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



公孫龍子

  經名:公孫龍子。舊題周介孫龍撰。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清部。參校版本:王琯《公孫龍子懸解》,簡稱王琯本。

  目錄#1

  卷上

  跡府第一

  白馬論第二

  卷中

  指物論第三

  通變論第四

  卷下

  堅白論第五

  名實論第六

  #1目錄原缺,據正文標題補。

  公孫龍子卷上

  趙人公孫龍著

  跡府第一

  府,聚也。述作論事之跡,聚之於篇中,因以名篇。

  公孫龍,六國時辯士也。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假物取譬,以守白辯。物各有材,聖人之所資用者也。夫衆材殊辯,各恃所長,更相是非,以邪削正,故賞罰不由天子,威福出自權臣。公孫龍傷明王之不興,疾名器之乖實,乃假指物,以混是非,寄白馬而齊物我,輩時君之有悟而正名實焉。謂白馬為非馬也。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馬體不殊,黃白乃異,彼此相推,是非混一,故以斯辯而正名實。龍與孔穿會趙平原君家。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龍去之,則無以教焉。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龍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仲尼曰:必也正名乎。龍以白馬正名實,故仲尼之所取。龍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矢,以射蛟兕於雲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王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日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楚王失弓,因以利楚,不能兼濟天下,故曰仁義未遂也。人君唯私其黨,附之亦如守白求馬,獨有白馬來應。楚王所謂人者,楚國也。仲尼所謂人者,天下也。故離白以求馬,衆馬皆至矣。忘楚以利人,天下感應矣。夫是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而非龍異白馬於所謂馬,悖。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龍去所教,則雖百,龍固不能當前矣。孔穿無以應焉。聖教雖殊,其歸不異,曲士求於教,不能博通,則安其所習,毀所不悟。故雖賢倍百,龍不能當前為師,亦如守白求馬,所喪多矣。

  公孫龍,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葉也。穿與龍會,穿謂龍曰:臣居魯,側聞下風,高先生之智,說先生之行,願受業之日久矣,乃今得見。然所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公孫龍曰:先生之言悖。龍之學,以白馬為非馬者也。使龍去之,則龍無以教。無以教而乃學於龍也者,悖。且夫欲學於龍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今教龍去白馬非馬,是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先生之所以教龍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齊國無士,何也?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齊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交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乎?齊王曰:善。此真吾所謂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是時齊王好勇,聖人之用士也,各因其材而用之,無所去取也。齊王以所好求士,亦如守白命馬,豈得士乎?於是尹文曰:使此人廣庭大衆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鬬,王將以為臣乎?王曰:鉅士也?見侮而不鬬,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尹文曰:唯見侮而不鬬,未失其四行也。是人未失其四行,其所以為士也。然而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向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齊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君將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賞之,無功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齊王曰:不可。尹文曰:臣竊觀下吏之理齊,其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言,人雖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與?意之所思,未至大道。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既言齊國失政,敢不說其由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見侮而終不敢鬬,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鬬者,辱也。謂之辱,非之也。無非而王辱之,故因除其籍,不以為臣也。不以為臣者,罰之也。此無罪而王罰之也。且王辱不敢鬬者,必榮敢鬬者也。榮敢鬬者是,而王是之,必以為臣矣。必以為臣者,賞之也。彼無功而王賞之,王之所賞,吏之所誅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十黃帝,不能理也。齊王無以應焉。君不顧法,則國無政。故聖倍#1十黃帝,不能救其亂也。故龍以子之言有似齊王。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知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類。察士之善惡,類能而任之。

  白馬論第二

  白馬非馬,可乎?

  曰:可。夫闡微言,明王道,莫不立賓主,致往復,假一物以為萬化之宗,寄言論而齊彼我之謬,故舉白馬以混同異。

  曰:何哉?

  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日白馬非馬。馬形者,喻萬物之形,皆材用也。馬色者,況萬物種類,各有親疏也。以養萬物,則天下歸存,親疏以待人,則海內叛。譬如離色命馬,衆馬斯應,守白求馬,唯得白馬。故命形而守一白色者,非命衆馬也。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既有白馬,不可謂之無馬,則白馬豈非馬乎。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白與馬連而白非馬,何故?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凡物親者少,疏者多,如一白之於衆色也。故離白求馬,黃黑皆至,以白命馬,衆色咸去,懷柔之道,亦猶此也。使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設使白馬乃為有馬者,但是一馬耳,其材不異衆馬也。猶君之所私者;但是一人耳,其賢不異衆人也。人心不常於一君,亦猶馬形不專於一色,故君之愛已則附之,君之疏己則叛之,何可私其親黨而疏於天下乎。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明。故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如黃黑馬亦各一馬,不異馬也而不可以應衆馬不可以應白馬者,何哉?白非黃,黃非白,五色相非,分明矣。君既私以待人,人亦私以叛君,寧肯應君命乎?故守白命馬者,非能致衆馬,審矣。

  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也,天下無馬,可乎?以馬有色為非馬者,天下馬皆有色;豈無馬乎?猶人皆有親疏,不可謂無人也。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而#2已耳,安取白馬?故白者非馬也。如,而也。馬皆有色,故有白馬耳。若使馬元無色,而獨有馬而已者,則馬耳,安取白馬乎?如人必因種類而生,故有華夷之別,若使元無氏族,而獨有人者,安取親疏乎?故白者,自是白,非馬者也。白馬者,馬與白也。馬與白馬也,故日白馬非馬也。白既非馬,則白與馬二物矣。合二物以共體,則不可偏謂之馬。故以馬而喻白,則白馬為非馬也。

  曰: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合馬與白,復名白馬。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此賓述主義而難之也。馬自與馬為類,白自與白為類,故日相與也。馬不與白為馬,白不與馬為白,故日不相與也。合馬與白,復名白馬。乃是強用白色以為馬名,其義未可。故以白馬為非馬者,未可也。上之未可主義,下之未可賓難也。

  曰: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

  曰:未可。主責賓日,定以白馬為有馬者,則白馬可得為黃馬乎?賓曰未可也。

  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於馬也。異黃馬於馬,是以黃馬為非馬。既以白馬為有馬,而黃馬不得為白馬,則黃馬為非馬明。執者未嘗不失矣。以黃馬為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亂辭也。黃、白、色也。衆馬,形也。而強以色為形,飛者入池之謂也。黃馬白馬同為馬也。而取白棄黃,棺槨異處之謂也。凡棺槨之相待,猶曆齒之相依,膺亡齒寒,不可異處也。夫四夷守外,諸夏待內,內外相依,天下安矣。若乃私諸夏而疏夷狄,則夷狄叛矣。勒兵伐遠,人不堪命,則諸夏亂矣。內離外叛,棺槨異所,則君之所私者,不能獨輔君、矣。故棄黃取白,悖亂之甚矣。

  曰: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是#3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故所以為有馬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4白馬為有馬。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馬馬也。賓日為白是離有馬,不離實為非馬,但以馬形、馬色堅相連屬,便是二馬共體,不可謂之馬馬,故連稱白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萬物通有白色,故曰不定所白,白既不定在馬,馬亦不專於白,故忘色以求馬,衆馬皆應矣。忘私以親人,天下皆親矣。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白在馬者,乃馬之白也。安得自為白乎?馬者,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直云馬者,是於衆色,無所去取也。無取,故馬無不應,無去,故色無不在。是以聖人,淡然忘懷,而以虛統物,故物無不洽,而理無不極。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可以應耳。去黃取白,則衆馬各守其色,自殊而去,故唯白馬獨應矣。王者黨其所私而疏天下,則天下各守其疏,自殊而叛矣。天下俱叛,誰當應君命哉?其唯所私乎?所私獨應命,物適足增禍,不能靜,亂也。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不取於白者,是不去黃也,不去於色,則色之與馬,非有能去。故曰無去者,非有去也。凡黃白之在馬,猶親疏之在人,私親而皆疏,則疏者叛矣。疏有離叛,則親不能獨存矣。故日白馬非馬。是以聖人,虛心洞照,理無不統,懷六合於胸中,而靈鑒有餘;燭萬象於方寸,而其神彌靜。故能處親而無親,在疏而無疏,雖不取於親疏,亦不捨於親疏,所以四海同親,萬國共貫也。

  公孫龍子卷上竟

  #1『 倍』 原誤作『 陪』,據百子本校正。

  #2『 而』 原為『 如』,據王琯本改。

  #3『 是』原為』 不』 ,據王琯本改。

  #4『 以』 原為『 有』 !據王琯本改。

  公孫龍子卷中

  趙人公孫龍著

  指物論第三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物我殊能,莫非相指,故曰物莫非指。相指者,相是非也。彼此相推,是非混一,歸於無指,故曰而指非指。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指皆謂是非也,所以物莫非指者。凡物之情,必相是非,天下若無是非之物,則無一物而可謂之物,是以有物。即相是非,故物莫非指也。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物莫非指,而又謂之非指者,天下齊焉。而物其可謂之指乎?物物皆妄相指,故指皆非指也。

  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可。天下無一日而無物,無一物而非適,故強以物為指者,未可也。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所以天下無是非者,物各適其適,不可謂之是非,故無是非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譬如水火殊性,各適其用,既無是非,安得謂之是非乎。非指者,物莫非指也。即夫非指之物,莫不妄相指也。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也。物不可謂指者,無是非也。豈唯無是非乎?亦無無是非也。故曰非有非指。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以乎無無是非,故萬物莫不相是非,故曰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無是非,亦無無是非,兩忘之故,終日是非而無是非,故曰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指也。

  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為指也。物有其實,而各有名謂,若王良善御,隸首善計,彼物各自為用,譬之耳目,廢一不可,故不必為是非也。不為指而謂之指,是兼不為指。物皆不為指,而或謂之指者,是彼此之物,兼相是非,而是非莫定,故不為指也。以有不為指之無不為指,未可。之,適也。有不為指,謂物也。無不為指,謂指也。以物適指,故未可也。

  且指者,天下之所兼。或一物而有是非二名,或彼此更相為指,皆謂之兼也。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是非之名,生於物相彼,故曰物不可謂無指。即此萬物無指,而又無無指,故曰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謂無是非者,生於物莫非指也。是以聖人求人於是非之內,乃得無是非人也。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夫謂之指者,非無指也,指既不能與物細濺為指,故非指也。

  使天下無物指#1,誰徑謂非指?天下無物,誰徑謂指?設使天下無物無指,則寂然矣,誰謂指為非指乎?誰謂指為指乎?天下有指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謂無物非指?設使有指、而無物可施指者,誰謂有指為非指乎?誰謂有無物故非指乎?明本無指也。且夫指固自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指。反覆相推,則指自為無指,何能與物為指乎?明萬物萬殊,各自為物,各有所宜,無是非也。是以聖人淵默,恬淡忘是忘非,不棄一能,不遺一物也。

  通變論第四

  曰:二有一乎?

  曰:二無一。如白與馬為二物,不可合一以為二。

  曰:二有右乎?

  曰:二無右。

  曰:二有左乎?

  曰:二無左。左右合不位也。不可合二以為右,亦不可合二以為左,明二必無為一之道也。

  曰:右可謂二乎?

  曰:不可。

  曰:左可謂二乎?

  曰:不可。不可分右以為二,亦不可分左以為二,明一無為二之道也。

  曰:左與右可謂二乎?

  曰:可。左右異位,故可謂二。

  曰:謂變非不變,可乎?

  曰:可。一不可謂二,二亦不可謂一,必矣。物有遷變之道,則不可謂之不變也。

  曰:右有與,可謂變乎?

  曰:可。有與,謂右移於左,則物一而變為異類,如餛化為鵬,忠變為逆,存亡靡定,禍福不居,皆是一物化為他類,故舉右以明一百變而不改一。

  曰:變隻。餛鵬二物,隻以變為二矣,何謂不得一變為二乎7

  曰:右。餛化為鵬,一物化為一物,如右移於左,終是向者之右。

  曰:右苟變,安可謂右?苟不變,安可謂變?右移於左,安可仍謂之右?知漢一物,安可謂之變乎?明二可一,而一可二也。

  曰:二苟無左,又無右,二者左與右,奈何?

  羊合牛非馬,假令羊居左,牛居右,共成一物,不可偏謂之羊,亦不可偏謂之牛,既無所名,不可合謂之馬,故二物不可為一,明矣。牛合羊非雞。變為他物,如左右易位,故以牛左羊右,亦非牛非羊又非雞也。

  曰:何哉?

  曰:羊與牛唯異,羊有齒,牛無齒,而羊牛之非羊也,之非牛也#2,未可。是不俱有,而或類焉。牛之無齒,不為不足,羊之有齒,而比於牛為有餘矣。以羊之有餘,而謂之非羊者,未可。然羊之有齒不為有餘!則牛之無齒而比於羊固不足矣。以牛之不足而謂之非牛者,亦未可也。是皆察之天然,各足於其分而俱適矣。故牛自類牛而為牛,羊自類羊而為羊也。羊有角,牛有角;牛之而羊也,羊之而牛也,未可。是俱有而類之不同也。之而猶之為也。以羊牛俱有角,因謂牛為羊,又謂羊為牛者,未可。其所以俱有角者,天然也,而羊牛類異,不可相為也。羊牛有角,馬無角;馬有尾,羊牛無尾。故日,羊合牛非馬也。非馬者,無馬也。無馬者,羊不二,牛不二,而羊牛二。是而羊而牛,非馬可也。若舉而以是,猶類之不同。若左右,猶是舉。馬舉牛羊若此之懸,故非馬也,豈唯非馬乎?又羊牛之中無馬矣。羊一也,不可以為二矣。牛一也,不可以為二矣。則一羊一牛並之而二,可。是羊牛不得謂之馬,若以羊牛為馬,則二可以為三。故無馬而後可也,所以舉是羊牛者,假斯類之不可,以定左右之分也。左右之分定,則上下之位明矣。牛羊有毛,雞有羽。謂雞足一,數足二;二而一,故三。謂牛羊足一,數足四;四而一,故五。牛羊足五,雞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雞。非,有以非雞也。上云羊合牛,今曰牛合羊者,變文以見左右,移位以明君臣,易職而變亂生焉。人之言日,羊有足,牛有足,雞有足,而不數其足,則似各一足而已。然而歷數其足,則牛羊各四,而雞二,並前所謂一足,則牛羊各五足矣。夫如是,則牛羊與雞異矣。故日非雞也。非牛羊者雞,以為非雞,而牛羊之中無雞,故非雞也。與馬以雞,寧馬。材不材,其無以類,審矣。舉是謂亂名,是狂舉。馬以譬正,雞以喻亂,故等馬與雞,寧取於馬。以馬有國用之材,而雞不材,其為非類,審矣。故人君舉是不材而與有材者並位,以亂名實,謂之狂舉。

  曰:他辯。

  曰青以白非黃,白以青非碧。

  曰:何哉?

  曰青白不相與而相與,反對也。不相鄰而相鄰,不害其方也。前以羊牛辯左右,共成一體,而羊牛各礙於一物,不相盈,故又責以他物為辯也。夫青不與白為青,而白不與青為白,故曰不相與。青者,水之色,其方在東。白者,金之色,其方在西。東西相反,而相對也。東自極於東,西自極於西,故曰不相鄰也。東西未始不相接,而相接不相害,故曰相鄰不害其方也。不害其方者反而對,各當其所,若左右不驪。驪,色之雜者也。東西正相反而相對,各當其所,居若左右之不相雜,故不害其方也。故一於青不可,一於白不可,惡乎其有黃矣哉?黃其正矣,是正舉也,其有君臣之於國焉,故強壽矣。青白各靜其所居不相害,故不可合一而謂之青,不可合一而謂之白。夫以青白相辯,猶不一於青白,安得有黃矣哉?然青白之中雖無於黃,天下固不可謂無黃也。黃,正色也,天下固有黃矣。夫云爾者白以喻君,青以喻臣,黃以喻國,故君臣各正其所舉,則國強而君壽矣。而且青驪乎白,而白不勝也。白足之勝矣而不勝,是木賊金也。木賊金者碧,碧則非正舉矣。白,君道也。青,臣道也。青驪於白,謂權臣擅命,雜君道也。君道雜則君不勝矣。故日而白不勝也。君之制臣,猶金之勝木,其來久矣。而白不勝,為青所驪,是木賊金,而臣掩君之謂也。青染於白,其色碧也。臣而掩君,其道亂也。君道之所以亂,由君不正畢也。青白不相與,而相與;不相勝,則兩明也。爭而明,其色碧也。夫青白不相與之物也,今相與雜而不相勝也。不相勝者,謂青染於白,而白不全減,是青不勝白之謂也。潔白之質,而為青所染,是白不勝青之謂也。謂之青而白猶不減,謂之白而為青所染,是白不勝青之謂也。謂之青而白猶不滅,謂之白而為青所馴甫色並章,故曰兩明也者。白爭而明也,青爭白明,俗謂其色碧也。與其碧,寧黃。黃,其馬也,其與類乎。等黃於碧,寧取於黃者,黃,中正之色也。馬,國用之材也。夫中正之德,國用之材,其亦類矣。故寧取於黃,以類於馬。馬喻中正也。碧,其雞也,其與暴乎。碧,不正之色。雞,不材之禽。故相與為類,暴之青而白,色碧之材,白猶不勝亂。暴則君臣爭而兩明也。兩明者昏不明,非正舉也。政之所以暴亂者,君臣爭明也。君臣爭明則上下昏亂,政令不明,不能正其所舉也。非正舉者,名實無當,驪色章焉,故曰兩明也。兩明而道喪,其無有以正焉。名者,命實者也。實者,應名者也。夫兩儀之大,萬物之多,君父之尊,臣子之賤,百官庶府,卑高等列,器用資實,各有定名。聖人司之,正舉而不失,則地平天成,尊卑以序,無為而業廣,不言而教行。若夫名乖於實,則實不應名,上慢下暴,百度昏錯,故曰驪色章焉。驪色之章,則君臣爭明,內離外叛。正道衰者,名實不當也。名實之不當,則無以反正,道之喪也。

  公孫龍子卷中竟

  #1王琯本無『指』 字,此句為『使天下無物』。

  #2『而羊牛之非羊也,之非牛也』。王琯本作『而牛之非羊也,羊之非牛也』。

  公孫龍子卷下

  趙人公孫龍著

  堅白論第五

  堅白石三,可乎?

  曰:不可。

  曰:二,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無白得堅,其舉也二。堅也,白也,石也,三物合體而不謂之三者,人自視石,但見石之白,而不見其堅,是舉所見名,與白二物,故曰無堅得白。其舉也二矣。人手觸石,但知石之堅,而不知其白,是舉石與堅二物,故日無白得堅。其舉也二。

  曰:得其所白,不可謂無白;得其所堅,不可謂無堅,而之石也之於然也,非三也?之石,猶此石。堅白共體,不可謂之無堅白,既得其堅白,不曰非三而何?

  曰:視不得其所堅而得其所白者,無堅也。紂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堅,得其堅也,無白也。堅非目之所見,故曰無堅,白非手之所知,故曰無白也。

  曰天下無白,不可以視石;天下無堅,不可以謂石。堅白石不相外,藏三可乎?白者,色也。寄一色則衆色可知,天下無有衆色之物,而必因色乃色,故曰天下無石不可以視石也。堅者,質也。寄一質則剛柔等質例皆可知,萬物之質不同,而各稱其所受,天下未有無質之物,而物必因質乃固,故曰天下無堅不可以謂石也。石者,形也。舉石之形則衆物之形例皆可知,天下未有無形之物,而物必因形乃聚。然則色、形、質者,相成於一體之中,不離也。故曰堅白石不相外也。而人目之所見,手之所觸,但得其二,不能兼三。人自不能兼三,不可謂之無三,故曰藏三可乎,言不可也。

  曰:有自藏也,非藏而藏也。目能見物而不見堅,則堅藏矣。手能知物而不知於白,則白藏矣。此皆不知所然,自然而藏,故曰自藏也。彼皆自藏,非有物藏之,之義非實,觸但得其二,實藏也。

  曰:其白也,其堅也,而石必得以相盛盈。其自藏奈何?盈,滿也。其白必滿於堅白之中,其堅亦滿於白石之中,而石亦滿於堅白之中,故曰必得以相盈也。二物相盈,必矣。奈何謂之自藏也。

  曰:得其白,得其堅,見與不見離#1。不見離,一一不相盈,故離。離也者,藏也。夫物各有名,而名各有實,故得白石者,自有白之實,得堅名者,亦有堅之實也。然視石者,見白之實,不見堅之實。不見堅之實,則堅離於白矣。故曰見與不見謂之離。則知之與不知,亦離矣。於石一也,堅與白二也,此三名有實,則不相盈也。名不相盈,則素離矣。素離而不見,故謂之藏。呂氏春秋曰,公孫龍與亂,孔穿對辭於趙平原家,藏三耳,蓋以此為篇辯。

  曰:石之白,石之堅,見與不見,二與三,若廣修而相盈也。其非舉乎?修,長也。白雖自有實,然是石之白也。堅雖自有實,然是石之堅也。故堅白二物,與石為三。見與不見共為體,其堅白廣修,皆與石均而相滿,豈非舉三名而合於一實。

  曰:物白焉,不定其所白;物堅焉,不定其所堅。不定者兼,惡乎甚石也?萬物通有白,是不定白於石也。夫堅白豈唯不定於石乎?亦兼不定於萬物矣。萬物且猶不能定,安能獨於與石同體乎?

  曰:循石,非彼無石。非石,無所取乎白石。不相離者,固乎然其無已。賓難主云,因循於石,知萬物亦與堅同體,故曰循石也。彼謂堅也,非堅則無石矣。言必賴於堅以成名也。非有於石,則所取於白矣,言必賴於石,然後以見白也。此三物者,相因乃一體,故之曰堅白不相離也。堅白與石,猶不相離,則萬物之與堅,固然不相離,其無已矣。

  曰:於石一也,堅白二也,而在於石,故有知焉,有不知焉;有見焉〔有不見焉〕 #2。故知與不知相與離,見與不見相與藏。藏故,孰謂之不離?以手拊石,知堅不知白,故知與不知相與離也。以目視石,見白不見堅,故見與不見相與藏也。藏於目而目不堅,誰謂堅不藏乎?白離於手,不知於白,誰謂白不離乎?

  曰:目不能堅,手不能白。不可謂無堅,不可謂無白。其異任也,其無以代也。堅白域於石,惡乎離?目能視,手能操,目之與手,所在各異,故曰其異任也。目有自不能見於堅,不可以手代目之見堅乎?自不能知於白,亦不可以目代手之知白,故曰其無以代也。堅白相城不相離,安得謂之離不相離。

  曰:堅未與石為堅,而物兼未與為堅。而堅必堅其不堅。石物而堅,天下未有若堅,而堅藏。堅者,不獨堅於石而亦堅於萬物,故曰未與石為堅而物兼也,亦不與萬物為堅而固當自為堅,故曰未與物為堅而堅必堅也。天下未有若此獨立之堅而可見,然亦不可謂之為無堅,故曰而堅藏也。白固不能自白,惡能白石物乎?若白者必白,則不白物而白焉。黃黑與之然。石其無有,惡取堅白石乎?故離也。離也者因是。世無獨立之堅乎,亦無孤立之白矣。故日白故不能自白。既不能自白,安能自白於石與物,故曰惡能白物乎。若使白者必能自白,則亦不待白於物而自白矣。豈堅白乎?黃黑等色亦皆然也。若石與物,必待於色然後可見也。色既不能自為其色,則石亦不能自顯其石矣。天下未有無色而可見之物,故日石其無有矣。石既無矣,堅白安所託哉?故曰惡取堅白石。反覆相見,則堅白之與萬物,莫不皆離矣。夫離者,豈有物使之離乎?莫不因是天然而自離矣。故曰因是也。力與知果,不若因是。果謂果失也。若如也夫,不因天然之自離,而欲運力與知而離於堅白者,果決不得矣。故不如因是天然之自離也。且猶白以目以火見。而火不見,則火與目不見,而神見。神不見,而見離。神謂精神也。人謂目能見物,而目以因火見,是目不能見,由火乃得見也。然火非見白之物,則目與火俱不見矣。然則見矣,然則見者誰乎?精神見矣。夫精神之見物也,必因火以目,乃得見矣。火目猶且不能為見,安能與神而見乎?則神亦不能見矣。推尋見者,竟不得其實,則不知見者誰也。故曰而見離。堅以手,而手以捶;是捶與手知而不知,而神與不知。神乎,是之謂離焉。離也者天下,故獨而正。手捶與精神不得其知,則其所知者,彌復不知矣。所知而不知,神其何為哉。夫神者,生生之主而心之精爽也。然而耳目殊能,百骸異通,千變萬化,神斯主焉。而但因耳目之所能,任百骸之自通,不能使耳見而目聞,足操而手步,又於一物之上見白不得堅,知堅不得白,而況六合之廣,萬物之多乎?故曰神乎,神乎其無知矣。神而不知,而知離也。推此以尋天下,則何物而非離乎?故物物斯離,不相雜也。各各趨變,不相須也。不相須,故不假彼以成此,不相離,故不持此以亂彼。是以聖人,即物而冥,即事而靜,即事而靜,故天下安存。即物而冥,故物皆得性。物皆得性,則彼我同親,天下安存。則名實不存也。

  名實論第六

  天地與其所產者#3;物也。天地之形,及天地之所生者,皆謂之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過焉,實也。取材以修廊廟,朝以車服器械,求賢以實,侍御僕從,中外職國,皆無過差,各當其物,故謂之實也。實以實其所實,不曠焉,位也。實者充實,器用之小大,眾萬之卑高,器得其材,人堪其職,庶政無闕,尊卑有序,故曰位也。出其所位,非位。離位使官,器用過制,或僭於上,或濫於下,皆非其位。位其所位焉,正也。取材之與制器,花事之與賞刑,有尊卑,神亦異數,合靜其信,而不僭濫,故謂正也。

  以其所正,正其所不正;疑其所正。以正正於不正,則不正者皆正,以不正亂於正,則衆皆疑之。其正者,正其所實也;正其所實者,正其名也。仲尼曰,必也正名乎。故正其實,正矣。其實正,則衆正皆正矣。

  其名正,則唯乎其彼此焉。唯,應辭也。正其名者,謂施名當於彼此之實,故即名求實,而後彼此皆應其名。謂彼而彼不唯乎彼,則彼謂不行。謂者,教命也。發號施命而召於彼,而彼不應者,分不當於彼,故教命不得行也。謂此而行不唯乎此,則此謂不行。施命不當於此,故此命不得行。其以當不當也,不當而亂也。教命不當而自以為當者,彌不當也。故當日其以當不當也。以其命之不當,故群物不應,勢其命矣。以不當也。忿物之不應命,而勢位以威之,則天下皆以不當為當,所以又亂之矣。

  故彼,彼當乎彼,則唯乎彼,其謂行彼。此,此當乎此,則唯乎此,其謂行此。其以當而當也,以當而當,正也。施命於彼此,而當彼此之名實,故皆應而命行,若夫以當,則天下自正。故彼,故#4彼止於彼;此,此止於此,可。彼名止於彼實,而此名止於此實,彼此名實不相濫,故日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或以彼名濫於此實,而謂彼且與此相類。或以此名濫於彼實,而謂此且與彼相同,故皆不可。夫名實謂也。知此之非也,知此之不在此也,明不謂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則不謂也。夫名所以命實也,故衆政之與,實賁刑名,當其實,乃善也。假令知此之大功,非此人之功也。知此之小功,不足在此之可賞也,則皆不命賞矣。假令知彼之大罪,非彼人之罪也,知彼之小罪,不足在彼之可罰也,則皆不命罰矣。至矣哉,古之明王,審其名實,慎其所謂。至矣哉,古之明王。公孫龍之作論也,假物為辯,以數王道之至大者也。夫王道之所謂大者,莫大於正名實也。仲尼曰,唯名與器,不可以假人。然則名號器實,聖人之所重慎之者也。名者,名於事物以施教者也。實者,實於事物以成教者也。失名,非物也。而物無名,則無以自通矣。物非名也,而名無物,則無以自明矣。是以名因實而立,實由名以通,故名當於實,則名教大行,實功大舉,王道所以配天而大者也。是以古之明王,審其名實而慎其施行者也。

  公孫龍子卷下竟

  #1『離』原作『與』,據王琯本改。

  #2『有不見焉』 四字據王琯本補。

  #3『者』原作『焉』,據王琯改。

  #4王琯本無『故』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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