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便宜处讨便宜释义


【没】〔古文〕歿歾《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勃切,音歿。《說文》沈也。又盡也。《詩·小雅》曷其沒矣。《傳》沒,盡也。《疏》言不可盡服也。又過也。《禮·坊記》君子不以美沒禮。《疏》沒,過也。不可以財物豐多,華美其事,沒過於禮。又貪也。《晉語》不沒爲後。又乾沒。《史記·酷吏傳》張湯始爲小吏乾沒。《註》如淳曰:得利爲乾,失利爲沒。正義曰:乾沒,謂無潤澤而取他人也。又曰:陽浮慕爲乾,心內不合爲沒。又水名。《山海經》太水東南流,注于沒水。《水經注》作役水。又《孫雞林類事》高麗方言,謂水曰沒,井曰烏沒,熟水曰泥根沒

【便宜】1.谓斟酌事宜,不拘陈规,自行决断处理。《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南史·顾宪之传》:“愚又以便宜者,盖谓便於公宜於人也。”《续资治通鉴·宋理宗绍定三年》:“凡翻异驳勘之狱,同守臣审鞫,便宜予决,毋得滞留。”《清史稿·选举志二》:“艺徒学堂……均可於中、小学堂便宜附设。”2.指便宜行事之权。《隋书·杨谅传》:“特许以便宜,不拘律令。”宋叶适《奏议·纪纲四》:“收还便宜,使州郡復承平之常制。”清李渔《奈何天·计左》:“近日又因北方告警,特赐尚方之剑,假以便宜,令我星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讨便宜】或取巧。唐寒山《诗》之九八:“凡事莫容易,尽爱讨便宜。”元马致远《荐福碑》第四折:“呀!你今日讨便宜翻做了落便宜。”《平妖传》第二一回:“人都是要讨便宜的,见买得贱,货物又比别家的好,人便都来买。”谢觉哉《不惑集·干劲!》:“这些人‘有心’于自己讨便宜,‘无心’于作好工作。”谓谋求因利乘便,顺应自然。明袁宏道《寄汤义仍书》:“弟观古往今来,唯有讨便宜人是第一种人,故漆园首以《逍遥》名篇。”《冷眼观》第二五回:“低着头叹道:‘唉!人生七十古来稀,穿衣吃饭讨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