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论耻雷同释义


【持论】出主张。《汉书·儒林传·瑕丘江公》:“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宋周煇《清波杂志》卷十:“韩魏公妻弟崔公孺,持论甚正,公喜与之语。”元刘壎《隐居通议·诗歌六》:“荆公持论,多不犹人。”邹韬奋《患难馀生记》第一章:“我们坚持民族统一战线的立场,持论和当时香港以及西南某些时论不同。”

【耻】《正字通》俗恥字。(耻)《唐韻》敕里切《集韻》丑里切,褫上聲《說文》辱也。从心耳聲。《周禮·地官·司救》恥諸嘉石。《註》恥辱之也。《左傳·昭五年》恥匹夫不可以無備,况國乎。《註》言不可辱也。又《廣韻》慙也。《孟子》人不可以無恥。《註》人不可以無所羞恥也。 或作誀。 《六書總要》从心耳會意。取聞過自愧之義。凡人心慙,則耳熱面赤,是其驗也。俗譌作耻。

【雷同】同”。1.随声附和。《礼记·曲礼上》:“毋勦説,毋雷同。”郑玄注:“雷之发声,物无不同时应者;人之言当各由己,不当然也。”《后汉书·桓谭传》:“略靁同之俗语,详通人之雅谋。”李贤注:“靁之发声,众物同应,俗人无是非之心,出言同者谓之靁同。”唐杜甫《前出塞》诗之九:“众人贵苟得,欲语羞雷同。”2.泛指相同。清钱泳《履园丛话·艺能·营造》:“造屋之工,当以扬州为第一,如作文之有变换,无雷同。”冯骥才《雕花烟斗·画家》:“而唐先生的烟斗,造型、图纹、形象、制法,乃至风格,无一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