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顿减非生物释义


【精神】1.指人的精气、元神。相对于形骸而言。《吕氏春秋·尽数》:“圣人察阴阳之宜,辨万物之利,以便生,故精神安乎形,而年寿得长焉。”汉王符《潜夫论·卜列》:“夫人之所以为人者,非以此八尺之身也,乃以其有精神也。”元揭傒斯《哭王十良仲》诗:“精神与时息,形质随日化。”2.指人的意识。《史记·太史公自序》:“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清刘大櫆《见吾轩诗序》:“文章者,古人之精神所藴结也。”孙中山《军人精神教育》:“至于精神定义若何,欲求精确之界限,固亦非易,然简括言之,第知凡非物质者,即为精神可矣。”

【减】《玉篇》古斬切,音減。俗減字。(減)《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古斬切,音鹼。《說文》損也。《玉篇》少也,輕也。《禮·樂記》禮主其減。又水名。《山海經》番條之山,減水出焉。又岐山亦出減水,東南流注于江。又姓。《史記·酷吏傳》減宣。又《廣韻》《集韻》下斬切,音豏。又《集韻》公陷切,音。義同。 俗作减,非。(減)漢典考證:〔又姓。《前漢·酷吏傳》減宣。〕 謹按漢書作咸,史記作減。前漢改史記。 考證:〔又姓。《前漢·酷吏傳》減宣。〕 謹按漢書作咸,史記作減。前漢改史記。 zdi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

【生物】1.泛指自然界中一切有生命的物体。《礼记·乐记》:“土敝则草木不长,水烦则鱼鳖不大,气衰则生物不遂。”唐元稹《含风夕》诗:“生物固有涯,安能比金石。”邹韬奋《关于<生活日报>问题的总答复》:“诸位都明白,一切生物都不能离开环境而生存。”2.指活的动物。《庄子·人间世》:“汝不知夫养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清李斗《扬州画舫录·小秦淮录》:“平时入市,一见生物,出钱买放之。如无钱,则合掌礼拜,皆以既见生物,必得放之为愿。”3.生长万物。《荀子·礼论》:“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