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歌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学校
首页
>
古籍
>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明勾摄-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三十.明勾摄
军卫有司提取官军,一面留差人等候,一面呈请主将,酌量时势缓急,事体轻重,摘发收问,如不详请,而擅听拘去者,同队同伙,该管官员,把总以下通治。若已呈详,而本总哨将不为留人转详,及迟延者,拿书手治罪。若差人强拿,不由分说者,先将此令与看。说之不听,一面拘守,一面飞报主将收监,定以打扰军政,阻挠练兵参治。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后秦释)鸠摩罗什译
(东汉)班固
唐·令狐澄
(清)劉銘傳
宋·蔡梦弼
汉·刘熙
(明)皇甫录
(清)海阳许豫养和 编
唐·张楚金
(北齊)魏收
(宋)朱肱
明·李时珍
黄帝
牛僧孺
明·袁于令
(清)谢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