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歌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学校
首页
>
古籍
> 曹驳坐妻-棠阴比事
曹驳坐妻
沈存中内翰云:寿州有人杀妻之父母兄弟数口,州司以为不道,缘坐妻子刑。曹驳曰:殴妻之父母即是义绝,况于谋杀,不当复坐其妻。存中宋人,不书世代,后同 谨按大明律云:杀一家非死罪三人者凌迟处死,妻子流二千里,入十恶不道之条。今观所载,寿州人杀妻之父母兄弟数口,刑曹驳以义绝,不当缘坐其妻。窃详本犯身为不道,杀妻父母兄弟,与其妻实已义绝。法难缘坐。然律无明文,所司遇此,亦当比拟奏请。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晋·司马彪
明·张应文
海上独啸子
郭戈
清·吴广成
唐·陆羽
赵翼
清·胡式钰
清·俞正燮
(魏)荀勖著
孙禄堂
(宋)赵时庚
秦·黄石公
(清)申涵光
钟毓龙著
宋·宁全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