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歌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学校
首页 > 古籍 >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十一.连觉察-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十一.连觉察


  同队之人,即不同住,同住之人,虽不同队,务要互相觉察。彼此奸弊,三劝不改,即报在本管。如军士犯法,报在队总,队总犯法,报在旗总。旗总犯法,报在百总之类。各先行量处,如处过不悛,报在营将,再处不悛,报在主将,必以军法重治。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周凱
清·杨云峰
(宋)阮阅 撰
马非百
(清)钱涛
清·勒德洪
元·郭居敬
龙榆生
明·张孚敬
唐·李义府
清·唐宗海
清·祝介
元·姬志真
向秀
宋·史正志
(宋)龚明之
吴江诗词网
www.wjszx.com.cn

晋ICP备2024047096号-2
Copyright @吴江诗词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友情链接:出国留学  百川诗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