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歌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近/反义词
  • 造句
  • 学校
首页 > 古籍 > 微明第三十六-老子河上公注

微明第三十六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先開張之者,欲極其奢淫。

  將欲弱之,必固強之。

  先強大之者,欲使遇禍患。

  將欲廢之,必固興之。

  先興之者,欲使其驕危。

  將欲奪之,必固與之。

  先與之者,欲極其貪心。

  是謂微明。

  此四事,其道微,其效明也。

  柔弱勝剛強。

  柔弱者久長,剛強者先亡也。

  魚不可脫於淵,

  魚脫於淵,謂去剛得柔,不可復制焉。

  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利器者,謂權道也。治國權者,不可以示執事之臣也。

  治身道者,不可以示非其人也。

上一章回目录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宋·李成之
明·郑心材
醒世居士
吴则虞
(戰國)呂不韋 編
(清)蕊珠旧史
宋·洪皓
汉·司马迁
(宋)洪兴祖
惜阴堂主人
元·吾丘衍
清·高士奇
汉·荀悦
元·冯福京
(唐)段安节
清·沈定均
吴江诗词网
www.wjszx.com.cn

晋ICP备2024047096号-2
Copyright @吴江诗词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友情链接:出国留学  百川诗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