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人称作者释义


【七】《唐韻》親吉切《集韻》《韻會》《正韻》戚悉切,音桼。少陽數也。《說文》陽之正也,从一,微隂从中衺出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註》七政,日月五星也。《詩·唐風》豈曰無衣七兮。《註》侯伯七命,車服皆以七爲節。又詞家以七名篇,雖八首,問對凡七。七者,問對之別名,始枚乗七發,後傅毅七激,崔駰七依,曹植七啓,張協七命,繼之凡十餘家。又三七,藥名。《本草綱目》言葉左三右四,故名。一說本名山桼。又姓。明七希賢。又人名。《續仙傳》殷七七,名文祥。《蘇軾詩》安得道人殷七七,不論時節遣花開。 《正字通》或通作桼

【人称】语法范畴之一。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表示行为、动作是属于谁的。属于说话人的为第一人称,属于听话人的为第二人称,属于说话人听话人之外的是第三人称。

【作者】1.创始之人。《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2.称在艺业上有卓越成就的人。五代贯休《读刘得仁贾岛集》诗之一:“二公俱作者,其奈亦迂儒。”3.指从事文章撰述或艺术创作的人。三国魏吴质《答东阿王书》:“还治讽采所著,观省英瑋,实赋颂之宗,作者之师也。”唐杜甫《李潮八分小篆歌》:“秦有李斯汉蔡邕,中间作者絶不闻。”清朱彝尊《摸鱼子》词:“《乐章》《琴趣》三千调,作者古今能几?”孙犁《澹定集·大星陨落》:“作者狭隘,其作嚣嚣。”4.《论语·宪问》:“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其次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