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策麒麟殿释义


【射】漢典考證:〔《禮·射義》射之爲言繹也。各繹己之志也,故射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中。〕 謹照原文改:繹者各繹己之志也。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則中矣。 考證:〔《禮·射義》射之爲言繹也。各繹己之志也,故射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持弓矢審固,然後中。〕 謹照原文改:繹者各繹己之志也。故心平體正,持弓矢審固,則中矣。

【策】《廣韻》楚革切《集韻》《韻會》測革切《正韻》恥格切,音。《儀禮註》策,也。《蔡邕·獨斷》策者,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單執一札,謂之爲。連編諸,乃名爲策。凡書,字有多有少,一行可盡者書之于,數行可盡者書之于方,方所不容者乃書于策。《禮·曲禮》先生書策,琴瑟在前,坐而遷之,戒勿越。《通攷》漢制,取士作策難問,試者投射答之,謂之射策。若錄政化得失顯問,謂之對策。又策書。《釋名》策書敎令于上,所以驅策諸下也。《左傳·僖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爲侯伯。又籌也,謀也。

【麒麟】1.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形状像鹿,头上有角,全身有鳞甲,尾像牛尾。古人以为仁兽、瑞兽,拿它象征祥瑞。《管子·封禅》:“今凤凰麒麟不来,嘉穀不生。”宋黄庭坚《送范德孺知庆州》诗:“阿兄两持庆州节,十年麒麟地上行。”郭沫若《屈原》第三幕:“你们要听那妖精的话,说凤凰是鸡,说麒麟是羊子,说龙是蚯蚓,说灵龟是甲鱼。”2.比喻才能杰出的人。《晋书·顾和传》:“和二岁丧父,总角便有清操,族叔荣雅重之,曰:‘此吾家麒麟,兴吾宗者,必此人也。’”3.见“麒麟阁”。4.见“麒麟殿”。

【殿】《唐韻》《集韻》《韻會》堂練切《正韻》蕩練切,音電。堂高大者。《初學記》《倉頡篇》殿,大堂也。商周以前,其名不載。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始作前殿。《漢書》則有甘泉、函德、鳳凰、明光、臯門、麒麟、白虎、金華諸殿。歷代殿名或沿或革,惟魏之太極,自晉以降,正殿皆名之。《摯虞·決疑要註》其制有陛,右墄左平。平以文塼相亞次,墄者爲階級也。九錫之禮,納陛以登,謂受此陛以上殿。顏師古曰:古者屋高嚴。皆名爲殿,不必宮中。《前漢·黃霸傳》令郡國上計吏條對,有舉孝子者先上殿。《註》殿,丞相所坐屋也。今唯天子宸居稱殿。又重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