云阳,皆復不事十岁。”《资治通鉴·始皇帝三十五年》引此文,胡三省注云:“不事者,不供征役之事。”4.不办事;不做事。《新唐书·李齐

【俗】〔古文〕圱《唐韻》似足切《集韻》《韻會》《正韻》松玉切,音續。習也。上所化曰風,下所習曰俗。《釋名》俗,欲也,俗人所欲也。《禮·曲禮》禮從宜,使從俗。又《周禮·天官》八則治都鄙,六曰禮俗,以馭其民。又不雅曰俗。《黃庭堅曰》士俗不可醫。或問不俗之狀,庭堅曰:難言也。視其平居,無以異於人,臨大節而不可奪,此不俗人也。 《說文》从人,谷聲。《徐曰》俗之言續也。轉相習也。漢典考證:〔相如上林賦徼受屈。〕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 考證:〔相如上林賦徼受屈。〕 謹照原文上林賦改子虚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