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固有之释义


【神仙】见“神仙”。亦作“神僊”。1.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有超人的能力。可以超脱尘世,长生不老。《史记·孝武本纪》:“海上燕齐之閒,莫不搤捥而自言有禁方,能神僊矣。”汉桓宽《盐铁论·散不足》:“当此之时,燕齐之士释锄耒,争言神仙方士。”宋梅尧臣《读<汉书·梅子真传>》诗:“九江传神僊,会稽隐廛閈。”陈毅《游桂林》诗:“愿作桂林人,不愿作神仙。”2.宫殿名。《文选·班固<西都赋>》:“清凉宣温,神仙长年,金华玉堂,白虎麒麟,区宇若兹,不可殫论。”李善注引《三辅黄图》:“长乐宫有神仙殿。”

【固有】易·益》:“益用凶事,固有之也。”明王守仁《传习录》卷中:“是盖性分之所固有,而非有假於外者。”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无名木刻集>序》:“木刻是中国所固有的,而久被埋没在地下了。”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