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歌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近/反义词
造句
学校
首页
>
古籍
> 第七十九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包公案-百家公案
第七十九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
断云:
刁恶无情犯枉法,包公斩讫去奸民。
从前已谓长无事,自事刑条不顾情。
说话包公一日升厅,有一人告李吉在南门外打死人命。拯即差人前去勾唤李吉到来,当厅理问无辞,承认是实。包公乃令枷送入狱,根勘明白后,唤诸吏云:"李吉故肆杀人,合该死罪。"便令押赴法场。诸吏情知大罪合当申州理结,县属如何敢擅自结断?皆惊怕不敢说,包公不由吏说,亲写了案款,将李吉绑死,号令四门。于是刁恶敛首,百姓安生矣。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刘体仁
清·罗美
汉·扬雄
宋·胡知柔
明·林缉熙
(五代)徐衍
海纳川
清·刘璋
(清)宜兴陈维崧其年
(清)潇湘迷津渡者 著
宋·鲍云龙
清·缪荃孙
宋·岳珂
江津 王利器
宋·彭大雅
(清)周凱